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证券投资顾问“名嘴”变“黑嘴”吃“黄牌”
摘要 本报见习记者李正“股市名嘴”盯上投资者账户,主动帮助投资者选择新三板股票和卖方,并指挥操作,结果股票摘牌,导致损失近300万元。近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洪书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经上海证监局调查,发现洪书敏在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过程
本报见习记者 李正
“股市名嘴”盯上投资者账户,主动帮助投资者选择新三板股票和卖方,并指挥操作,结果股票摘牌,导致损失近300万元。
近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洪书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经上海证监局调查,发现洪书敏在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过程中,向客户明示所推荐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间,存在诱导客户交易的行为,且未提示投资风险,依据相关规定,对洪书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违规:券商投顾诱导投资者股票交易
12月24日,《证券日报》记者联系到《警示函》中提到的洪书敏的客户、北京投资者沈女士。沈女士对洪书敏的诱导行为非常气愤。
事情发生在2016年10月份。据沈女士介绍,当时洪书敏作为湘财证券的投资顾问,主动联系到已在湘财证券开户的沈女士,表示有“内幕消息”,可以帮助沈女士获利,但要按照他的指挥进行交易操作,其中第一步就是开通新三板账户。
“在我开立股票交易账户之初,并不了解新三板,也从未向湘财证券申请开通新三板账户。不知是通过什么渠道,洪书敏从2016年9月已经盯上了我的账户,曾主动联系到我,希望能与我合作,让我把钱打到他的公司账户,为我赚钱分成,但被我拒绝了。”沈女士说。
随后,洪书敏曾多次联系到沈女士提供“投资建议”,并于同年10月17日派人到北京顺义区的某湘财证券营业部,为沈女士加开了新三板证券交易账户。
洪书敏向沈女士推荐了一只新三板股票,称其市盈率很低,利润空间大,现在以10元/股买入,很快会涨到60元/股至80元/股。洪书敏还称,有多位影视明星与该上市公司有直接利益关系。
随后,洪书敏连续通过微信和短信等方式,指挥沈女士与对应的股票账户进行了互报成交确认委托。洪书敏表示,交易对手方为上市公司,不是个人。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该股后来主动摘牌,10元/股的价格变成0.66元/股,沈女士所持股票贬值近300万元。
据《证券日报》记者查证,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开资料显示,洪书敏目前的执业机构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业岗位为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投资顾问),同时,洪书敏还长期担任第一财经《今日股市》节目的特邀嘉宾。
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提示潜在的投资风险,禁止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鼓励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说明与其投资建议不一致的观点,作为辅助客户评估投资风险的参考。
后果:受骗投资者可通过民事诉讼追偿
对于沈女士的遭遇,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石玉成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如果证券公司的分析师或从业人员,违规向投资者荐股,夸大宣传,诱导交易,给客户造成损失,相关从业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投资者也可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进行追偿。如果情节比较严重,构成犯罪,可由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侦查,进行追责和追偿。”石玉成说。
私募排排网基金经理夏风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对而言,由于新三板初创企业较多,挂牌条件也较为宽松,新三板投资更具有风险投资的性质,高回报背后更多是风险。
乾明资产研究员陈雯瑾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个人投资者首先应该明确自己的投资目的、投资期望回报、承担风险水平以及投资回报周期等,对投资目的和周期,设计有序的计划,并且通过投资回报的风险度确定是否需要专业投资者的咨询意见。
“如果投资者期望高风险、高回报,可以购买适应自己需求的专业投资机构的基金及理财产品,谨慎交易,以最大程度规避市场风险。同时,投资者需要注意资产分布、流动性以及安全性的问题,投资者需要分散自有资金,实现多样化投资,同时根据自己的投资目标适当分配高流动性、高安全性的投资产品,例如货币基金、短期国债等。”陈雯瑾进一步建议道,没有经验的个人投资者不要轻易涉足股票、期货等高风险板块,要坚持在自己知识范围内建立自己的投资优势,树立正确的投资心态,以稳健的步调获取适当的投资回报。
(编辑 汪世军 上官梦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