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须内外兼修 信披有效性是“要穴”
摘要 《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已于近期在证监会系统内部印发。该计划围绕信息披露有效性、公司治理规范化、市场基础制度改革、退市常态化、化解风险隐患、提升监管有效性、优化生态等七方面,部署了46项具体任务,力争通过3至5年努力,使上市公司整体面貌有较大改观。业内专家及上市公司高管认
《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已于近期在证监会系统内部印发。该计划围绕信息披露有效性、公司治理规范化、市场基础制度改革、退市常态化、化解风险隐患、提升监管有效性、优化生态等七方面,部署了46项具体任务,力争通过3至5年努力,使上市公司整体面貌有较大改观。
业内专家及上市公司高管认为,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一项“龙头工程”,也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到当前阶段所面临的一个主要课题。制定“行动计划”意味着决策层从整体和全局的高度对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审视和规划,其中的七方面工作部署涵盖了上市公司监管的各个领域。而最重要的施力点应放在做精、做细、做严信息披露监管,切实提高披露的有效性上。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龙头工程”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接受采访时表示,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一项“龙头工程”,也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到当前阶段所面临的一个主要课题。在他看来,上市公司是A股市场的基石和生命线,上市公司的质量如何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资本市场的整体运行质量。
“过去29年,我国资本市场实现了从无到有和规模扩张,现在的核心矛盾是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资本市场全面深改的重要目标是提升市场运行的质量和效率,在这个大背景下,监管部门制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是必要的和迫切的,也是水到渠成的。”董登新说。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贯穿于近年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全过程,推出“行动计划”,既意味着决策层从整体和全局的高度对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审视和规划,也意味着新时期上市公司监管改革已画定蓝图,并走向“施工建设”。
据资深专家分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符合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资本市场改革大方向,在今后一个时期它将是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工作重心,也将是监管工作的重头戏。“行动计划”部署的工作是一个整体,其具体内容是有逻辑可循的。综合看,这些工作既包括了制度建设的“外部约束”的内容,也包括了上市公司从自身运营出发提升运行质量的“修炼内功”的内容。
董登新认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个系统工程。制定“行动计划”只是这个长期工作的开始,最终、最重要的问题在于如何把工作落到实处。这其中,既需要法制建设的跟进,也需要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还需要上市公司真正建立规范运作、诚信守法的意识,更需要各方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增强信披有效性是提质行动的核心
“行动计划”具体提出了七方面重点工作,包括: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督促“关键少数”勤勉尽责,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推广科创板经验,统筹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坚持退市常态化,坚决出清劣质资源;解决突出问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强化精准监管,提升监管有效性;优化发展、中介、舆论、文化等四大生态,形成全社会合力等。
上述资深专家分析认为,这七方面工作部署涵盖了上市公司监管的各个领域,其中最重要的施力点应该放在做精、做细、做严信息披露监管,切实提高披露的有效性上。
根据“行动计划”,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会计基础,发挥相关部门合力,探索建立财务信息综合监管格局,防范虚假披露。同时简化披露规则,开展分行业、差异化披露,确保信息披露真实性,强调通俗易懂。
一家深市上市公司的高管表示,上市公司分行业、差异化信披已经执行多年,但仍有优化空间。例如,对于科技类企业、农林牧渔等行业的企业,投资者往往不太容易理解其业务和风险特征。在更完善的分行业信披制度中,不同行业应当进一步细化标准,并辅以不同监管方式。“从近期‘爆雷’的康得新等案例看,公司账面上都是有资金的,在财报中体现为‘货币资金’。但其中有一部分是不能用的,对这类问题,就需要更细化的监管。”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认为,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应适当简化信披要求。过多的信息披露会导致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下降,尤其是产品毛利率、重要客户、成本结构等重要信息的充分披露,有利于上市公司的竞争对手以及客户进行商业谈判,但未必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投资者。
上市公司质量提升需“练好内功”
近期,证监会主要负责人赴浙江调研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工作,期间强调,上市公司要肩负起规范发展、提高质量的主体责任,坚持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
对此,董登新表示,从制度设计的角度出发,监管部门一是应当严把入口关,让真正优秀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二是要完善退市制度,出清僵尸企业,净化市场生态;三是要加强监管,使上市公司“在市”期间完善信息披露、守法经营、规范运作。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是提高自身质量的责任主体,应树立诚信意识、法治意识,敬畏市场和投资者。
在具体工作层面,“行动计划”提出,将督促“关键少数”勤勉尽责,同时强化精准监管,提升监管有效性。
在华闻集团董事长汪方怀看来,上市公司大股东作为“关键少数”,对于上市公司的质量有着重要影响。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提高大股东质量。首先,要优化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引入资金实力强、市场知名度高、声誉好、专业性强的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股东,以利于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的优化、资源的获取和整合,以及重大项目的落地实施。其次,要提高控股股东治理水平。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管理、治理,要尊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规范、规律、流程、方法。要管住、管好“关键点”,主要通过股东大会,真正把好战略规划、项目投资、人事推荐等决策关口。
有国资上市公司高管表示,应建立更科学有效的上市公司分类标准体系。他表示,大股东等不规范运作是上市公司滋生风险的重要因素,建议将此纳入上市公司分类标准评价指标,包括控股股东增持等承诺执行情况、信用记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担保、关联交易标的资产估值公允性等。
科创板经验为上市公司提质增效提供有益借鉴
“行动计划”提出,将充分发挥科创板的试验田作用,推动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增强IPO、重组上市标准的包容性,放宽非公开发行锁定期等限制,优化并购支付及配套融资工具,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
一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士就此表示,近期再融资新规取消了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连续两年盈利的要求,很大程度上有利于高科技企业。在TMT、医药等高科技领域,许多公司虽有较好的研究成果,但由于缺少资金进行产品变现、营销推广、渠道建设等,加上前期研发成本高,使企业处于亏损状态。而现在,再融资的松绑是对研发型企业、高科技企业的有力支持。
前述深市上市公司高管建议,在支持企业再融资方面,应判断公司亏损的具体原因。“当前经济形势下,对上市公司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有些公司是特殊原因导致的微亏,要是再融资政策对其有限制,那么,这类公司就只能负重前行,慢慢自我痊愈。公司发展的战略时机就可能因此而错失。这对科技类等效率要求较高的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利的。”该高管表示。
她还表示,十分期待再融资规则修订和分拆上市政策的落地。再融资松绑后,可减轻上市公司融资的财务成本。对于境内分拆上市制度,她认为,目前资本市场对于拥有多个主业的公司是折价估值的,投资者更青睐单一产业的公司,多主业公司的估值可能只是“1+1=1.5”,这导致公司有好的资产却体现不出其价值。分拆上市制度落地,将有助于促进上市公司孵化新业务,让估值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