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关于售项目公司北京金通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的相关情况。
据了解,根据于2018年10月31日与普洛斯签署了关于金通港的合作框架协议,现拟根据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与GHInvestment1Limited于2019年3月6日签署正奇尚诚、正奇尚信、正奇尚德、正奇尚惠、正奇尚予5家合伙企业的《份额转让协议》及有限合伙协议《补充协议》,及公司持有的阳光正奇7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融国富持有的阳光正奇30%股权、公司持有的金通港1%股权《股权转让协议》。
万通地产拟与普洛斯旗下GH Investment 1 Limited签署正奇尚诚、正奇尚信、正奇尚德、正奇尚惠、正奇尚予5家合伙企业股份转让协议,转让5家合伙企业持有的金通港共34%股权。万通地产还将转让自身持有的金通港1%股权,共计转让金通港35%股权,总转让价为7.5亿元。
资料显示,金通港经营范围为开发、建设“东至Z4地块、西至东三环北路、南至Z5地块、北至景辉街”的北京商务中心区(CBD)核心区Z3地块项目和物业管理。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公司总资产28.95亿元,总负债1.72亿元,所有者权益27.22亿元。
万通地产表示,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可收回现金约7.5亿元,预计可获得投资收益约4.4亿元,交易有利于尽快收回资金。
此外,2月18日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万通地产10%股份予GLP Capital Investment 4 (HK)Limited(普洛斯),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8.22亿元。
来源:观点地产网,物流指闻整理发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