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违规微信罚5000,往年发的朋友圈也在监察范围内哦~

来源:才查到 2020-01-10 08:00:00

摘要
2019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自2020年1月25日起施行。其中,《通知》提出了八项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其中就包括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活动;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不得违规

一条违规微信罚5000,往年发的朋友圈也在监察范围内哦~


2019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自2020年1月25日起施行。其中,《通知》提出了八项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其中就包括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活动;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不得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信息等。


那么什么算是“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呢?这次的处罚为我们贡献了实例。


特别提醒:《通知》没说“既往不咎”!因此此次处罚中,部分处罚甚至出自2018年。


案件一,当事人方灵于2018年8月31日在朋友圈发布:

华泰盛世返还高、拿钱快、快活好养老,司庆献礼,仅售十天,今天不抢,更待何时

处罚书显示,经查,当事人方灵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华泰盛世仅售十天的信息不真实,存在以不真实信息欺骗投保人的问题。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三千元。


案件二:当事人田晓君于2019年2月11日在朋友圈发布:

一位母亲听了《百万宝贝》之后,果断给孩子投保了,她算了一笔账:每年10000,10年一共存100000,平平安安30年后拿到150000,除去本金,还有利息50000。换句话说,每年存10000,利息1666元。额外还送100万保额的大病保险,60万的轻症保险,160种疾病,赔付4次,给孩子满满的爱!为爱点赞,毕竟保100万,比挣100万容易”的信息。

处罚书显示,上述信息中,存在使用“存”“利息”等字眼宣传介绍保险产品并作收益类比、夸大保险产品收益、以赠送保险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但实际并未赠送等欺骗投保人的问题。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五千元。


案件三:当事人方某于2017年8月20日在朋友圈里发布:

20家公司重疾险保费比较。32岁男性,30万保额寿险+30重疾保障,20年缴费,年保费分别为:


工银安盛御如意7536元;中意人寿一生保11396元;中国人寿康宁终身9450元;中国平安平安福9307元;新华人寿健康无忧9330元;太平洋金佑人生12360元;太平人寿金无忧10305元;泰康健康百分百9030元;人保无忧一生7950元;阳光人寿康世宁8064元;生命人寿福相随11610元;百年百年长青10110元;合众幸福人生10440元;华泰百万健康8838元;中英吉祥安康10419元;中宏长保安康10770元;中荷美丽人生11640元;友邦全佑倍至11700元;前海人寿福寿保7898元;民生如意相伴13530元;工银安盛御立方9495元。


工银安盛2款重疾产品是目前市面上最具性价比的产品,除自带30万身价,轻症6万,兼备重症,轻症保费双豁免,6次赔付功能。真是不比不知道,比比谁更优,一目皆了然。

处罚书显示,上述信息存在将本公司保险产品与其他公司保险产品进行片面对比欺骗投保人的问题。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二千元。


案件四:当事人周某炜在朋友圈里发布:

鑫丰瑞。非常好的理财产品,重磅上市。

处罚书显示,经查,鑫丰瑞为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而非银行的理财产品,当事人周璐炜发布的上述信息存在以理财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欺骗投保人的问题。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二千元。


案件五:当事人李某凡分别在2018年1月10日、1月17日、3月30日的朋友圈里发布3条信息:

1. 定期小广告-重疾险。业内性价比最高的重大疾病保障,同样的保额更低的保费,更广的重疾覆盖面,我们的赔付不是一次就终止而是赔6次,分别是3次重疾和3次轻症,重疾轻症双豁免!我们还有‘如意’增值服务!一个家庭最先投保的一定是重疾,而且家庭支柱一定要最先投保,而不是先帮孩子投保,自己有了保障,才能为孩子撑起一个强有力的保护伞!越早买越好,因为随着年龄的增加,风险会逐步变高。


2.小广告-工银安盛御如意重大疾病保障。88种重疾、33种轻症,双豁免,重疾3次赔付、轻症3次赔付,还有额外增值服务,保费低于业内平均水平。凡2月15日前投保的盆友,送香港周大福挂饰,可以挂在车里或者包上,招财猫添好彩,我只有几个哈!欢迎咨询!扰屏见谅!


3. 介于身边太多盆友购买了某安的“平安福”和“少儿平安福”,我觉得非常有必要来黑一波,如果想节省一半的钱买更全面的保障请私信我。

处罚书显示,上述信息存在将不同保险公司保险产品进行片面对比欺骗投保人的问题、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问题。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三千元。


看完上述违规分析,金融工作者是不是该尽快整理下自己的朋友圈内容,免得收到罚单。


同时,为了规避个人行为的风险,目前,多家保险公司都要求员工朋友圈发布的所有宣传海报、文案均由总公司统一口径,活动物料也由总公司统一发放,不得私自编发信息。


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基于审慎的态度做出自主决策,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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