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债务置换半年考:多类金融机构参与,项目标准松动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9-11-28 15:46:44

摘要
国办函40号文(《关于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公司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40号文)下发已近半年。该文件主要指导地方、金融机构开展隐性债务置换。据了解,半年来诸多地方已有隐性债务置换的案例落地,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都参与其中,形成了三类置换方式:贷款置换贷款及非标、信用债置

国办函40号文(《关于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公司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40号文)下发已近半年。该文件主要指导地方、金融机构开展隐性债务置换。

据了解,半年来诸多地方已有隐性债务置换的案例落地,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都参与其中,形成了三类置换方式:贷款置换贷款及非标、信用债置换信用债、资管产品置换资管。此外,40号文要求,所置换债务需对应具体项目且财务可持续,但实践中,一些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形成的债务也被置换。

从微观上看,隐性债务置换降低了融资平台利息负担,缓释融资平台流动性风险。宏观上看,隐性债务置换已使企业部门中长期贷款放量。比如今年9月企业部门新增中长期贷款5637亿,同比多增1800多亿,占比相比去年同期提升6个百分点至33%。市场人士分析,这主要受隐性债务置换驱动。

三类置换方式

目前多地已开展隐性债务置换,最为常见的方式为贷款置换贷款、非标。

中部省份某地市城投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共计被认定了19亿隐性债务,目前有6.3亿银行贷款进行了隐性债务置换。贷款主要由当地城商行提供,展期至2027年,利率在6%左右。

该利率水平如果以贷款基准利率衡量,则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2倍;如果以LPR来衡量,则是在LPR基础上加点120BP。

“置换的时候需要出具一个隐性债务说明,说明相关债务纳入隐性债务,但并不是函。虽然公开场合不能说政府兜底,实际上是已经纳入政府管理的隐性债务。”前述中部省份地市城投公司负责人表示。

山东寿光市政府网8月中旬的一份新闻稿显示,彼时该市平台公司已分别与民生银行、中信银行等进行了对接。针对不同主体的债务置换政策和要求,该市初步梳理筛选后向银行提交了债务置换项目。其主要做法是将近2-3年内到期的、利率较高的融资租赁、信托等隐性债务置换为长期的、利率较低的债务。

这类置换则是属于贷款置换非标,一方面可拉长存量隐性债务偿还期限,另一方面也能减轻融资平台债务负担。

第二种方式为信用债置换信用债,即融资平台公司可发行企业债、中票、短融、公司债等产品置换即将到期的存量信用债。

安徽某地市级平台公司负责人表示:“今年9月进入回售期的一单债券纳入隐性债务中。这单债券主要是一家股份行等少数主体持有了约60%的规模,他们回售期后不想继续持有,所以公司就通过发行新的一期公司债进行借新还旧。”

Wind数据显示,截至11月26日,今年城投债发行规模已经达到2.9万亿,创出历史新高。一些分析指出,这主要因为今年发行的城投债很大一部分用于借新还旧。

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介绍,通过对上报的隐性债务数据分析后发现,3年内到期的债务占了一半以上。“针对这个问题,如果不让融资平台融资,可能出现大面积资金链断裂。债务管理不是为了把风险戳破了,而是管控、防范化解风险。”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通过置换降成本不是最重要的考虑,拉长债务期限更为重要,因此资管产品置换资管产品的形式也有出现。

某大型信托公司风控部人士介绍,公司置换了一些快到期的信托产品,前提是原信托投资形成的债务已纳入隐性债务系统,地域、财政实力准入要求和普通政信产品一样。“其实主要是给普通信托产品找一个资金出口,房地产信托规模管控后资金投向大幅减少。”

据了解,对保险资管等形成的到期债务,融资平台可与金融机构协商,发行同类产品续接。

沪上一家保险公司资管部门人士表示,保险资管基础设施债权计划一直有在发行,但前两个月发行放量。其发行的前提条件是有基建项目对应,实际操作中,不排除存在以基建项目的名义发产品、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隐性债务的可能。

项目标准有所放宽

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监管要求所置换的隐性债务要求对应具体项目且原有存量债务发生时间需在2017年7月14日之前。此外,要求原项目对应资产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清晰且财务可持续。

据了解,金融机构置换时对债务纳入隐性债务系统非常看重,但对其他相关条件尤其是财务可持续的标准有所放松。“什么叫财务可持续,项目收入覆盖本金还是覆盖利息?这有很大的空间,具体要看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上海某大型券商首席固收分析师表示。

华东省份某地市城投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在2017年前主要是从事棚改及保障房建设业务,贷款以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为主,所以置换需求不大。“8月份以来多个银行来洽谈置换事宜,银行主要就是要求项目手续齐全、合规,实际操作的时候卡得不太严。”

西部某城商行《政府债务化解指引》称,对该行已纳入隐性债务系统的政府性存量债务,原则上到期收回10%-20%,剩余部分采用调整期限、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进行处理。

换言之,该行纳入隐性债务系统的债务80%-90%可进行展期、置换。但实际上隐性债务大多是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允许置换八九成的隐性债务意味着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形成的债务也能置换。

中部省份某国有大行风控部人士介绍,目前隐性债务置换已经批了一些,主要看置换的政府债务是否纳入隐性债务系统、原项目合规性手续是否齐备、是否有相应的化债方案。“从项目类型来看,原项目主要是公益性项目,有收益的项目类型很少。”

不过,并非所有的的城投公司都有隐性债务置换落地。华北省份某县级市城投公司融资部人士介绍,当前还没有隐性债务置换落地,但在推进。没有落地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来担心置换之后债务不再属于隐性债务,政府对新债务不再负担偿还义务;二来,公司对各家银行隐性债务置换标准不太了解,所以进展略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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