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那么火 这些问题你真的明白吗?
摘要 来源:苗绘财富研究院作者:苗律和她的小伙伴们一、网传的名人家族信托究竟真假?网上很多文章打着乔布斯遗孀信托、默多克和安娜离婚信托,还有李嘉诚的家族信托的大旗大肆宣传-如何通过信托传财、藏富、节税,说得有鼻子有眼儿。我常常很纳闷,这些讯息是哪里来的?说好的信托的私密性呢?又没有打官司,这些信息不可能进
来源:苗 绘 财 富 研 究 院 作者:苗 律 和 她 的 小 伙 伴 们
一、网传的名人家族信托究竟真假?
网上很多文章打着乔布斯遗孀信托、默多克和安娜离婚信托,还有李嘉诚的家族信托的大旗大肆宣传 - 如何通过信托传财、藏富、节税,说得有鼻子有眼儿。我常常很纳闷,这些讯息是哪里来的?说好的信托的私密性呢?又没有打官司,这些信息不可能进入公众视野;相关的律师和税务师更不可能泄露机密。于是安排我们能翻墙越狱的超能助理在免费渠道、付费数据库都检索了一遍,也没能查实任何经得起推敲的细节。
查不到,不一定这些名人信托就不存在,结合信托在西方发达又普遍的事实,名人们大概率是有信托规划的。只是彼规划和网上扯虎皮做大旗的宣传实在相去甚远。普罗大众有机会看到的、公开场合能够借素材普及的,往往都是各种原因打过官司的,比如迈克尔杰克逊、梅艳芳、戴安娜王妃、俄罗斯金融大亨普加乔夫的信托、还有去年惊动整个亚太受托人市场的DBS案等等,感谢这些官司,让相关的判决、record进入公众可获知领域,让整个行业的有心者可以通过第一手材料管窥学习。
至于内地到境外上市的民营公司顶层的信托安排,有很多人把它们拿来宣传家族信托,其实这类信托设立时更多是个持股工具,服务于创始人持股或者股权激励,港交所只关心实控受益人和持股比例,这些信托往往是标准产品套用,并非宣传中的家族信托包罗万象。
二、信托是富人专属?
市面上这几年大热的信托,按照《信托法》里的分类,不是那个类理财的营业信托,而是民事信托。民事信托不好听、难理解,把“民事”二字换成“家族”,瞬间好听易记朗朗上口、还凸显高级。“家族”和“信托”结合起来,再辅以富可敌国的“家族”名人来宣传,“家族信托”就开始广为人知,被标榜为顶级富豪专属、有钱人标配,富贵之家一定要趋之若鹜、设立一个!在英国美国,原本是个有套房、找律师写个文件就能设立、从而避免继承过户难关的小工具,到了中国就变得高深莫测、神秘万能。
家族信托的提法和骨感的现实对比,有些讽刺:回望中国近代百年历史,外患内忧,天灾人祸,动不动翻个底朝天,姓氏绵延都不容易,更难谈人丁兴旺成“家族”和富贵传三代了。所以,叫家族信托有利于“先富起来的人先吃螃蟹先受益”,有利于市场推广、金融机构包装营销;其实叫它家庭信托也未尝不可,本来就和遗嘱一样,应该是走入寻常百姓家的必备工具。
三、信托到底是什么?
家族信托究其实质,最接近我们中国人经意不经意之间爱用的一个工具:代持!仔细想想:要创业开公司,有人给资源披路条拨补贴,拿干股的从不在工商登记中出现,是股权代持;做生意怕供应商、债权人打上门来,有钱都存爹妈的银行账户,是代持避险;家中老一辈有很多套房子,怕未来开征遗产税、房产税,提前过户或者直接买到孩子名下,是代持避税。
理解了信托是个基本的代持安排,再理解信托的一系列其他的功能和优点,就顺理成章:比如说信托可以避免继承手续 – 如果生前设立并且把财产转入信托,当然不用因为人死去更名走法院程序了;比如信托具有资产隔离功能 - 财产都不登记在自己名下,债权人想要查出来、打赢官司、再执行,那是逾越千山万水的障碍赛;还比如信托帮助设立人进行管控、按意愿分配 - 代持人反正可以长生不老,帮个忙、跨代际监管和分配一下,也是举手之劳。
至于市面上说的投资理财功能,其实委托就可以,不是非要信托不可。不过因为如今券商银行保险财富管理竞争白热化,要做高净值客户,必须有增值服务、要创新,家族信托当然是个好的工具,借力吸引客户、增加黏性,把客户的问题解决了,才有机会把他的钱吸引来或者留下。
概括一下,借助陈汉老师的一句话,信托有时候真的是因为解决部分不信任问题而设,比如年幼或年事已高、能力不足、人品不好、自己不能永生、万能等等;信托因信而托,简单地说就是个法律予以认可、制度进行保驾护航的代持安排。
四、信托真的全能?
家族信托确实可以实现很多功能,但不是贴个“家族信托”的标签就可以招摇过市、号称全能。西方的家族信托是百年群众智慧和政府制度博弈的结晶,有其繁荣发达的历史脉络。美国家族信托之发达堪称天下第一,一方面脱胎于美国社会诉讼发达,对信托的资产隔离等功能进行了检验锤炼;另一方面,美国发达的税务立法和强悍的税收征管,也从另外一个维度对家族信托进行了定义和规制。有钱人和债权人、税务局各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斗法,较量之中兵器精进。
放眼全球,家族信托承载了涉及债权人时诉讼上、技术上的资产隔离,涉及税务问题的各种狡黠、精巧又合规的设计,还有跨国度、跨司法辖区的各种套利安排。
对国内而言,在宣传阶段说家族信托具备很多功能情有可原,但是到落地执行写文件阶段,再省略前提、脱离相关的大背景和制度,把条件全部阉割掉、只卖皮囊,势必给金融机构埋下销售误导、合规的隐患,也会把客户带入火坑。一定要心怀敬畏。
五、信托真的避税吗?
今年开始,市场上大讲特讲避税,保险和信托首当其冲拥有避税功能。其实在税务规划这个领域,尤其是个人所得税,未来追求的应该是税务合规、合理纳税,避免罚金和罚息,而非过去的不交税!
有时候服务者过分迎合客户需求,真是被市场和客户逼的。比如真有人问:未来开征房产税,怎么避税?正确答案是:没有房子,就能成功规避房产税。比如还有人问:什么投资免税?答案是:二级市场股票投资收益免个人所得税,但,你确定要去当韭菜吗?
信托征税是个宏大又复杂的主题,涉及到信托成立、财产转入环节的税负,存续期间的税,还有分配给受益人的税,一旦有跨境因素,就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市面上有很多看起来振振有词的分析,比如财产放入信托具有递延纳税的效果,只有在分配给受益人的时候才征税,这种断章取义看似有道理其实误导观众的做法最可怕!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皆有完善的信托征税规则、成熟的实践,我们目前是个空白;借鉴西方实践,信托税务首先要考虑的是财产转入信托环节的税务后果,是否涉及转让交税或者赠与税的问题。然后要考虑信托成立、财产转入之后的税负,是信托并入委托人个人税表报税、还是单独报税?存续期间,收入、收益、增值如何征税?最后是受益人端的申报,没分配也申报,还是分配之后申报,按照所得申报,还是赠与?是否要交所得税?
结语
家族信托设立原本是个涉及传承、税务、控制的复杂安排,有境内境外选择之分。离岸信托兴旺发达于那个全球税务信息孤岛不透明的年代;在全球格局大变、中国追税日渐严峻、但信托征税立法空白的今天,高净值客户选择家族信托、金融机构辅助,应该心怀敬畏,用如履薄冰的态度共同探讨。万里长征,三世传承,才第一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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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