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牛散朱康军又“栽”了!操纵股价亏损逾4亿还被罚300万
摘要 5.36亿元的罚单还未缴清,近日知名牛散朱康军再因操纵股价被罚。日前证监会官网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朱康军控制使用74个证券账户操纵神开股份股价,结果累计亏损约4.34亿元,证监会因此对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图片来源:证监会官网近年来因为屡次操纵股价、参与内幕交易,朱康军已连续四次遭到监管
5.36亿元的罚单还未缴清,近日知名牛散朱康军再因操纵股价被罚。 日前证监会官网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朱康军控制使用74个证券账户操纵神开股份股价,结果累计亏损约4.34亿元,证监会因此对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图片来源:证监会官网 近年来因为屡次操纵股价、参与内幕交易,朱康军已连续四次遭到监管层处罚。屡教不改背后,其亏损和被罚金额累计已超过10亿元。因未缴清铁岭新城案件5.36亿元天价罚单,2018年朱康军还被列为资本市场老赖。 巨亏4.34亿还遭罚款 证监会公告显示,2016年10月14日至2017年4月19日期间,朱康军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神开股份,并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影响神开股份交易价格、交易量。 朱康军操纵神开股份期间股价走势 具体来看,朱康军控制账户组,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神开股份共计1.96亿股,买入金额33.78亿元;卖出神开股份共计1.77亿股,卖出金额27.51亿元。在上述时间内,朱康军控制的账户组持股数量一度占神开股份流通股本比例的24.45%。 从手法来看,朱康军控制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拉抬神开股份的主要方式,是以账户组在盘中某一时段,分多笔以高价连续申报买入神开股份,拉抬神开股份股价,且申报量明显放大,交易异常性突出。 关于对倒交易情况,126个交易日中,朱康军控制的账户组同时买入与卖出神开股份的有82个交易日,占总交易日的65.08%。账户组买入申报与卖出申报之间成交量占当日该股市场竞价成交量的比例(即自成交占比)超过10%的有24个交易日,占总交易日的19.05%;自成交占比超过20%的有4个交易日,占总交易日的3.17%。 然而一顿操作猛如虎,朱康军不仅没有挣到钱,反而亏损了4.34亿元! 图片来源:证监会官网 证监会裁定,朱康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朱康军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四次违规屡教不改 作为资本市场惯犯,朱康军3年多来已经因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四度收到罚单,然而尴尬的是,四次违规操作中有三次都是亏损,连亏带罚累计已超过10亿元。 2016年4月,广东证监局对朱康军开出罚单,因其内幕交易博元投资(已退市)股票且超比例持股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此次交易,朱康军巨亏1.09亿元,还被广东证监局予以警告并罚款合计90万元。 图片来源:广东证监局官网 2018年4月,朱康军再因内幕交易超华科技被广东证监局罚款60万元。经计算,朱康军控制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的超华科技股票并清空后,共计亏损292.51万元。 图片来源:广东证监局官网 朱康军也有赚的时候,但同时也收到了超过5亿元天价罚单,一时万众瞩目。 2017年4月27日,证监会官网披露对朱康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2013年初至2014年8月,朱康军先后控制陈某明等42人的49个账户,以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运用连续买卖、对倒交易等手段操纵了铁岭新城、中兴商业两只股票,最终分别获利1.8亿元、8802.1万元,合计2.68亿元。 图片来源:证监会官网 对于朱康军这次行径,证监会最终对其采取罚一没一的惩处措施,共计罚没约5.36亿元。 对这张天价罚单,朱康军曾提出申辩。不过证监会表示,朱康军在涉案交易中的操作手法表明其具有明显的操纵意图,且其涉案行为均服务于其操纵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这一不法目的。其提出的辩解理由缺乏证据支持,也与证监会已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信。 超级牛散沦为老赖 资料显示,因为未及时缴纳前述5.36亿元罚单,朱康军这一超级牛散已沦为资本市场老赖。 2018年7月初,证监会发布第二批共46人的资本市场老赖名单,朱康军赫然在列,一同入围的还有原匹凸匹(现更名ST岩石)实控人鲜言、股市黑嘴廖英强。 图片来源:第二批资本市场老赖名单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未缴纳完毕罚没款,将被列入资本市场老赖名单。对在法定期限内不缴纳罚没款的,证监会将依据《行政强制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由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直至罚没款缴纳义务履行完毕。 2017年证监会曾在稽查执法工作情况通报中指出,通过严惩鲜言、唐汉博、朱康军、任良成等一批惯犯累犯、职业违法团伙,提振了市场信心,形成了强大的执法威慑,及时回应了市场关切,取得良好的市场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