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房产中介资金链断裂!壹彤地产旗下超 10 亿私募产品爆雷
摘要 曾有人说,2018年是P2P领域爆雷的重灾区,而2019年至2020年,重灾区可能会转移至私募基金领域。6月17日,一名北京投资人王女士向《华夏时报》记者爆料称,其认购的壹彤集团旗下公司私募产品出现兑付问题,并涉嫌资金挪用,其中受害人312名,总计金额约10.96亿元。该私募基金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壹
曾有人说,2018 年是 P2P 领域爆雷的重灾区,而 2019 年至 2020 年,重灾区可能会转移至私募基金领域。
6 月 17 日,一名北京投资人王女士向《华夏时报》记者爆料称,其认购的壹彤集团旗下公司私募产品出现兑付问题,并涉嫌资金挪用,其中受害人 312 名,总计金额约 10.96 亿元。
该私募基金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壹彤地产二手房垫资业务的日常流动资金补充。但今年 4 月,壹彤地产被爆出非法挪用客户房款,涉案金额高达 7000 万元,受害者 500 余人。有投资人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今年 5 月,我的业务经理通知我此事,并告知壹彤地产出现资金链断裂问题,直接影响北京投资客户本金兑付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本报记者并未在中基协网站查询到上述私募基金及其管理机构的备案信息。
此外,有投资人对《华夏时报》记者透露,壹彤金诚中部分业务经理曾在招商银行任职,而此次事件涉及的投资人中,很多是原来招商银行的高净值客户。
超 10 亿理财涉嫌违约
近期,私募基金领域频频爆雷。其中多家明星合伙人褪去了光鲜的外衣,只剩下空空如也的办公大楼。
3 月 19 日,180 位投资人共同签署实名举报信,举报其购买的金诚集团旗下多只私募基金延期兑付未果,涉嫌诈骗,牵涉受害人数 3800 人,涉及金额高达 140 亿;3 月底永柏资本在旧总部办公地张贴告示,称接到监管部门通知,暂时不能营业。 自 2018 年 8 月,永柏资本旗下产品陆续出现不能赎回的情况,累计未兑付金额接近 66 亿元。
各种违约背后,高管失联、兑付遥遥无期、投资者更是投诉无门。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杰曾提出,2018 年是 P2P 领域爆雷的重灾区,而 2019 年至 2020 年,重灾区可能会转移至私募基金领域。
且私募基金领域涉嫌的罪名可能不仅仅是非法集资,而有可能是挪用资金和合同诈骗罪。原因无他,整个市场的流动性下降,没有谁可以避免被波及。
6 月 17 日,一名北京投资人王女士向《华夏时报》记者举报,其认购的壹彤集团旗下公司私募基金出现兑付问题,并涉嫌资金挪用,其中受害人 312 名,总金额约 10.96 亿元。
"2018 年 4 月 8 日,我购买了壹彤金诚 300 万理财产品,投资期限 12 个月。产品应该在今年 4 月 8 日到期,但业务经理通知我说,上级公司资金链断裂,公司到期产品无法兑付。" 王女士对本报记者说。
同时王女士表示,自己在购买该款产品时没有仔细看合同,并不清楚是私募基金。" 业务经理大力推荐此款产品,介绍其为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承诺年化利率 11%。"
具体而言,《华夏时报》记者从合同中了解到,投资人以有限合伙人(LP)形式加入参与该款私募基金,认缴出资,并一次性缴清出资款。北京壹彤金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壹彤金诚)为普通合伙人(GP)。
该私募基金资金用于哈尔滨壹彤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二手房垫资业务的日常流动资金补充。合同中表述,本有限合伙企业预期接受 1.5 亿元人民币投资金额。
合同中表述,对于此次投资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壹彤地产股东以持有壹彤地产的 100% 股权进行质押,且壹彤集团和集团实际控制人刘曦提供无线连带责任担保。刘曦以自有写字楼提供抵押担保。
记者从官网了解到,合同中提及的壹彤集团成立于 2014 年,注册资本金 1 亿元,总部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 15 号,其前身为壹彤地产,成立于 2005 年。现壹彤集团产业涉及房地产经纪、金融、矿产开发等。分公司涉及北京、哈尔滨、承德、等多地。目前,旗下有壹彤地产、壹彤财富、壹彤矿业、壹彤房地产营销策划四大产业模块。刘曦为壹彤集团占股 70% 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最终受益人。
而壹彤金诚实际控制人为于雷,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为耿旭。二人均为壹彤集团前五大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并未在中基协网站看到壹彤金诚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备案信息。在壹彤集团旗下,只有壹彤财富进行过备案,并发布过四款基金,分别为:壹彤财富增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壹彤金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壹彤聚石 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壹彤财富增长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他们是在私募牌照缺失的情况下,进行以‘固定收益理财私募产品’为话术的非法集资和商业诈骗。" 上述投资人王女士说。
对于到期基金的兑付问题,4 月中旬,壹彤金诚发延期兑付公告,其中提到,逾期的投资本金将分 18 个月兑付,至 2020 年 9 月全部兑付完毕,投资收益部分将根据本金全部回款后继续按比例分配。但投资人认为公司在拖延时间,并不能接受公司所给出的兑付方案。投资人李女士表示:"4 月,公司的确给了本金的 1.2%,但从五月开始一分钱也没返过。"
此外,延期兑付公告还承诺:" 不跑路、不失联,积极与投资人沟通、妥善处理投资回款事项。" 但上述投资人李女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该公司法人耿旭已陆续劝退几十名业务经理离职,现公司仅剩几人,公司负责人有失联跑路的迹象。"
记者 6 月 17 日到该公司现场查看发现,公司财务仍在办公,几名业务经理还在办公区域,但未见到其它工作人员及负责人。
李女士表示,虽然财务还有三个人在上班,但财务的账已经被转移,公司所租的办公地也将到期。目前,投资人已在东城经侦大队报案,要求其出面找到公司法人。《华夏时报》记者多次拨打壹彤地产电话,均无人接听。
同时,记者找到还留在壹彤金诚的业务经理陈先生,他表示,刘曦和耿旭目前还没有跑路,内部有工作人员可以与二人取得联系。
同时,他说,事情发生前业务经理毫不知情。自己 3 月还去参加了壹彤地产的年会,并未发现任何问题。同时他提到,自己融了几千万,且都是亲戚朋友的钱,目前压力也比较大。" 壹彤集团有资产,希望政府介入强制公司变卖资产,把钱还给大家。"
另一位业务经理对记者说:" 我也是 4 月 8 号才知道的。耿旭给我们打电话,说今天到期的基金,兑付的钱没到账。一开始说是因为清明节期间,资金太多,可能是银行那边的问题,导致资金要晚两天才能到账。我自己也投了几百万。" 他表示,公司 30 几个业务经理都投资了该款产品,现在也着急兑付,但自己无法联系到法人耿旭。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多名投资人反映,壹彤金诚中很多业务经理曾在招商银行任职。" 我的业务经理在招商银行任职多年,是 2018 年下半年刚刚离职到北京壹彤金诚。我一直购买其推荐的招商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出于对业务经理的信任,我才认购了 300 万份额。" 上述投资人王女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另一名投资人张女士更表示,有些招商银行业务经理自 2014 年起便陆续为壹彤招揽客户,利用客户对招行品牌和业务经理的信任兜售壹彤理财产品。这些员工部分后来离职加入壹彤,再通过其在招商银行的旧同事和在招商银行积累的老客户,持续兜售壹彤的理财产品。
" 业务经理对我说:招行很多人都买了,如果是通过招行买壹彤的产品,我们会赚的少,因为招行要从中扣取手续费,我们只能拿到 5%-8% 的收益,但我们直接购买可以获得 10%-11% 的收益。" 张女士表示。
对于这一点,记者向壹彤金诚业务经理核实。业务经理承认他们中一部分来自招商银行,但表示推荐壹彤产品时都已离职。" 耿旭原来在崇文门支行和富力城支行任零售主任,他离职到壹彤工作后,从自己工作过的支行挖走四五个业务经理,此后还在招商银行其它支行挖人。" 有理财经理对记者透露。而《华夏时报》记者也从中基协网站了解到,壹彤金诚法人耿旭在 2005 年 7 月至 2014 年 3 月一直就职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哈尔滨多家房产中介集体爆雷
壹彤金诚的私募基金项目资金计划用于壹彤地产二手房垫资业务的日常流动资金补充。但今年 4 月,壹彤地产被爆出,非法挪用客户房款,涉案金额高达 7000 万元,受害者 500 余人。有投资人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今年 5 月,我的业务经理通知我此事并告知该公司出现资金链断裂问题,直接影响北京的投资客户本金兑付安全。"
而对于侵占的 7000 万房款,壹彤地产同样无法给予受害人明确的去处交代。实际上,早在 2017 年末,就有业主反映出,其通过哈尔滨壹彤地产购买的一套二手房的全额房款被财务收走后迟迟不给办房产证,疑似房款被挪用。
" 我是 2017 年 5 月份买的房子,签的合同。壹彤地产拖了整整 1 年,今年 5 月份才彻底把证办下来,这期间银行贷款利率从 4.9 一直涨到 5.8。" 有购房人在房天下网站上提出。
由于长期缺乏监管,类似地产中介违规挪用房款资金的现象,在很多地方已经成了 " 潜规则 "。近期,根据交易业务投诉,包括壹彤房地产在内,仅哈尔滨地区就有近 10 家房地产中介机构涉嫌挪用交易资金,其中包括壹彤、巨业、易房、春晖、世纪振达、爱之家、百嘉信、华满、一亩、居泽等。
可以看到,2018 年末,通过哈尔滨巨业地产买房卖房的数百名业主收到消息,巨业地产法人失联,百余家门店全部关门,人去楼空,超过 6000 万元房款下落不明。而对于巨业地产法人谷艳萍的去向,经黑龙江肇东警方确认,谷艳萍已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在老家肇东跳楼自杀。
为了解决市场乱象,2018 年底,黑龙江省住建厅、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保监局筹备组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其中要求,当地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在 2018 年 12 月 10 日前在银行开立资金监管账户(此资金不得任意挪用);确保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款专用,通过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的存量房贷款业务,首付款资金未落实的,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审批发放贷款。
有分析人士曾表示,购房款进入银行监管账户,等于斩断房地产中介的现金流,此前挪用资金的窟窿填不上了,导致大批中介机构资金链断裂。
另有媒体从哈尔滨市住建局获悉,哈尔滨市于 6 月 1 日起至 10 月 31 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治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资格擅自进行出售、售房面积 " 缺斤少两 "、合同到期不能按时交房等违规行为,以营造键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开发经营环境。
近几年,全国各市对于二手房交易流程风险把控都在不断升级,尤其是对资金的监管。早在 2016 年末,北京市就实现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全市覆盖。
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发布过一份《房屋家居领域投诉情况专题报告》(简称:报告),其中表示,资金监管过程中违规操作是目前房屋中介公司普遍存在的四大问题之一。
在资金监管过程中,部分中介机构违规操作,代替银行为买方做资金监管,将买方的购房款收入自己公司的资金池中,并利用这部分资金违规高息贷出,作为其他消费者的 " 首付贷 ",这种行为严重威胁到了消费者的资金安全,《报告》中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