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超17万亿元 实体经济引入新活水

来源:金融时报 2020-01-01 04:40:15

摘要
2019年,银保监会引导保险资金发挥长期资金优势,通过债权、股权、保险资管产品等形式,不断拓宽险资运用渠道,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截至2019年11月末,保险业总资产20.12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7.96万亿元。保险资金除投资银行存款外,累计通过股票、债券、股权、债权等方式,为实体经济直接融资

  2019年,银保监会引导保险资金发挥长期资金优势,通过债权、股权、保险资管产品等形式,不断拓宽险资运用渠道,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截至2019年11月末,保险业总资产20.12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7.96万亿元。保险资金除投资银行存款外,累计通过股票、债券、股权、债权等方式,为实体经济直接融资15.55万亿元。在保险机构累计发起设立的合计备案(注册)规模为2.91万亿元的各类债权、股权投资计划中,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6149.81亿元,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2549.22亿元,支持振兴东北工业基地569.02亿元。同时,保险资金参与市场化债转股落地总金额超过700亿元,标的企业涉及煤炭、能源、船舶制造、电力等行业。保险资金还在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优势作用,保险专项产品陆续落地,纾困民企成效显著。

  点评

  王绪瑾:保险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经济增长的助推器。而经济增长的助推器作用则主要体现在保险资金运用,通过保险资金运用为实体经济增加资金来源。现代保险业往往是两个车轮子:承保亏损、投资盈利,通过投资盈利弥补承保亏损,达到综合盈利,投资盈利的目的是为了做好承保服务。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业也大致经历了1987年以前的无投资阶段、1987年至1995年《保险法》颁布前的盲目投资阶段、1995年《保险法》颁布后的规范投资阶段,而由于1997年银行存款利率的下调,也为保险业带来了较大的利差损,于是1999年出现了投资连结保险、分红保险、万能寿险,这些资金可以进入资本市场投资。2009年《保险法》的第二次修订,则为保险投资渠道的拓宽提供了法律保障,已从银行存款、买卖金融债券、政府债券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形式,扩大到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等有价证券和投资房地产,尤其是2012年保险资金运用的17项规章,使保险投资从投资渠道到投资比例进一步完善,渠道的多元化在于提高盈利能力,控制投资比例在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险投资监管的完善,既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提高了保险业的盈利能力,更为实体经济增加了资金来源,增加了经济发展的动力。

  一个经济强国,必有一个发达的保险市场做后盾;而一个稳健的资本市场,更需要一个发达的保险市场做后盾。保险投资是资本市场主要的资金来源,是机构投资者,寿险负债是长期负债,寿险资金投资也是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由于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来源稳定的优势,投资于实体经济将为其注入金融活水,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总之,保险投资渠道拓宽,在提升保险公司盈利能力的同时,更为实体经济增添了活力,从而达到保险市场与实体经济双赢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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