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了解“遗嘱信托”

来源:经济日报 2019-12-05 16:48:15

摘要
在大部分人眼中,信托都和富人相关,但是今天介绍的这款信托却不是富人所专享,而是作为普通百姓也能使用的信托工具——“遗嘱信托”。遗嘱信托起源于英国,在美国开始商业化发展管理,至今为止,美国和英国的银行、信托机构和律所都会提供遗嘱信托的相关服务。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遗嘱信托是十分常见的信托业务品种,许多

  在大部分人眼中,信托都和富人相关,但是今天介绍的这款信托却不是富人所专享,而是作为普通百姓也能使用的信托工具——“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起源于英国,在美国开始商业化发展管理,至今为止,美国和英国的银行、信托机构和律所都会提供遗嘱信托的相关服务。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遗嘱信托是十分常见的信托业务品种,许多名人比如乔布斯、戴安娜王妃等都会设立遗嘱信托,按照委托人生前意愿,对遗产进行合理运用和管理。

  遗嘱信托首次出现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中是2001《信托法》,但是现实中鲜有遗嘱信托实例。不过在《信托法》已经颁布18年后的今年,我国迎来了“第一例”遗嘱信托的可查案例。

  在案例中,李某名下的资产包括:3套房子,分别位于上海和海口两地,同时还有面值约1000万的证券。遗嘱中里李某明确通过兑现部分证券在上海再买一套三房两厅价值650万的房产,对于这套房产的用途他设定为用于下代居住,永久不得出售,钦某和两个女儿均可居住;现有的三套房产,如果出售,所得并入李某家族基金会,不出售就出租收租金;剩余350万资金及房产出售款项约400万和650万房屋和其他资产约1400万,成立“李某家族基金会”管理。考虑到妻子和小女儿的生活,李某在遗嘱中表示她俩每月可领取1万元生活费,所有医疗费可全部报销,小女儿李2国内的学费全部报销。对于帮他管理遗产的三位兄弟姐妹以及妻子钦某每年每人可以领取管理费1万元。

  然而,这份遗嘱却因为法律上的不严谨,导致李某大女儿李1对遗嘱内容的不认可,诉至法院。

  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沪02民终13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日期为2019年5月30日),二审法院基本支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一审法院判决认为:本案的自书遗嘱符合继承法的要件,遗嘱的内容符合信托法对遗嘱信托的要求,虽然有部分遗嘱的内容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但不妨碍在剩余的财产上继续执行。

  学习案例发现,过去,人们对信托制度的通常理解,还局限于信托公司推出的理财产品,没有意识到普通的自然人之间,也可以设定遗嘱信托。遗嘱信托属于民事信托,门槛低。此次“遗嘱信托第一案”中,李某的财产中理财以及证券资产折成现金再减去一些费用损耗,可能达不到许多银行或信托公司最低1000万元的家族信托门槛。

  对于资产总额不高的市民来说,将自己的财产办个遗嘱信托已经不再遥不可及。遗嘱信托的受托人不一定是信托公司,也可以是委托人信任的亲朋好友。

  通过遗嘱信托,可以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妥善规划自己的财产,通过专业人员的建议给予专业知识及技术规划遗产配置;同时基于信托,避开了传统继承事务处理的缺点,也可以避免继承人争夺遗产和诉讼。

  据介绍,遗嘱信托适用以下人群的需求。首先,不想让自己的财产在百年后立刻分掉,而是委托受托人按照符合自己意愿的管理、使用财产,一般周期较长;其次,遗嘱信托比较适合继承人没有财产管理能力的情况。比如说继承人是未成年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离婚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母一方去世,孩子继承财产后因为对财产没有管理能力,可能导致财产被另一方父母控制,如果采用遗嘱信托的方式,委托人可以按照遗嘱信托内容授权自己信任的人对其财产进行适当管理,直到子女成年。

责任编辑: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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