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信托所持东北证券2.76亿股再次被冻结 公司治理亟待重建

来源:华夏时报 2019-12-07 14:21:00

摘要
华夏时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孟俊莲见习记者刘佳北京报道东北证券12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吉林信托”)所持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根据公告,本次吉林信托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76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00%,占公司总股本比

华夏时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孟俊莲 见习记者 刘佳 北京报道

东北证券12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吉林信托”)所持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

根据公告,本次吉林信托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76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80%,轮候期限为12个月,原因是吉林信托与富德生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德生命人寿”)股权返还款纠纷诉前保全导致。

此前,吉林信托因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盛京银行”)合同纠纷诉前保全,其所持公司约2.76亿股股份已被司法冻结。截至公告披露日,吉林信托持有东北证券累计被冻结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80%。公告显示,冻结起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3日。

吉林信托与盛京银行及富德生命人寿中间到底存在何种矛盾纠纷?更多细节因未披露,对此,记者试图拨打吉林信托欲求证,相关人士表示暂时不方便回答,稍后回复。截止发稿,未收到任何回复。

2.76亿股多次被冻结

公开资料显示,吉林信托是吉林省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前身为1985年成立的吉林省经纪开发公司,1998年更名为吉林信托,于2009年3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换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公司注册资本15.96亿元。

据天眼查显示,目前吉林省财政厅持有97.496%股份,为实际控制人。其余四名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持股0.626%。

截至2018年末,吉林信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为872亿元,2018年实现营收5.27亿元,同期归母净利润为3.59亿元。吉林信托在68家信托公司中排名处于行业下游。

因吉林信托为东北证券的第二大股东,今年9月19日东北证券曾发布过类似的公告,吉林信托因与盛京银行合同纠纷诉前保全,其所持公司2.76亿股股份已被司法冻结;但9月23日,东北证券又发布公告称,吉林信托收到关于股份解除冻结的法律文书,其持有的公司2.76亿股股份已解除冻结。

然而十一刚过,东北证券再次接到股东吉林信托通知,因与盛京银行合同纠纷诉前保全,其所持公司约2.76亿股股份已被司法冻结。截至公告披露日,吉林信托持有东北证券股份占东北证券总股本的比例为11.80%;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80%。公告显示,冻结起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3日。

公告内,吉林信托表示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12月5日晚间,东北证券再次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吉林信托所持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

根据公告,本次吉林信托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76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80%,轮候期限为12个月,原因是吉林信托与富德生命人寿股权返还款纠纷诉前保全导致。

记者查阅资料显示,富德生命人寿曾于2019年7月10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吉林信托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3070000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申请人富德生命人寿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提供担保。

2019年7月24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将保全申请书、担保材料等提交至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经法院审查认为,富德生命人寿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吉林信托名下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3070000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按照12月6日东北证券收盘价7.97元/股计算,2.76亿股的市值正好趋近于上述所谓的等值财产。

而前述的司法轮候冻结,是指对已被法院冻结的存款,其他法院也要求进行冻结,只要前一冻结一经解除,登记在先的轮候冻结即自动生效,无需等到新冻结手续办理完毕的制度。

“正常情况下一个财产是不能同时被冻结两次的,所以要等前一个冻结程序结束,后一个冻结才能开始。这个轮候冻结就是节约了后面一个冻结手续的时间。因为办理后面新的冻结手续也需要时间,但是这个已经登记了,前面的冻结手续解除以后,后面已登记的冻结可以自动生效。”华北某律所一律师告诉本报记者。

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

在此之前,吉林信托曾因三任董事长相继落马一度成为市场焦点。

同时,记者在梳理公开资料发现,吉林信托也曾多次“踩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8年7月,吉林信托汇融23号逾期,投资者收到了支付的利息,但本金尚无着落。

2018年9月,吉林信托汇融38号逾期,涉资4.5亿,因融资方中科建设未能按期偿还2018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回购款,已向法院起诉。

2018年12月,吉林信托汇融16号逾期,因借款人未按期还本付息,已起诉并于12月10日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值得一提的是,吉林信托在其2018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竟然连一次董事会会议都没有召开过。董事会履行职责方面,吉林信托称“报告期内由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不足,未达到法定人数,独立董事空缺,报告期内未召开董事会会议”。

2019年年中,吉林信托被曝出2名员工违规放贷1.5亿,另一前员工因贪污、挪用公款被判决。

今年8月23日,吉林银保监局对吉林信托出具处罚决定书。根据该文件,吉林信托“治理机制长期严重缺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不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吉林银保监局决定对其罚款四十万元。

在业内人士看来,吉林信托内控不严的问题一直存在。记者多次拨打吉林信托电话,但仍未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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