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49家私募被注销! 被抓、被罚全都有 更有员工奖金提成 全要退回去
摘要 近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告,决定注销49家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将其情况录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包括中融国晟投资、德信丰益资本、前海中融天成、中财鼎盛、上海星湖投资等。具体来看,被此次被注销的私募机构,有的其员工曾涉及内幕交易,被证监会合计罚没155万元;有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近期,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告,决定注销49家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将其情况录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包括中融国晟投资、德信丰益资本、前海中融天成、中财鼎盛、上海星湖投资等。
具体来看,被此次被注销的私募机构,有的其员工曾涉及内幕交易,被证监会合计罚没155万元;有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负责人被限制出境,员工被要求退还提成和奖金;也有的旗下P2P平台宣布清盘退出;还有的以投资房地产非法吸存4亿,实控人获刑8年。
基金业协会表示,已注销机构不再具有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不得再以私募基金名义展业。
德信丰益员工曾涉及内幕交易
被证监会合计罚没155万元
此次被注销的一家私募“德信丰益(北京)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08年5月14日,天眼查信息显示,其大股东是中国德力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5.24%的股权,新疆德信丰益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持有4.76%股权。再往下穿透,陈狄奇、姚锦聪等人都通过持有新疆德信丰益的股权,间接持股该公司。
基金君发现,证监会在2014年6月曾向时任德信丰益(北京)资本管理中心合伙人的陈狄奇、姚锦聪,还有德信丰益的投资经理王仲鸣、投资助理陈述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参与“ST甘化”的内幕信息交易,被合计罚没155万左右。
经查明,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在2010年11月1日形成《关于要求参与甘化重组有关问题的报告》并报送给江门市政府,报告提及德力西拟参与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甘化)的重组工作,将LED芯片制造业注入ST甘化等事宜。随后经过多次接洽,ST甘化在2011年1月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还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公告。
证监会表示,德力西为德信丰益的有限合伙人,德信丰益合伙人陈狄奇、姚锦聪,德信丰益投资经理王仲鸣、德信丰益投资助理陈述在内幕信息公开前知悉了内幕信息。但他们参与重组工作,还交易了ST甘化。
具体来看,陈狄奇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应当在2010年11月17日第二次重组谈判之后,在2011年1月12日第三次重组谈判以前,他在2011年1月11日、12日和13日通过“陈狄奇”账户买入“ST甘化”117,500股,因内幕交易盈利682,664.26元。
同时,姚锦聪参与了ST甘化重组的接洽谈判全过程,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不晚于2010年10月8日知悉德力西重组ST甘化一事,他在2011年1月10日、11日和12日合计买入“ST甘化”60,000股,因内幕交易盈利52,745元。
还有,王仲鸣在2010年10月12日至2011年1月10日买入“ST甘化”28,200股并在2010年10月18日至2011年1月13日期间卖出28,200股,盈利2,743.58元;陈述在2011年1月11日买入“ST甘化”5,000股,盈利22,509.05元。
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没收陈狄奇违法所得682,664.26元,并处以682,664.26元罚款;二、没收姚锦聪违法所得52,745元,并处以52,745元罚款;三、对王仲鸣处以3万元罚款;四、对陈述处以5万元罚款。
中融天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负责人被限制出境、员工退还提成和奖金
被注销的私募“深圳市前海中融天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眼查信息显示,其成立于2014年8月4日,注册资本5000万,其股东为深圳前海瑞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穿透股权结构,疑似实控人为崔龙。
今年7月,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发布“关于深圳市前海中融天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公安已经在今年4月30日对前海中融天成立案侦查,已对该公司负责人等涉案人员办理限制出境手续,并约谈该公司相关人员,制作相关笔录材料。
随后在今年12月,深圳公安局罗湖分局对外发布前海中融天成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情况通报,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批准,该案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公安机关已查封涉案房产15套、商铺近390套,冻结涉案资金约600万元人民币,并正努力推进涉案资产的确权、处置等工作。公安机关已派员出差北京、湛江等地开展侦查及追赃挽损工作。
公安机关告诫该案参与非法吸存行为人(包括公司高管、业务经理、业务员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将在深圳前海瑞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中融天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涉案关联公司服务期间获得的提成、佣金、返点费、奖金等非法所得退还至指定账户。
上海星湖投资旗下P2P平台宣布清盘
还有一家“上海星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眼查信息显示,其成立于2013年6月20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控股股东为德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5%。德信控股曾经布局互金平台“星投资”,“星投资”的公司“上海星湖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上海星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P2P平台“星投资”今年4月发布清盘公告,称自2019年4月9日起,全面停止网贷业务运营,并提前向投资人兑付相关款项。
星投资表示,近年互联网金融行业整体环境持续动荡,大量互金平台出现逾期现象,在合规成本大幅提高、借款人信用状况普遍恶化的大环境下,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星投资”在选择项目时更加谨慎,主动控制规模。2019年1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类互金机构有序平稳清理退出,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及为保护“星投资”平台投资人的利益,“星投资”决定,自2019年4月9日起,“星投资”全面停止网贷业务运营,并提前向投资人兑付相关款项。
中财鼎盛以投资房地产非法吸存4亿
实控人获刑8年
还有一家被注销的私募“中财鼎盛(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7日,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法人为高培峰,控股股东为亚讯盈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此前,中财鼎盛被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行业谴责、加入黑名单。主要问题包括:一是公司未按规定如实填报登记信息;二是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三只有限合伙基金没有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支付投资本金和约定收益为合伙人办理退伙;三是未按规定配合协会检查;四是投资者反映,北京国能宇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国能宇河、国能宇泰三只基金未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约定投资的相关保障房项目公司没有与中财鼎盛进行合作,募集资金以高培峰个人名义对外借款,涉嫌挪用资金和诈骗。
据新京报报道,2012年至2014年5月,高培峰及中财鼎盛公司通过第三方公开宣传,并承诺高额返息,以投资上海宝山区政府保障房项目、天津河北区政府保障房项目、上海虹桥元一希尔顿酒店项目、南京长江第三大桥项目等为名,成立相应的有限合伙,吸收不特定公众入伙。
从其吸引投资的手段看,主要是承诺投资者10%至12%不等的高额返利。一些投资者纷纷拿出百万资金去投资,但是后来发现高培峰并没有按照投资合同投资,违反合同,在原合同项目退出后,擅自挪用资金牟利。募资期间,高培峰将投资款出借或投资,造成投资人资金不能收回。
高培峰于2014年11月29日被查获,其在朝阳区曙光西里的房产、朝阳区富通西大街的房产同时被查封。从2016年3月对其提起公诉后,公诉机关一年间曾4次追加起诉。经法院审理查明,有162名投资人投资4亿余元,收到返款7000余万元。
根据指控,高培峰于2012年5月至2014年10月间,在朝阳区北四环东路6号院等地,以投资金源春晖项目等可获得高额收益为由,通过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吸收公众资金2.8亿元。
朝阳检方追加指控:高培峰于2013年7月至9月间,以投资中财亿阳――南京长江第三大桥项目等可获得高额收益为由,吸收公众资金400万余元;高培峰于2013年4月间,以投资上海宝山区政府保障房项目等可获得高额收益为由,吸收公众资金300万余元;高培峰自2013年1月至2013年5月间,以上述项目为由吸收公众资金700万余元;高培峰自2012年至2013年间,以上述项目吸收公众资金1亿余元。上述钱款共计4亿余元。
新京报记者获悉,中财鼎盛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培峰已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获刑8年,罚金人民币40万元,法院判决他退赔投资人的经济损失。根据指控的事实,这将涉及近4亿元资金。
49家问题私募被注销
基金业协会表示,2017年1月12日,协会发布《关于优化失联机构自律机制及公示第十一批失联私募机构的公告》。公告规定,“自失联机构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失联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满三个月且未主动联系协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协会将注销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现有中投国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49家机构达到公示期满三个月且未主动联系协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注销条件。协会将注销该49家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将上述情形录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基金业协会表示,已注销机构不再具有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不得再以私募基金名义展业。已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置在管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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