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6家私募再收监管函:信业基金旗下4家被责令改正!
摘要 11月7日消息,近日,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后,再度披露了对6家私募机构下发监管函的情况。据金融虎统计,从10月12日至今,浙江监管局累计已对21家私募发出了监管函,给予相应私募机构责令改正、警示等措施,并对部分私募负责人采取了谈话措施。11月5日,浙江证监局官网披中,对杭州博海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月7日消息,近日,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后,再度披露了对6家私募机构下发监管函的情况。据金融虎统计,从10月12日至今,浙江监管局累计已对21家私募发出了监管函,给予相应私募机构责令改正、警示等措施,并对部分私募负责人采取了谈话措施。
11月5日,浙江证监局官网披中,对杭州博海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信诚业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业华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信业瑞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信业盛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嘉兴惠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下发监管函。浙江证监局均决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上述机构应当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
监管函显示,“未建立实施有效的业务风险隔离、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存在与关联方私募机构经营场所混同、人员互相兼职”的问题比较明显,信业盛创、信业华福、信业瑞佑、信诚业达和惠博投资5家均存在该违规行。
其中,惠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现的问题最多,共涉及六个方面,包括:部分基金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基金财产,相关资金被用于支付其他投资者本金及收益;部分基金未如实披露资金使用情况,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有效披露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部分基金存在不公平对待投资者的情形;部分基金的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后,不符合合格投资者要求;部分基金存在分期滚动发行、期限错配、脱离标的资产的实际收益水平进行分离定价等情形;未建立实施有效的业务风险隔离、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存在与关联方私募机构经营场所混同、人员互相兼职等问题。
经查,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博海汇金还存在未按合同约定管理私募基金及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未要求投资者提供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文件等行为。盛创投资还存在部分基金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基金财产,相关资金被用于支付其他投资者本金及收益、部分基金存在分期滚动发行、期限错配、脱离标的资产的实际收益水平进行分离定价等情形。华福投资、信业瑞佑和信诚业达均还存在部分基金未在募集完毕后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此外,信业瑞佑还存在未收到项目方回款的情形下,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的行为。信诚业达还存在部分基金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基金财产,相关资金被用于支付其他投资者本金及收益、部分基金在未托管的情形下,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的行为。
同时,李根、张伟、任文波、马博、杜谢分别作为信诚业达、信业瑞佑、信业盛创投、惠博投资以及信业华福的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需要指出的是,信业股权、信业瑞佑、信业盛创投资、惠博投资均为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业基金)由中信证券(21.410, -0.10, -0.46%)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共同出资组建,以自有资金和受托资产进行债权和股权投资,并提供相关服务及咨询的专业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目前已经成功设立多支房地产投资基金,以股债结合、债权等方式投资运作了十余个项目,所管理的基金规模超过150亿元人民币。
10月12日,浙江证监局披露了对思嘉投资管理(浙江)有限公司、浙银伯乐(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浙银博汇(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纤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诚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银汇智(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浙银复成(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浙银汇地(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机构进行的公示处罚措施,落款时间均发生在今年8月份。
10月21日,浙江证监局披露了对杭州泽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敦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向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千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义乌联创易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杭州绿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神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比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金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9家机构的监管函。
10月28日,浙江证监局又公布了对龙树资本、浙江联合中小企业资本、杭州鸿泰股权投资基金、杭州国瀚基金等私募机构的监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