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责任险三季度偿付能力已达标 监管措施被解除

来源:北京商报 2019-11-04 07:34:40

摘要
11月3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银保监会于11月1日向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责任险”)下发解除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正式解除了因该公司偿付能力不足而对其采取的各类监管措施,包括停止接受部分新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高管限薪等。由此意味着,长安责任险将全面恢复正常运营。同时,银保监会同时

  11月3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银保监会于11月1日向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责任险”)下发解除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正式解除了因该公司偿付能力不足而对其采取的各类监管措施,包括停止接受部分新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高管限薪等。由此意味着,长安责任险将全面恢复正常运营。

  同时,银保监会同时要求,长安责任险在解除监管措施后,应高度重视偿付能力管理,牢固树立偿付能力底线思维,积极调整业务结构,合理确定业务规模。

  从长安责任险近日发布的最新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今年三季度该公司综合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66.98%、83.49%,已达到监管标准。

  而在此前,长安责任险因股权违规和信用保证险踩雷受到银保监会严监管。据了解,去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指出,长安责任险股东泰山金建担保有限公司在2012年增资申请中,违规代持股份,以非自有资金出资,遂决定撤销此前批复的泰山金建担保有限公司增资1.05亿股的行政许可。

  同时,在2018年该公司因受信用保险业务大额现金赔付影响,导致公司流动性以及偿付能力存在巨大压力,银保监会先后对其采取停止接受部分新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高管限薪、强制增资扩股等监管措施。

  不过,在今年该公司如愿迎来增资扩股,安徽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厚资产”)和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高投”)成为长安责任险新股东,并合计增资16.3亿元,增资成功后,长安责任险的资本金也“翻倍”增长至32.5亿元。

  资料显示,国厚资产于2014年4月由中国东方资产全资子公司牵头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25亿元,是国内首批获得地方AMC牌照的五家公司之一;蚌埠高投成立于2003年7月,属于安徽省蚌埠市的国有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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