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2020;证券法修订草案将迎来大修

来源:才查到 2019-12-18 17:07:00

摘要
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8日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于12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通稿中,有29次提及“稳”字。可以看出,“稳”是明年经济工作的核心要点。会议强调:实现明年预期目标,要坚持稳字当头,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框架,

监管动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2020;证券法修订草案将迎来大修



监管动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2020;证券法修订草案将迎来大修

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8日


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于12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通稿中,有29次提及“稳”字。可以看出,“稳”是明年经济工作的核心要点。


会议强调:实现明年预期目标,要坚持稳字当头,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框架,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要积极进取,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持续用力,确保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要继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确定明年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二是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三是确保民生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四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五是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六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据新华社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2月23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将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等议案。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根本大法”,再次成为市场的焦点。


从三审稿来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修改,包括:一、科创板注册制设专节,对科创板试点股票发行注册制作出规定;二、为员工持股和小额发行开绿灯,三审稿修改明确“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三、存托凭证纳入证券范围,三审稿中关于证券的范围,在原有的“股票”“公司债券”之后,增加了“存托凭证”;四、取消暂停上市交易制度,三审稿删除了“暂停”上市交易这一说法;五、明确禁止违规利用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金买股票;六、增加证券纠纷调解规定,投资者与发行人、券商等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向国家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申请调解;普通投资者与券商发生证券业务纠纷,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的,券商不得拒绝;七、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三审稿把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期限,修改为“不得超过三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三个月”;同时,三审稿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最高罚款金额从之前的3倍提升到5倍,信披违法的最高罚款至200万。



之前许多虚假陈述的案件,监管层顶格处罚为60万元,违规成本太低。新证券法即将出台,针对过去资本市场上频繁出现的证券欺诈、内蒙交易、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势必要加大民事、刑事等惩罚力度。这样才能显著提升违法违规成本,持续净化市场生态。



12月13日,由中国银保监会中介监管部牵头起草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业内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升准入门槛,明确“持证上岗”,以及对限定第三方提出明确要求。与之前的暂行办法仅有30条内容相比,本次征求意见稿足足“升级”为106条,变化可谓巨大。


此次《办法》有四个监管思路。一是坚持机构持牌,人员持证的原则,互联网保险的本质是保险,必须由持牌的保险机构来参与,参与互联网销售的人员也必须要持证;二是坚持监管审慎的原则,适应数字化、场景化、智能化发展的保险趋势,来完善监管科技;三是保护消费者投保人利益的原则;四是鼓励创新的原则,对于促进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要持包容的态度,但同时针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不合规行为也要严密的监管。


央行、外管局就《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提出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不再要求境外机构投资者汇出累计收益时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税务备案表等材料。


此次境外机构投资者有望得到多项“政策礼包”:其中在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方面,一是不再要求境外机构投资者汇出累计收益时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投资收益专项审计报告、税务备案表等材料,以完税承诺函替代,极大简化其资金汇出入手续;二是大幅简化登记材料,精简境外机构投资者登记表内容,减少境外机构投资者填写的备注等信息。


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基于审慎的态度做出自主决策,风险自担。

文章及图片来源网络,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