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搭建“查处分离”执法检查框架
摘要 今年以来,人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按照人民银行总行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将执法监督纳入“查处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中,形成了执法检查权、行政处罚权、监督权“三权分离”的执法检查工作框架。该中支从顶层制度设计入手,统筹辖区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和执法监督工作,明确金融稳定科、法律事务部门、纪委监察室
今年以来,人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按照人民银行总行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将执法监督纳入“查处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中,形成了执法检查权、行政处罚权、监督权“三权分离”的执法检查工作框架。
该中支从顶层制度设计入手,统筹辖区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和执法监督工作,明确金融稳定科、法律事务部门、纪委监察室牵头,分别负责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执法全程公开运行。
该中支重新设计了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流程,在执法检查与行政处罚衔接方面,由金融稳定科负责汇总整理《行政处罚建议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将副本统一移交法律事务部门。在流程中增加监督事项,明确监督部门、监督内容和介入时机,保证检查、处罚、监督各环节操作有据。
该中支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要求,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表》,制作《行政处罚建议书》等文书模板和移交目录,保证行政处罚客观公正、提交材料统一规范;推行“两告知一跟踪”制度,强化法律审核,以《审计咨询书》的形式提请内审部门进行审计监督,使检查监督及时有效,充分防范法律风险。
为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该中支将可能引发执法权力滥用的关口作为监督重点,采取一关多卡的办法,强化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全程监督。
该中支制定了《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建立市县两级《执法检查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经营异常对象名录库》,体现执法检查的随机导向和风险监管导向;同时,对不符合立项条件的一律不予立项。
该中支坚持“两告知一跟踪”制度,把好现场检查关。“两告知”是指纪委监察室在检查前向执法检查职能部门、检查人员发送《执法检查工作廉政风险及廉政纪律告知书》,在检查进场时向被检查单位提交《执法检查廉政纪律告知函》,监督执法检查行为。“一跟踪”是指检查结束后,请被检查单位填写《执法检查廉政纪律执行情况跟踪监督卡》,跟踪检查廉政纪律落实情况。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开展廉政监督,实现对所有执法检查项目、所有执法检查人员、所有执法检查过程廉政监督全覆盖,防止执法检查不作为、滥作为行为发生。
为保证执法程序、处罚程序合规,自由裁量权运用准确,防止随意处罚、同案不同罚可能引发的行政复议甚至行政诉讼风险,该中支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发挥行政处罚委员会集体决策作用,强化法律审核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