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风险项目陡增 短期兑付承压

来源:金融投资报 2019-11-27 01:10:20

摘要
今年以来,多家信托公司出现违约和延期兑付事件,在此情况下,信托产品风险情况亦受到关注。《金融投资报》记者从中国信托业协会披露的数据观察到,截至三季度末,信托行业风险项目已增至1305个,同时规模环比增加32.72%,至4611.36亿元。另一方面,随着对通道业务和房地产业务监管的收紧,信托业结构调整

  今年以来,多家信托公司出现违约和延期兑付事件,在此情况下,信托产品风险情况亦受到关注。《金融投资报》记者从中国信托业协会披露的数据观察到,截至三季度末,信托行业风险项目已增至1305 个,同时规模环比增加32.72%,至4611.36亿元。另一方面,随着对通道业务和房地产业务监管的收紧,信托业结构调整变化明显,其中房地产信托新增规模环比增速自2015年四季度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

  12月到期兑付规模较为集中

  自2018以来,信托行业风险项目个数与规模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2018年末,信托行业风险项目为872个,较2017年末增加271个;规模亦增至2221.89亿元,同比增幅为69%,均出现大幅上涨。

  而在2019年,信托行业风险项目仍在增加。三季度末,信托行业风险项目数量达1305个,环比增加18.64%;风险项目规模为4611.36亿元,环比增加32.72%;信托资产风险率亦持续推高,增至2.1%。总体来看,截至三季度末,年内风险项目已增加433个,超过2018年全年,同时规模增加2389.47亿元,增幅达107.54%。

  在中国信托业协会特约研究员袁田看来,对于持续暴露的风险项目,信托行业应引起高度重视,强化风险防控和合规建设。另一方面,从信托风险项目的资产来源角度,集合类信托与财产权信托风险项目规模占比呈下降趋势。“信托行业总体风险仍在可控范围。”

  事实上,信托公司抵御风险的意识亦有所增强,尽管行业增资热潮逐渐回落,但信托赔偿准备金规模和未分配利润均有所增加。其中,三季度末,信托赔偿准备金规模为266.26亿元,同比增加11.98%;未分配利润为1846.46亿元,同比增加18.45%。

  另一方面,从未来一年信托到期情况来看,合计为14093个,规模合计5.15万亿元,较二季度预计数据减少4110亿元,降幅继续扩大至7.4%,信托项目到期压力有所缓解。不过,袁田认为,短期兑付压力仍须重点关注,尤其是四季度最后一个月信托项目到期兑付的规模比较集中,资金流动性管理尤为重要。

  防风险和转型已成工作重心

  总体来看,截至三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继续稳步回落。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产余额为22万亿元,环比下降2.39%,下降幅度较大。其中,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持续下降,被认为是主要原因。

  数据显示,三季度末事务管理类信托余额为11.6万亿元,较二季度末减少0.82万亿元,环比减少6.58%,占比降至52.75%。与此同时,信托资金来源方面,集合资金信托占比稳步增长,超过单一资金信托占比。具体来看,集合资金信托规模为9.84万亿元,占比44.74%,环比上升1.17%;单一资金信托规模为8.69万亿,环比下降 5.89%,占比39.5%。“信托公司主动管理业务增长明显,传统银信合作通道业务持续式微,行业深化转型效果逐步显现。”袁田表示。

  此外,在宏观经济周期与金融监管政策的共同影响下,信托行业资金投向也发生明显变化。其中,投向房地产与金融机构领域的信托资金占比下降明显。以房地产信托为例,截至三季度末,投向房地产的信托资金余额为2.78万亿元,较二季度减少1480.67亿元,环比下降5.05%。自2015年四季度以来,首次出现新增规模的环比增速负增长。

  袁田认为这充分表明信托行业积极响应中央政策,“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进一步严格落实银保监会对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的明确要求,有效遏制房地产信托的规模增长,防范风险过度积累。

  与此同时,相较于二季度末,投向工商企业、基础产业及证券投资领域的信托资金占比有所上升,其中基础产业信托表现较为突出。截至三季度末,投向基础产业的信托资金余额为2.86万亿元,在资金信托中占比15.45%,同比增长5.55%。同时三季度新增规模为1396.02亿元,同比增加60.34%,延续了自2019年一季度以来的新增规模持续上升趋势。

  “由于积极财政政策推动下的基建项目短期反弹,信托资金流向也有明显体现。”袁田表示,考虑本年度政府专项债额度用尽以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信政合作业务模式转型仍须未雨绸缪。

  “防风险和业务转型成为下半年信托公司工作的重心”,用益信托研报认为,一方面是信托产品大量到期且风险项目增加,另一方面是监管对通道业务和房地产业务的监管收紧。“信托公司在市场和监管的双重压力下,处理存量风险项目的需求是迫切的;而在新增业务方面,根据监管政策的指示精神,立足本源进行业务创新是信托公司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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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持续发力整治信托行业乱象

  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 《经济参考报》11月26日刊发题为《监管持续发力整治信托行业乱象》的报道。文章称,为弥补制度短板,借鉴国内监管实践并结合信托业发展实际,银保监会日前正式研究起草《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促进信托股权管理乱象的有效治理,提升信托业股权监管质效。

  《暂行办法》明确,信托公司股东责任,包括信托公司股东资质条件,以及股东在股权取得、股权持有、股权退出各个阶段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股东资质条件方面,对拟成为信托公司控股股东的非金融企业股东资质条件进行了严格规范,同时取消了境外金融机构入股信托公司应具备的“总资产不少于10亿美元”的数量型限制门槛要求。

  而金融产品持股方面,《暂行办法》明确,金融产品可以持有上市信托公司股份,但单一投资人、发行人或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信托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过该信托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信托公司主要股东不得以发行、管理或通过其他手段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信托公司股份。

  事实上,在监管加码的环境下,信托公司频吃罚单成为常态。根据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近年来,信托公司收到的罚单呈上升趋势。用益信托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信托公司已收到30张罚单,这一数据已远超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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