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费率基金再开闸 持有期模式引各方关注
摘要 经过数月筹备,11月21日,暂停近4年的浮动管理费率基金重启试点。包括华安基金、中欧基金、富国基金、华泰柏瑞基金、国泰基金和兴全基金在内的6只来自上海的公募基金率先正式获批。据悉,其中5只基金已发布份额发售公告,于11月28日(本周四)起正式发售。此次浮动费率基金以“新面貌”再起航,是对“推动公募机
经过数月筹备,11月21日,暂停近4年的浮动管理费率基金重启试点。包括华安基金、中欧基金、富国基金、华泰柏瑞基金、国泰基金和兴全基金在内的6只来自上海的公募基金率先正式获批。据悉,其中5只基金已发布份额发售公告,于11月28日(本周四)起正式发售。
此次浮动费率基金以“新面貌”再起航,是对“推动公募机构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强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长期业绩导向”的重要探索。中信建投证券丁鲁明团队表示,“浮动管理费率”型产品的出现,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基金公司以规模为导向的同质化竞争,拓宽公募基金管理费来源,有利于具有较强投研能力的公司探寻出一条异质化的发展之路。
首批试点基金均采用持有期模式
事实上,浮动管理费率基金并非新物种。早在2013年,国内首只浮动费率基金——富国1年期纯债便已成立,随后的两年内,浮动管理费率基金开始密集发行。2016年3月,受多方因素影响,浮动费率基金被暂缓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此前成立的老一批“浮动管理费率”型权益产品普遍以开放式基金为主,此次新获批的基金产品均采取封闭式运作,6只发售基金皆设置了长期锁定基金份额的机制。其中,中欧启航、兴全社会价值为3年持有期混合型,华安汇智精选、富国阿尔法及国泰研究精选为两年持有期混合型,仅有华泰柏瑞景气回报为1年持有期混合型。
据悉,“持有期模式”是基金业内近年来诞生的创新型品种,目前选择这种模式的权益类产品极为少见。有关市场人士表示,设置最短持有期,可以避免投资者情绪化地追涨杀跌,防范持有人频繁申赎给基金经理带来操作困扰,虽然有利于业绩报酬的计算,但这并不意味着模式的设计可以让基金产品获得绝对收益。浮动管理费率基金的核心依然在于基金经理能否将投资策略,从相对收益策略转变为绝对收益策略,以为持有人获得实际回报为目标,即对基金经理在长期投资策略方面的投研能力和稳定性提出较高要求。
截至11月27日,华安基金、中欧基金、富国基金、华泰柏瑞基金和国泰基金均已发布份额发售公告,于11月28日起正式发售。从基金披露的信息来看,5只基金募集规模上限均为30亿元。在业绩报酬方面,5只基金均设置了“对每笔基金份额年化收益超过8%的部分,计提20%业绩报酬”的规定,即若基金年化收益率不超过8%,将只收取每年0.8%的固定管理费;当基金年化收益率超过8%时,5只基金可对超过8%的部分提取20%的业绩报酬。这一费率模式的创新使得以往存在于基金业中的“旱涝保收”变为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长期业绩绑定,利益共赢、风险共担的模式。
据悉,5只浮动管理费率基金设置0.8%的固定管理费率大幅低于普通主动权益基金的管理费率。数据显示,目前市场上近六成的普通混合型基金管理费率都在1.5%及以上。对于传统公募基金而言,在费率固定的前提下,基金产品收入的多少仅取决于规模的大小,因此规模战也就成为了大多数基金公司关注的焦点。中信建投证券丁鲁明团队表示,在公募基金费率战不断升温的背景下,浮动管理费率这一收费模式实际上是在以一种更为灵活的方式引发人们对公募基金费率的关注,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公募产品费率竞争的同时,也将这种竞争始终保持在相对有限的范围内。
浮动管理费率并非“稳赚不赔”
顾名思义,浮动管理费率指的是基金管理费与基金业绩挂钩,而非以往仅取决于规模的固定费率模式。2017年6月,证监会下发《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收取浮动管理费指引(初稿)》(以下简称《指引》)并征求意见,对浮动管理费率的基金类型、计提方式、浮动空间、业绩基准等方面作出了细致规范。
其中,浮动管理费率的收取模式被主要分为“支点式”上下浮动管理费率和提取“业绩报酬”浮动管理费率两类。前者是指当基金业绩表现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时,管理费向上浮动,反之则相反。后者则是在收取固定管理费的基础上,当基金的业绩超越预先设定的基准时,基金经理按照超额收益的一定比例收取附加管理费。
从当前存量产品来看,浮动管理费的计算方式还包括分档收取法。该方法直接按照既定的目标收益率划分不同档级来收取管理费。如东方红产业升级混合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满1年后,若基金份额前1年的收益率小于-5%,则不收取管理费;若大于等于-5%且小于8%,则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计提管理费;若大于等于8%时,则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计提管理费。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11月27日,市场中共有33只浮动费率基金,其中按超额收益收取附加管理费的有13只,按目标收益率划分不同档级收取管理费的有20只。
不难看出,浮动管理费率的收取办法颇为复杂。但无论是从规模还是业绩表现来看,现存浮动费率基金产品表现分化较大。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11月27日,沪深300指数同比上涨23.79%,在有业绩统计数据的29只浮动费率基金中,包括东方红睿元混合、东方红产业升级混合、金鹰民族新兴混合、安信价值精选等在内的6只基金同比涨幅均超26%。与此同时,也有近1/3的基金自成立以来,业绩回报跑输业绩比较基准,其中银华大数据总回报为-19.8%。
长期投资依然是核心思路
从出发点来看,浮动管理费率有助于提高基金管理人与持有人之间的利益一致性,进而有利于激励基金经理取得更高的业绩回报。但除此之外,业绩报酬提取门槛的不合理也可能会促使基金经理为获取业绩报酬而采用更趋激进的投资风格,促使其作出短视的投资决策,对基金产品的长期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华泰证券丁鲁明团队表示,“浮动管理费率”型产品对于基金产品影响具有两面性。
此外,在实际应用中,浮动费率基金也会存在一定问题。有关市场人士认为,若在下跌行情中,基金跑赢基准收益但收益率依然为负值,则投资者在亏损的情况下还要追加支付超额部分的附加管理费,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复旦大学证券研究所副所长王尧基表示,浮动费率基金的再度开闸,打破了基金传统的管理费收取模式,有利于改变基金费率单一的“旱涝保收”。但从国际国内经验来看,固定费率基金表现不见得比浮动费率基金差,因固定费率基金的表现好坏会影响其规模伸缩,即固定费率基金经理的收入也和基金表现好坏正相关。
对于浮动管理费率型产品管理人的考核,有关市场人士表示,应更为注重基金经理业绩的稳定性和考核的长期性。比如,对基金经理进行长期考核,不看短期业绩;通过对基金经理的奖金进行递延发放,使基金经理能够对持有人的长期利益负责。王尧基表示,保底加浮动提成的模式,可使基金经理在收入有起码保底的情况下追求更好的运作效果。
当前国内基金排名以1年期业绩为依据,而国际上基金业绩多以3至5年为期。王尧基表示,这导致国内基金运作的散户式频繁操作及市场频繁大幅波动,没能发挥基金应有的市场“稳定器”作用。如果在以两三年较长期限居多的浮动费率基金推出之际,能借鉴国际经验率先将这类业绩考核期延至3年左右,将有利于抑制基金运作“散户化”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