中外建基金产品违约或难兑付 揭秘国资背景外建私募
摘要 近日有投资者透露,国资头衔下的中外建私募(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外建基金公司”)深陷高额兑付危机,其发行的名为“中外建信诺X号流动资金贷款私募基金”的产品全部违约。此外,投资者还质疑,该私募基金运作过程以及向客户提供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造假,甚至还涉嫌大股东出面违规向客户保底保收益的现象
近日有投资者透露,国资头衔下的中外建私募(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外建基金公司”)深陷高额兑付危机,其发行的名为“中外建信诺X号流动资金贷款私募基金”的产品全部违约。此外,投资者还质疑,该私募基金运作过程以及向客户提供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造假,甚至还涉嫌大股东出面违规向客户保底保收益的现象。
产品违约难兑付
本次涉及违约的私募产品募集期是在2016年到2017年,当时中外建基金公司陆续发行了5期流动性资金贷款私募基金产品,募集金额为一期4100万元、二期2700万元、三期2830万元、四期1340万元、五期800万元,募集规模总计达1.177亿元。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产品为固定收益类私募基金,每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为8%。目前,该系列基金5期产品均已到期,却全部出现违约。其中,信诺一期部分延期,没有签署延期合约的客户已共给付1000多万元本金,二期已兑付61%的本金和61%与本金相关的利息。
为什么会出现逾期还款?《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到,回款难题出现在融资方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建设分公司(下称“中外建北分”)身上。
中外建北分表示有三个工程项目回款出现问题,其中一个是未回款4100万元的工程,已进入法院拍卖程序;另外两个合计6000万元的项目回款原本可在去年年底收回,但因为环保政策、产业政策的影响,回款延期。
除基金违约外,不少投资人质疑中外建基金运作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记者梳理公开信息发现,上述基金管理人与融资方、担保方均隶属于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下称“中外建总公司”),而中外建总公司持有40%的中外建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外建城开”)股份;中外建城开作为基金担保人,又100%控股中外建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融资方以及担保人均为同一集团旗下公司,中外建基金公司会否存在私募自融的情况?《国际金融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恒丰泰石总经理韩玮,他分析道,“融资方有可能是使用资金的人,如果融资方指代销机构,其必须要有公募代销资格;如果融资方是私募基金被投资企业,管理人有关联关系披露的义务。”
财务数据存疑云
天眼查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6年度,中外建北分营业收入分别为1273.94万元、1859.76万元、2771.09万元和706.8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74.77万元、-480.72万元、-185.28万元、-767.52万元,都处于亏损状态。
但投资者提供的中外建信诺系列流动资金贷款私募基金尽职调查报告显示,2013-2015年,中外建北分营业收入分别为30843.06万、39015.47万、44861.6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460.65万、3677.93万和6309.85万元。该财务数据摘自中外建北分提供的2013年至2015年经北京鸿天众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审计报告。
显而易见,私募基金提供给投资者的尽调报告与天眼查公开公布的企业年报信息大相径庭,对于该结果,公司相关负责人是否知情?对投资者是否存在欺骗行为?《国际金融报》记者致电了中外建北分方面,一名声称是付姓的工作人员在表示自己并不知情,公司负责人均不在场,无法回答记者的相关质疑后立即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国资背景很有限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天眼查的公开信息中,中外建总公司的法人代表是焦志刚,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中外建两大股东分别为贵州智诚企业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澳博特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48.28%,二者均为私营企业,注册资本分别为1亿元和5000万元;而注册资本70.5亿元的央企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持股比例仅为3.43%,国资背景非常有限。
在调查中,记者还发现,除了持股比例仅为3.43%的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其他两家私营企业与中外建的关系并不简单。
值得注意的是,中外建总公司的董事长温思渝却对贵州智诚企业集团有高达50.56%的控股,而贵州智诚企业集团对中外建总公司又有48.28%的股比,看上去是普通的垂直投资,但实质上关系错综复杂。而另一家北京博澳特投资有限公司最大的股东是中外建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焦志刚。这三家公司的利益关系是否存在不合规的关联交易,以及其“国资”背景成色几何都需要投资者擦亮眼睛。
“换汤不换药”?
在中外建私募基金产品出现兑付危机后,经过记者的梳理发现,原来中外建基金公司的法人代表田一中,还曾于2016年2月18日成立了一家运作模式与中外建几乎一致的私募基金公司—中城院深圳前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记者调查得知,中城院深圳前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城院基金公司”),与央企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中城院”)联手,由中城院出资占股40%,其余股份分别由国实(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和中建多宝娱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有,两者占股35%和25%。经调查,这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田一中。
同样是田一中为法定代表人的中城院基金公司于2017年10月2日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备案了一只私募基金产品——中国城建院通宝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下称“通宝1号”)。据悉,该项目规模8000万,项目期限24个月,起投100万,半年付息9.5%。记者了解到该产品在协会的公示信息中显示处于正常运作的状态。
有业内人士分析称,以上私募产品可能存在保底保收益的情况,作为基金管理人不可以保底保收益,如果大股东出面就涉嫌保底保收益,这必定会触犯私募监管的红线。
综合以上信息,记者对比了中外建基金公司和中城院基金公司的部分公开信息,两家私募是否存在换汤不换药之嫌,通宝1号会否重走中外建信诺系列基金违约的老路?《国际金融报》记者将会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陈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