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信托两产品逾期遇兑付难题 75%利息未支付
摘要 近日有第三方代销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独家透露,新华信托所管理的“华惠119号·珠海宝塔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与“华惠50号·绍兴万豪酒店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两只产品,均出现到期不能向投资人足额兑付的情况。珠海宝塔称资金紧张上述人士对本报表示,“华惠119号·珠海宝塔流动资金
近日有第三方代销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独家透露,新华信托所管理的“华惠119号·珠海宝塔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与“华惠50号·绍兴万豪酒店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两只产品,均出现到期不能向投资人足额兑付的情况。
珠海宝塔称资金紧张
上述人士对本报表示,“华惠119号·珠海宝塔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3年9月18日成立,今年9月18日到期,预期收益率为8%~8.5%。但直到9月30日,新华信托才将本金及25%的利息付给投资者,剩余75%的利息截至目前仍未支付。
资料显示,华惠119号信托规模为3亿元,募集的信托资金用于向珠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下称“珠海宝塔”)发放贷款,用以补充珠海宝塔生产建设的流动资金,主要包含购买原材料(燃料油、丙烯等)采购款,支付人员工资、办公管理费、财务费用等,取得信托收益并分配给受益人。
增信措施包括:广东南方宝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珠海宝塔30%股权质押给新华信托;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为信托资金的安全退出提供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珠海宝塔实际控制人孙培华为信托资金的安全退出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珠海宝塔10月10日向投资人发出一份承诺函。承诺函称,由于公司资金紧张,未按合同约定足额向新华信托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公司承诺继续抓紧筹措资金,尽快向新华信托偿还信托贷款并赔偿造成的损失。补偿金额为未分配投资人的剩余收益在逾期期间的利息,利息为8%~8.5%。
珠海宝塔承诺,剩余第一期优先级贷款利息归还时间不超过10月28日。若在此承诺日未按约定归还利息,新华信托宣布信托进入处置期,处置期内受益人预期收益率提高3%/年。
但有投资人在10月28日致电新华信托的客服人员时,客服称仍未收到关于划款兑付的消息。
优选财富高级理财经理张彧馨对本报表示,华惠119号珠海宝塔项目属于能源类信托,融资方珠海宝塔资金紧张与目前整个能源行业不景气关系密切,项目成立一年来,国际原油价格已由110美元/桶,最低跌至79.78美元/桶,跌幅达27%。受此影响,国内能源相关行业也一路大跌,与珠海宝塔相关的能源产品都出现不同幅度的大跌,从而导致融资方盈利受限,资金紧张。从目前能源行业的走势看,短期难改下跌趋势。这一项目兑付危机的爆发,为现存的能源类信托产品提出警示,也对未来信托公司提出更高的要求,面对行业整体不景气的融资项目在事前无法预判的情况下,要做到及时的跟踪以及辅导,加强存续期的项目管理。
华惠50号兑付收益和部分本金
除了华惠119号,新华信托管理的华惠50号也出现到期不能足额兑付的情况。投资人向《第一财经日报》称,华惠50号·绍兴万豪酒店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总募集规模预计为4.5亿元,分为1年、1.5年和2年三类,目前1年期和1.5年期的均已兑付,但2年期的产品在今年9月26日到期后,新华信托只向投资人支付了全部收益和约50%的本金。
对于华惠50号到期不能支付本金的原因,新华信托目前并没有向投资人给出理由。
资料显示,华惠50号的融资方为浙江环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用于绍兴环球万豪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绍兴万豪酒店项目当初制定的销售定价策略是,酒店式公寓部分销售均价为1.8万元/平方米,一层裙房商业销售均价为4万元/平方米,二层裙房商业销售均价为2.3万元/平方米,三层裙房商业销售均价为2万元/平方米,配合地下室一层及车位销售价值总销售额预期可达15.6亿元,净利润6亿多元。
该产品的风控措施包括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浙江环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绍兴环球万豪中心项目用地1949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给受托人;同时,浙江环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潘政祥为该信托计划顺利退出提供不可撤销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