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信善·昆山慈善信托1号:国内最大单资金类慈善信托成功落地
摘要 光大信托发挥央企优势助力慈善资产保值增值刚刚闭幕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随后,光大慈善信托传来喜讯——光信善·昆山慈善信托1号在甘肃省兰州市民政局成功完成备案,信托规模为5亿元,期限为永续。这标志着自慈善法颁布以来国内最大规模的货币资金类慈善信托成
光大信托发挥央企优势 助力慈善资产保值增值
刚刚闭幕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随后,光大慈善信托传来喜讯——光信善·昆山慈善信托1号在甘肃省兰州市民政局成功完成备案,信托规模为5亿元,期限为永续。这标志着自慈善法颁布以来国内最大规模的货币资金类慈善信托成功落地,也标志着中国慈善资产保值增值进入新时代。
按照委托人要求及慈善信托合同约定,光信善·昆山慈善信托1号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全部用于昆山市公益慈善活动,具体投向的公益项目包括救急项目、爱老项目、助学项目、儿童阳光基金项目、“慈善礼包”项目、“一日捐”项目等。
该产品的特点是充分发挥了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优势,创新开展了公益资金的保值增值,达到给公益慈善行业赋能的目标。
当前,慈善组织投资理财能力偏弱
一直以来,我国公益慈善组织投资普遍保守甚至不做为,高达2/3的基金会只存款不投资。据中国基金会投资指数课题组测算,2010-2016年基金会全行业资产收益率仅为1.20%,如果不考虑每年的增量,我国慈善资产实际上处于缩水状态,这是对慈善资源的极大浪费(刘文华)。慈善资产管理问题是我国慈善行业长期严重滞后却一直被有意无意忽略的重要问题,是慈善行业房间里的一头大象(徐永光)。我国慈善资产目前估计有两千多亿元,假如能推动慈善行业投资收益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就等于每年增加善款二十多亿元,这笔善款对于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为慈善组织的保值增值行为划定了范围、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底线和红线,对于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的投资活动,防范慈善资产运用风险,促进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光大信托深度发力慈善信托,为慈善组织提供专业服务
进入2019年以来,光大信托在慈善信托业务上不断探索和发力,截止目前,已完成22单慈善信托备案工作,总金额达到5.8亿元。
光大信托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央企品牌优势及资源整合优势,本着“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光大信托积极为慈善信托闲置资金提供保值增值服务,提高慈善资产使用效率,提升慈善资金使用效益。
在投资项目的选择上,光大信托本着审慎尽职的原则,并经过公司内部的充分沟通和论证,决定以资产配置为核心,平衡投资收益与稳定性。同时,光大信托积极建立预警机制,加强投资管理和风险防控,做好投资后项目的后续跟踪、检查和管理工作,确保慈善资金安全。
作为一家央企,光大信托充分认识到慈善财产的特殊性,格外重视和珍惜受托的慈善财产,将以更加严格的信义义务、管理好、运作好,尽最大努力做好慈善财产的保值增值。
为加快公司慈善信托业务发展,更好发挥金融企业的专业优势,进一步助力推进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光大信托未来还将有新的动作。据了解,该公司目前正筹备成立光信公益基金会,积极探索“公益基金会+慈善信托”的双平台运营模式,为慈善信托创新和行业转型做出新的探索。
以慈善信托为抓手,为慈善组织提供善财源泉
通过慈善信托的制度优势,有利于慈善组织充分利用其超长投资期的优势获取投资回报,为公益行业提供重要的长期资金来源,形成良性循环,实现可续发展。该笔慈善信托业务的落地,对慈善组织开展保值增值工作有极高的借鉴意义。
第一,慈善组织以“慈善信托”的方式开展保值增值,能够确保慈善资产投资中的目的不会发生偏移,仍以慈善活动的开展为目的,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第二,慈善组织以“慈善信托”的方式开展保值增值,能够充分发挥受托人即信托公司资金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通过资产配置和资金管理,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慈善资产提供尽可能高收益的投资项目,为慈善组织带来源源不断的投资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慈善组织以“慈善信托”的方式开展保值增值,能够实现组织保值增值方面能力的提升。在慈善信托设立及运行的过程中,通过慈善组织与信托公司的不断互动,慈善组织的财务人员能够更多的了解投资领域基本情况,对不同投资类型的风险及收益有更深入的了解,便于慈善组织专业投资人才的培养。
光信善·昆山慈善信托1号的落地实施,标志着慈善信托保值增值时代的到来,同时也为慈善组织开展保值增值提供了可借鉴的业务模式,必将进一步促进慈善组织在保值增值领域的各种尝试,真正推动慈善组织的可持续发展。相信不久的将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慈善组织通过慈善信托的方式,实现慈善资产的保值增值,让慈善信托成为慈善资金的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