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证监局对3家私募机构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摘要 12月11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的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对厦门华英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盛世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三十三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详细信息如下:厦门华英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英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对基金进行风
12月11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的中国证监会厦门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对厦门华英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盛世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三十三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详细信息如下:
厦门华英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华英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对基金进行风险评级,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华英汇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华英汇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私募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规范私募基金投资运作行为,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强化合规管理,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厦门证监局提交整改完成的情况报告,厦门证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厦门英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厦门华英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一大股东,持股60%。张淑荣持有华英汇40%股份,持有厦门英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0%股份。
厦门盛世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盛世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盛世汇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盛世汇金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私募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规范私募基金投资运作行为,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强化合规管理,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厦门证监局提交整改完成的情况报告,厦门证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厦门三十三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三十三度资本未建立激励奖金递延发放机制,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不得对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业务人员及相关管理团队实施过度激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未建立激励奖金递延发放机制;
(二)递延周期不足3年,递延支付的激励奖金金额不足40%。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厦门监管局决定对三十三度资本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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