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意险缘何总是“被购买”?监管部门“清剿”借意险强制搭售行为
摘要 目前,搭售意外险是保险公司与现金贷等平台合作的主要模式之一。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种合作既能增加新的盈利点,同时也能达到引流和收集用户数据的目的;而现金贷等平台则通过抬高意外险保费进行抽成,获得一笔可观的佣金,相当于变相收取“砍头息”,这就是搭售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借款被莫名其妙投保了“借意险”?今年
目前,搭售意外险是保险公司与现金贷等平台合作的主要模式之一。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种合作既能增加新的盈利点,同时也能达到引流和收集用户数据的目的;而现金贷等平台则通过抬高意外险保费进行抽成,获得一笔可观的佣金,相当于变相收取“砍头息”,这就是搭售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
借款被莫名其妙投保了“借意险”?今年以来,此类投诉不断从现金贷平台传出,监管部门对借贷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捆绑搭售借意险行为的“围剿”行动还在继续。
《金融时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向各保险机构下发了《关于借款人意外险自查清理有关情况的通报》,多家人身险公司因现金贷合作问题被点名。保险行业对搭售行为的态度一直十分明确,即决不能让保险产品成为“砍头息”或高利贷的揽财通道,更不能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多家人身险公司被通报点名
此次情况通报是基于今年8月,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人身险公司全面排查在经营借意险过程中是否存在通过现金贷等网贷平台销售、委托无合法资质第三方销售、向客户强制搭售或捆绑销售、违背精算原理随意调整费率、通过高手续费恶性竞争等行为。
从这次通报的情况来看,人身险公司借意险业务整体合规,但银保监会也在公司自查清理工作中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公司自查工作走过场,风险揭示不充分。比如,太平洋人寿直销渠道一款产品费率明显异常,但公司排查报告未提供相应说明。中美联泰大都会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P2P平台合作销售借意险产品,该事项在公司自査报告中并未体现。
阳光人寿、中美联泰大都会、中华人寿、君龙人寿、中意人寿5家公司与多家现金贷平台合作销售借意险产品,但自查中均未排查出存在强制销售或捆绑销售的情况,这与监管掌握的情况不符。有的公司通过团体意外险模式延续与现金贷平台合作,由现金贷平台为其借款客户投保团体意外险,但实际上最终由借款人买单。另有两家公司表示已于9月底前终止与有关现金贷平台的合作,但监管部门9月后仍接到这两家公司与现金贷平台合作的投诉。还有一家寿险公司的专业中介渠道手续费比例超过50%,但公司并未采取相应整改举措。
总体而言,人身险公司借意险业务整体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业务参与主体较多。目前已有48家人身险公司开展了借意险业务,合作渠道以银邮渠道和专业中介渠道为主。二是整体费率基本维持在基准费率水平,个别公司费率水平偏高。三是大多数公司手续费费率低于50%,少数公司费率水平偏高。
借贷平台搭售意外险遭投诉
针对银保监会提到的强制销售或捆绑销售借意险现象,《金融时报》记者也发现了蛛丝马迹。在黑猫和聚投诉平台上关于一些保险公司联合现金贷等平台捆绑搭售意外险的投诉屡见不鲜。不知情、高收费、必须购买才可获得贷款等,都成为集中投诉的缘由。
上个月,借款人付女士在投诉中表示,网上贷款时,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购买了4份人身意外险,涉及金额竟高达4406元。“在购买保险之后我未接到任何保险公司人员的联系及短信告知,保单号及保单合同更是未见。致电保险公司,回复说1到3个工作日处理好联系我,但4日后仍未有人联系,再次去电客服一直推脱不处理。”
无独有偶,就在本月,卢先生在某网贷平台借款时被强制投保了一家财险公司的“团体意外伤害A款”保险产品。卢先生收到保单信息时一脸茫然。诸如此类的投诉案件还有很多。
有现金贷从业者向记者透露,默认购买意外险是行业普遍情况,而且现金贷平台搭售的保险产品比其他渠道的同类产品费率更高,大多数是按贷款比例收取保险费用,贷款金额越高,被搭售的保费就越高。
由此可见,搭售保险的违规之处可归纳为两点,其一是强制,其二是不合理的保费收取。
对于此类事件,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答复称,首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其次,作为消费者,要注意网贷平台是否存在通过捆绑销售保险服务费实现高利贷的风险。
缘何严监管下搭售屡禁不止
需要指明的是,借意险本身并没有问题。借意险,全称为“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当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或残疾时保险公司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
一位财险公司的相关专业人士告诉《金融时报》记者,个人贷款条件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保证贷款。若借款人购买了借意险,为其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和贷款银行规避了借款人身亡或残疾无法偿还贷款的风险。而且目前的保证人基本都为有偿保证,且收费要比借意险高,所以投保借意险为借款人节约了贷款成本。另外,在相同的条件下,贷款银行必然会对有保险保障的借款人授予更高的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也就是说,借意险相当于借款人的信用背书,对借贷双方都起到风险保障作用。
实际上,监管部门三令五申严禁的是“网贷平台强制搭售意外险”的行为。目前,搭售意外险是保险公司与现金贷等平台合作的主要模式之一。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种合作既能增加新的盈利点,同时也能达到引流和收集用户数据的目的;而现金贷等平台则通过抬高意外险保费进行抽成,获得一笔可观的佣金,相当于变相收取“砍头息”,这就是搭售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
事实上,今年以来,已有多家借款平台遭到投诉。不少借款人表示自己无缘无故被收取了上千元的“砍头息”,且这些平台借款的年化利率畸高,服务费加利息成本的总和除以借款金额后计算出的年化利率高于36%监管红线。再综合上述捆绑销售保险产品的投诉,不排除有借意险成为现金贷平台变相加息、提高利率“合法外衣”的情况,而保险公司在其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已经损害到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切实利益,且还有很多关联机构在“顶风作案”,因此监管部门决定重拳出击。除对人身险公司的排查外,今年7月,银保监会还要求各财险公司清查与现金贷等网贷平台合作开展的意外险业务,自查内容包括是否开展合作、合作平台名称数量、保费收入、保险金额、赔付情况、客户数量等。同时,还严禁将现金贷等网贷平台销售意外险业务挂靠到其他保险中介销售渠道或者公司直销渠道。
打蛇打七寸,“变质”的借意险如同现金贷平台生存盈利的“要害”部位,若能剥离这层“掩护”,现金贷平台业务有望得到整治,借意险合规经营水平会提高,消费者的利益也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