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富航投资-国泰君安证券-富航投资神舟1号私募基金”采取公开谴责等监管措施的公告

来源:中金所 2017-07-21 11:52:00

摘要
监管措施处理决定〔2017〕2号 当事人:富航投资-国泰君安证券-富航投资神舟1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富航基金”),客户号:00027228。 经查明,上述当事人于2017年2月24日至5月12日期间,在沪深300、中证500股指期货远月合约上,利用实际控制关系账户,通过相互成交

监管措施处理决定〔2017〕2号 


  当事人:富航投资-国泰君安证券-富航投资神舟1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富航基金”),客户号:00027228。 
  经查明,上述当事人于2017年2月24日至5月12日期间,在沪深300、中证500股指期货远月合约上,利用实际控制关系账户,通过相互成交的方式进行利益输送,损害了相关投资者利益。同时,在实际控制关系问询中,上述当事人明知具有实际控制关系却未如实向本所进行申报。以上事实,有相关交易记录、问询谈话笔录等证据证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试行)》第九条规定,本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对富航基金予以公开谴责。 
  二、对富航基金在股指期货品种上限制开仓12个月,限制开仓时间自2017年7月24日起至2018年7月23日止。 
  对于富航基金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采取的措施,本所将计入中国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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