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私募行业推动数字金融可持续发展
摘要 原标题:规范私募行业推动数字金融可持续发展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之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成为从中央到地方新的工作重心。然而,近期币圈炒作出现重新“冒头”趋势,比特币价格曾飙升40%,甚至有言论说“94禁令”(2017年9月4日央
原标题:规范私募行业推动数字金融可持续发展
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之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成为从中央到地方新的工作重心。
然而,近期币圈炒作出现重新“冒头”趋势,比特币价格曾飙升40%,甚至有言论说“94禁令”(2017年9月4日央行、网信办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已经过时,还有一些机构打着“区块链”名义搞非法金融活动。其中,部分私募基金公开宣传推介涉及区块链技术的股票,误导投资者。
因此,如何施策才能使我国私募基金健康从业、数字金融可持续发展,值得探讨。
规范私募行为
中基协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在中基协存续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44万家,存续备案私募基金8.07万只,管理基金规模13.69万亿元。由于法律体系不完善、监管资源有限、行业规范经营基础薄弱、投资者不成熟等,私募基金存在违规募集资金、违规开展投资业务、日常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11月初,证监会通报今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执法情况显示,上半年证监会对497家私募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经过近几年的引导和发展,私募行业总体规范运作水平有所提升,但部分私募机构仍然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
在规模和作用上,私募基金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参与者。作为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在增强A股市场流动性和股价稳定性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经济转型升级以及资本市场多层次发展等方面具备重要价值和作用。然而,在区块链技术发展初期,私募行业亟待提高数字金融的认知能力。加强对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法律法规完善以及有效监管,是推动私募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核心抓手。
链圈和币圈分析
从市场影响来看,私募通过拉升链圈对应的股票价格,从而形成币圈价格同步拉升,导致两侧市场“割韭菜”行情的发生。
在链圈方面,我国《密码法》10月26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为规范数据加密后的管理,提升数字货币与金融、物联网、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数字资产交易等紧密结合提供了法律保证。从数量来说,我国居世界十大区块链应用之首,但区块链信息服务标准和监管框架的缺失,是阻碍技术发展的突出问题。由此说明,我国是区块链技术应用的最大市场,但去中心化特点也给集中监管的传统治理模式带来了巨大挑战。
在币圈方面,我国对区块链技术衍生的虚拟货币市场则严格限制,导致地下交易愈演愈烈,国家对虚拟数字货币炒作以及交易所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强,一些山寨交易所面临整肃。
从全球范围来看,目前除少量OTC交易,绝大部分虚拟货币交易都在各大交易所买卖,近年来交易所数量不断上涨。根据美国CMC Markets公司对虚拟数字货币交易所统计显示,全球通过以太坊发行的数字货币超过6万种,而包括点对点的所有币币交易场所则有12000多个。在数字货币交易市场“僧多粥少”的格局下,交易所要依靠多币种经营,从大量上市的币种交易中获取更多手续费,由此出现了空气币在几家交易所争抢上市的局面。据统计,全球大约有210家真正持续交易的交易所,被币圈接受的交易所数量约200至300家。
从监管风险来看,中央银行数字货币以及代币化金融资产的智能合约正在世界范围内兴起。各国监管机构正在努力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反映了开放的全球化的价值互联网的形成。如美联储正在积极研究基于公共区块链基础设施的数字货币的发行;以太坊允许市场参与者发行代表法定货币和其他金融资产的加密货币代币。这种可信的计算方式记录和保存着事务处理的“基础层”,借助TCP/IP和HTTP基础层可实现庞大的全球性互联,并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普惠性服务。
从竞争方案来看,在基础架构上有三种构建数字金融体系的模式:
一是开放金融。加密原生系统中的企业,包括Circle和Coinbase等,其在公共区块链之上构建与法币挂钩的稳定币,例如USDC。这些模式可使广泛的开发商和科技公司建立起更高层次的金融结构,实现去中心化或免信用的贷款、支付和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在美国和欧盟现有支付银行法规的监管之下,这些私人市场的方案正在迅速发展,并有助于构成开放金融的支撑体系。11月4日,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IOSCO)发表建议,某些稳定币被认为是证券;同时,美国国会正考虑把稳定币归类为证券的议案。
二是政府运营。由政府推出数字货币的电子支付(DCEP)基础设施,旨在为数字货币版本的本币,建立完全可控的中心化的许可的基础设施。显然,联盟链模式对社区的发展存在在安全性与局限性之间取得平衡的矛盾。
三是私营企业联盟。以Libra协会和Libra为标杆的综合性全球数字货币,为支付系统创建了一个中心化的许可的基础架构,这将从根本上限制该基础架构对于希望在其基础上进行开发的开发人员和公司的开放性和可访问性。
上述三种模式符合主权货币利益的竞争性世界观。但面临的问题是,是否需要建立一个让价值能够在强大的隐私保护下自由而轻松地转移到世界各地,使个人和公司能够利用公共区块链的代码来完成金融操作,并使世界各地都能适应商业合作与交易的全球性金融体系?若我们对金融创新和数字代币的资金流向加以严格管理和控制,在提高数字货币使用效率和覆盖范围的同时,也存在丧失以平等节点为条件向全球个人和公司交易提供隐私权保护的问题。
从Facebook和Libra来看,后者的运行机制、货币视角和监管方式等符合经济特征、储备资产特征、发行和价格稳定机制特征、联盟链底层技术和治理结构特征。从货币角度看,Libra具备超主权货币特征、价值储藏功能、金融普惠特征和货币替代特征,因为政治经济不稳定和货币政策失败而导致通胀高企的国家,会产生替代该国主权货币,实现类似“美元化”的效果,从而引起本国货币信用损失,且挑战了主权货币问题。从监管风险来看,货币篮子再平衡机制、法币储备池管理机制,以及Libra与成分货币之间的双向兑换机制的缺失等问题,Libra将面临市场流动性风险和跨境资本波动风险。从合规视角来看,Libra涉及多国、多货币,要满足相关国家的合规要求,则存在如证券、虚拟货币、法币储备、视为集合投资计划并受到相应监管、用户数据隐私保护、税收监管等法律框架的一致性问题。
对策和建议
第一,规范私募行业健康发展。加快推动私募基金条例制订,抓紧私募基金监管办法修订,加快出清公开募集、保本保息、名基实贷和未到协会备案、通过虚报信息骗取登记备案、先备后募、备少募多等“伪私募”,坚持刀刃向内,寻找私募业务的薄弱环节,切实改进私募登记备案工作制度,坚持差异化监管原则,提升私募监管的精准度。
第二,建立适应数字金融发展规律的市场环境。笔者认为,在整治虚拟货币市场的同时,我国更要注重保护和支持链圈和币圈的生态开发与投资的环境建设,寻求适应数字金融发展规律、供需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数字金融市场环境,这关系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和未来的竞争能力问题。
第三,加快数字经济的法律体系建设。从区块链技术分析来看,链圈和币圈是互为依附、互为因果的关系。片面地扶持区块链技术但又得不到市场认可,则是不可持续和缺乏竞争力的。链圈技术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币圈投资者的参与,需要币圈社区的讨论和争辩,技术的成熟度需要币圈市场的验证和确认,并采用市场化优胜劣汰进行管理,这才是政策的优选项。笔者认为,发挥币圈的社区争辩功能,形成链圈和币圈良性互动模式,是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加快币圈投资环境的法律制度建设,是数字金融服务区块链技术的重要保证。
第四,加快数字金融市场监管体制建设。法国央行认为,对加密货币的监管可采用三种选择,首先,完全忽略加密资产但不会减轻其潜在的风险;其次,禁止所有加密货币;再则,建立加密监管和行业标准。日本证券型代币产品协会提倡自我监管的模式。而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认为,加密货币及其机构应适应加密货币,而不是适应加密货币的监管,广泛遵循技术中立的监管概念具有足够的灵活性,如果需要监管变更则应由立法完成。笔者认为,数字资产属性认定是数字金融发展的重要环节,如通证化数字商品的权属认定、数字货币的货币属性、商品和证券属性的认定,需要将数字金融资产的交易、支付以及衍生交易等行为,与传统金融的过户转让、承兑、背书和被背书、期权期货交易等行为进行比较,形成适应数字金融资产监管制度建设的新体系,但涉及到法律问题,需要提请全国人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