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信托常务副总裁方灏:回归信托本源 构筑新时期行业长远发展之路
摘要 导语在当前经济及金融形势较为复杂的背景下,国内面临经济结构转型和体制深化改革的双重压力。我国信托业也呈现出探索回归本源、配合“资管新规”,推进业务结构调整的新特点;同时也暴露出其主动管理能力、风险识别能力、合规经营能力和差异创新能力等不足的问题,存在尚未获得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隐患。转型之路任重而道远,
导语
在当前经济及金融形势较为复杂的背景下,国内面临经济结构转型和体制深化改革的双重压力。我国信托业也呈现出探索回归本源、配合“资管新规”,推进业务结构调整的新特点;同时也暴露出其主动管理能力、风险识别能力、合规经营能力和差异创新能力等不足的问题,存在尚未获得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隐患。转型之路任重而道远,抓住有利时机,苦练内功,回归本源是正道。
一、我国当代信托业的历史沿革
我国当代信托业起源于1979年,期间经历了若干次无序发展和清理整顿,随着2001年的《信托法》颁布,信托行业得以蓬勃发展。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的统计数据,信托业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从2008年末的1.22万亿升至2017年末的26万亿元,超过保险业成为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子行业。
表:信托业的6次清理整顿总结
二、信托业上个十年高速发展的成因
回顾国内信托业过去十几年的发展历史,我国的信托制度继承了衡平法中正义、灵活和注重实际的特点,信托公司可以受托管理多种类型的财产,可以多种方式运用受托资金,既可以满足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又可以满足人民群众在财富保值增值及传承方面的需求,还可以通过慈善信托、消费信托、年金信托等方式,为缓解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及不平衡提供解决方案。信托制度赋予的灵活性是信托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差异化竞争的依托,也是我国信托业保持活力的关键源泉。
特别过去十几年间,我国经济发展规模和特征需要有一个巨大的融资市场予之配套,仅仅通过银行贷款等相对单一的融资渠道,无法满足大量企业和项目的投融资需要,信托融资的出现恰好弥补了这个短板,契合了中国经济近十几年的发展脉络:即中国经济围绕“城镇化”进程展开,出现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大量的投融资需求,而信托计划围绕项目募集资金的模式,在这个阶段对融资体系进行了有效的补充。因此这些年的信托业务模式是项目驱动型的私募投行模式,或叫非标融资模式;而与此同时其他大量的金融机构,由于监管的要求或营业范围限制,也只能通过信托平台嫁接,间接满足其业务中的投融资需求。
此外,社会财富需要保值增值,在传统的银行存款和证券市场外,社会公众有着广泛的理财诉求,希望在抗击通胀的过程中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增值性。因此,信托产品作为一种类固定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比较契合当前社会公众的理财偏好。
信托公司有效的结合了项目投融资需求和社会理财需求,在两者间找到了市场空间,不断的吸引社会资金开展私募投行业务,并将其中产生的大部分经济效益分配给社会公众,这就形成了信托行业目前的展业逻辑。
三、当前信托业发展中形成的问题
经过十几年的业务模式探索,信托业伴随中国经济成长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国民经济做出了贡献。同时,信托业在人员的积累、组织架构的完善、风控体系的健全、业务模式的探索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然而,在取得超预期发展的同时,整个行业的一些问题也愈发突出。
事实上,在境外发达的资产管理市场,非标债权融资的占比非常低,资产管理机构很少直接投资于非标债权资产;但在我国,由于银行体系和资本市场不发达,实体经济对于非标债权融资的需求客观存在,在未来一段时期内,非标债权投资仍将会是信托公司资金运用的主要方式。
信托公司以非标债权融资为主要信托业务的模式,依靠对信用风险的把控,赚取资金端和资产端的利差收益,促进了信托业务的增长,但这类业务本质是类信贷业务,要受隐性刚兑约束,收益与风险严重不匹配,与资产管理的本源不相契合。特别是近一两年,面对宏观经济的“新常态”,信托业越来越多的暴露出行业内部准备不足的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业务种类方面,核心创收业务总体较为单一,目前信托业务主要由房地产和平台两大类非标融资业务构成,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由于业务的集中度过高,行业同质化竞争的态势明显。作为严重依赖融资类业务并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类信贷机构,信托行业的组织建设和资本实力已经越来越不足以对抗经济波动带来的损失。
(二)稳健经营方面,整个行业因高速发展而比较浮躁,大家普遍没有认真探索信托的本源,寻求回归本源的可持续发展业务模式。在资产选择上,有的信托公司产生追逐短期利益最大化而忽视长期风险的倾向,不断地埋下安全隐患。这几年有这么一个“规律”:往往行业中某几年出现的黑马在未来几年中资产质量都不容乐观。
(三)合规经营方面,一方面行业监管的法规和配套措施没有完全跟上,另一方面信托公司存在部分的监管套利行为、各类“打擦边球”行为等违规经营的行为。事实上,金融机构是必须要合法合规经营的,合法合规经营犯的错误是可以弥补的,违法违规经营犯的错误往往是不可挽救的,在合规经营上放松警惕会带来很大的风险隐患。
一言以蔽之,就是信托业当前的业务模式,仅使信托的投融资功能发挥的很强大,但并没有真正发挥出信托制度赋予的本源优势,没有建立“基于专业资产管理的受托财富管理职能”。如果信托业继续以目前基于房地产和地方融资平台为主的非标债权融资作为展业的基础,不做深层次的业务转型,过高地估计自身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管控能力,可能会在未来的某个时间遇到比较集中的项目兑付风险问题。
四、“资管新规”下再识信托业本源
近年来中国经济呈现出三个主要特点。一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三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在此背景下,对金融领域来说,深化改革势在必行。十九大报告就明确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2017年以来,针对金融业出现的资金空转、脱实向虚、规避监管、多层嵌套、违规集资以及刚性兑付等严重的时弊,金融监管进入了密集发布新规的“强监管”时代。2018年,由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拉开了行业监管的新要求和新标准。
以“资管新规”为核心的一系列监管文件统一了资管业务的监管标准,通过推动去通道、去嵌套、去杠杆、去刚兑,规范了各类资管机构的经营行为。对信托公司而言,大部分业务都将归入资管业务体系中,只有家族信托、财产信托、慈善信托、资产证券化不属于资管业务的范畴。
(一)回归两个本源:“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和服务实体经济
“资管新规”是此次金融改革深化的核心,是引导资管机构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和服务实体经济这两个本源的监管理念的体现。信托用于资产管理,不仅具有破产隔离的优势,还具有跨市场运作、资金运用方式多样化、交易结构灵活等优势。“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既是对资管机构的要求,也是信托制度的本质特征,信托业理应在新时期新的形势下发挥它真正的作用和优势;而服务实体经济是所有金融机构存在的初心和根本任务,在当前高度分工、激烈竞争以及生存压力中金融业可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偏离,但只有以真心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收入来源才能真正走稳走远。
(二)信托业搞清自身定位很重要
随着资产管理市场步入统一监管、统一准入的时代,信托公司在清楚了回归两个本源之后,还需要进一步明晰自身在大资管市场中的定位,构建相对于其他各类资管机构的差异化竞争优势。一言以蔽之,信托公司一定要首先结合自身的制度特点,明确自身在资管市场的定位;同时结合外部经济及政策环境、自身资源禀赋及人才结构等,确立定位于自身能力的目标市场与目标客户。
当前68家信托公司的经营特点不明显,各家公司业务基本上是同质化的,现有的市场容量有限。现阶段我国信托公司主要侧重于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与财富管理处在价值创造链条的不同阶段,资产管理侧重于寻求市场的投融资机会去创设信托产品,凭借专业资产管理能力获取资金在信托产品运用中的流通收益;而财富管理则以客户为中心,从客户需求出发,以提供定制化和个性化的资产配置和财富规划方案,获取的是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过程中的管理收益。相比资产管理,个人认为信托业真正本源是在财富管理,未来信托公司需要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的优势,拓展受托服务业务和财富管理市场,真正建立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以此实现行业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五、信托制度的功能下看财富管理
(一)信托制度的功能
信托制度的产生就是围绕财产的安全保障、传承和特定目的运用,需要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负责财产的管理和处置,达成信托目的。因此,信托架构先天就是为财产受托服务设计的。
1、信托架构具有稳定坚实的法律基础。从当前的现状看,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赋予信托制度的功能,是信托公司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所在,其他金融产品如券商子公司/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虽也有“破产隔离”功能,但真正满足客户全方位的财富管理需求,却仍然只能采取信托制度。以家族信托为例,该业务可能涉及多代传承,期限较长,为构建坚实的法律基础,避免在未来产生纠纷,在实务中只能选择信托公司承揽架构搭建的工作。信托具备开展家族信托的法律基础,根本原因在于《信托法》赋予信托的制度功能。
2、信托是灵活的制度安排。信托制度的灵活性体现在信托财产的形式、受托人管理财产的方式、信托期限、受益人的利益分配形式,体现在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构成的信托关系中,财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受益权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实现分离,体现在想象力可以覆盖的任何范围,因此可以包容各式各样委托人的各式各样的需求及各种利益安排。
3、信托制度还可以提供财务外的增值服务。信托还可以为客户提供包括账户、资产配置、财富传承、税务筹划、公益慈善等在内的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全方位满足客户在财富保值增值、安全保障、财富传承、家族企业治理等方面的多种需求。
(二)当前财富管理的客户需求
信托业的财富管理,要实现的是客户的如下需求:
1、财富传承需求。如何确保各类财产(包括非现金财产)合法传承至指定的受益人,包括想要指定的任何非法定继承人?
2、风险隔离需求。如何将拟打理的资产(无论是否传承),都与自身正在暴露的各类风险(包括经营性与非经营性风险)相隔离?
3、财产保值增值需求。能否通过合理的方式,首先确保受托资产的在市场风险的影响下总体保值,进而增值?要注意的是,当前“项目主导”的模式是项目选择财富,一旦打破“刚兑”,受托资产将面临严重减值。
4、客户的税务规划需求。如何在有效财富管理的同时,还能合理合法地减少税负?
5、客户的财务顾问需求。能否在更长远的角度,为客户的需求进行财务规划?
6、其他需求。包括养老、教育、海外投资乃至慈善等其他需求或另类需求。
以上需求均包含在大的广义财富管理的概念中,更像一个以多财富管理需求为依托的客户综合服务体系,是基于专业资产管理能力为每一位高净值客户提供财富管理的全方位的立体化服务。
(三)信托业的本源是回归财富管理
既然信托业的本源是财富管理,那么信托业将发挥信托制度真正优势面向资金端的转型,形成财富管理驱动的发展模式,实现这一路径可能需要10-20年,未来的业态将有以下几个特点:
1、信托公司围绕财富中心进行经营和管理。未来所有的部门将围绕财富中心进行管理,包括资产部门、后台服务部门和支持部门,都将从不同角度,围绕财富中心进行配置,本质是围绕资金端客户需求进行设置,打造基于专业资产管理的全方位的综合财富管理平台。
2、信托公司将为客户进行真正的资产配置。现在各信托公司的财富管理部门实际是产品销售部门,在现今有序打破“刚兑”的前提下,如果继续只是满足自身开发的信托产品的销售募集,一旦出现兑付风险,受托资产将面临严重减值。连确保受托资产在市场风险的影响下总体保值都做不到,何谈财富管理?因此资产配置是财富管理的核心特征。未来一个信托公司的资产规模不管是500亿元还是5000亿元,配置到自身提供资产的占比应该在20%-30%左右,60%-70%以上的资金应该在全市场选择更优秀的机构进行管理和配置,选择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券商、私募基金等专业机构作为合作渠道,形成合作“生态圈”,来满足客户的全方面财富管理需求。
3、信托公司将进行差异化的另类资产管理和非财产增值服务。鉴于信托风险隔离和财富传承的本源功能,资产配置只是基础,真正的信托财富管理,管理财产还包括非现金资产,即:权益(股权、债权等)、证券(股票、债券等)、不动产(房产、土地等)、产权(版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资产(艺术品、收藏品等)等;提供的服务包括财产传承、财产风险隔离、家族信托、税收筹划、财务顾问、教育养老和海外投资等综合服务。信托公司的长期收入来源将转变为管理费,而不再是信托报酬(息差)或销售收入(佣金),而对于专业领域的另类资产,如企业股权、艺术品、版权等,将不排除信托公司寻找专业的管理机构为客户进行经营。
结语
面对行业转型和长远发展的问题,需要探讨的因素太多,“求木之长固其本,欲流之远浚其源”,对信托业而言,各类投融资性质的私募投行业务只是经营中的表现形式和手段,信托业的本质是财富管理,就是信托公司围绕高净值客户的财富管理需求,根据其风险偏好来选择和配置与之相适的资产及服务,真正发挥信托公司作为财富管理中介机构的职能,实现行业回归本源,构筑新时期下的行业长远发展之路。 (作者系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方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