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5000万投资回收存疑,上交所要求说明内控是否存缺陷
摘要 年关将至,日出东方(603366)疑似“踩雷”。1月5日晚间,日出东方公告称,此前以5000万元认购的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存在延期或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上交所随即于1月6日下发问询函,要求日出东方补充披露最终投资标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全面核查委托理财到
1月5日晚间,日出东方公告称,此前以5000万元认购的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存在延期或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上交所随即于1月6日下发问询函,要求日出东方补充披露最终投资标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全面核查委托理财到期无法收回的原因,并说明公司内控及风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
5000万元投资悬了
2017年3月,日出东方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认购了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誉光控”)发行的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资管计划)份额,并通过深圳市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富海)最终投出。根据公告,专项资管计划到期日为2019年12月24日。
不过就在到期日的前一天,日出东方公司收到资产管理人首誉光控关于该笔资产管理计划延期终止公告。此后在2020年1月3日,合伙人会议就有限合伙企业后续延期或清算安排等事项进行商议,日出东方在1月5日晚间的公告中称,“会议当天尚未形成决议,项目存在延期或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
上交所在1月6日下发的问询函中要求日出东方补充披露:资产管理人、远致富海当前的运营管理情况,以及最终投资标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是否存在影响公司收回投资的不利因素,并提示相关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日出东方2018年度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1.05亿元,计提其他理财产品减值损失4262.36万元。上交所据此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目前委托理财的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到期无法收回的情况;全面核查委托理财到期无法收回的原因,说明公司内控及风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执行是否有效。
不仅如此,上交所要求日出东方说明,公司委托理财资金是否存在流向关联方的情况。
日出东方1月5日晚间披露的其他在账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产品情况显示,目前公司还有6个投资理财项目,终止日期主要在2021年至2025年之间,实际投入金额合计2.95亿元,尚未收回本金金额合计2.43亿元。
而在1月3日晚间,日出东方还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针对市场传闻公司属于网红带货概念股的情况澄清称,公司间接持有快手的比例极低,且相关投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影响较小,“当前公司业务及研发未涉及有关网红带货领域,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曾因“踩雷”被监管关注
事实上,日出东方此前也曾“踩雷”。
2017年10月,日出东方控股子公司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康电气”)以自有资金认购了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中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云)发行的中云当代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认购金额3000万元。基金存续期限为2017年10月30日至2019年4月30日,预计年化收益率8%。
不过,到了2018年3月26日,帅康电气向上海中云申请赎回所有投资款,上海中云随后承诺在2018年6月26日兑付本金和利息。但到期后帅康电气并未收到本金及利息,且与对方沟通未果。
2019年2月19日,上交所下发关于对日出东方及时任董事长徐新建(代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刘文玲监管关注的通知。
上交所指出,日出东方在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投资基金份额时,应当及时披露公告,但日出东方未就前述认购私募基金份额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帅康电气因此事计提投资损失1000万元,日出东方也未及时披露未收回基金本息的损失事项。在基金管理人上海中云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立案侦查后,日出东方才于2018年8月2日发布公告,承认未就控股子公司帅康电气认购私募基金份额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投资损失1000万元也未及时披露。
上交所当时指出,公司有关认购私募基金份额和后续可能遭受损失的赎回进展披露不及时,存在明显滞后,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日出东方和时任董事长徐新建(代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刘文玲予以监管关注,并要求公司及时、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