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保险业将进入高质量发展轨道

来源:金融时报 2020-01-08 16:30:06

摘要
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保险业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金融业开放,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银行业保险业发展

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保险业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金融业开放,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目标将是实现金融结构更加优化,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保险机构体系。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产品开发能力明显增强,形成有效满足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体系。信贷市场、保险市场、信托市场、金融租赁市场和不良资产市场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处置,银行保险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风险保障功能进一步加强

具体到保险业来看,其风险保障功能再一次被突出强调。《指导意见》指出,保险机构要回归风险保障本源,发挥其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和长期稳定资金。

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保险机构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得到稳步提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明显成效。

自行业转型以来,保障类保险产品得到空前的发展机遇,健康险等保障险种发展提速明显。银保监会数据显示,去年前11个月,健康险实现6564亿元的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9.8%。总体来看,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达到3.96万亿元,同比增长约11.9%,其中财险与人身险保费收入同比分别增长8.5%和13.1%,维持了稳定的增长。

稳定增长的背后离不开行业经营能力的提升。从人身险方面来看,近年来,保险行业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各类健康和养老保险业务,创新满足消费者终身、长期领取需求的多样化养老保险产品,从政策层面来看,这些险种仍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的发展重点。同时,保险机构积极布局包括医疗、疾病、康复、照护、生育等多个领域,试图开发覆盖消费者生命周期、满足不同收入群体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着力打造健康、医养产业生态闭环。目前,不少险企投资的医院、养老社区已纷纷开始运营,保险行业已开始更高层面的发展转型。

有需求就要有供给,尽管行业发展快速,但无论从保险深度还是保险密度来看,仍有大量细分市场等待挖掘。面对尚未“开垦”的大量市场需求,健康和养老领域仍然是未来人身险业务发展的蓝海。对此,在近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也表示,要完善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推动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融合发展。同时,积极发展多样化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个人账户式商业养老保险,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从财产险方面来看,车险“独大”的状况随着新车市场销量下滑逐渐改变,不少财险公司为改善经营状况,开始在非车险用力。特别是近年来,有国家利好政策的加持,农险的发展可谓进入了“快车道”,不断扩面、增品、提标,诸如稻谷、小麦、玉米等重要农产品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也纷纷展开。

随着保险业风险保障功能日益增强,农险领域可提供的保障不止局限于收入保险等产品,也体现在巨灾保险功能的提升上。在刚刚过去的2019年,我国多地就曾遭受风雹、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等多种自然灾害,给靠天吃饭的农业造成了巨额损失。应急管理部数据显示,仅2019年一季度,农作物受灾面积就达到71.1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达27.9亿元。而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不仅可以形成灾前预警、预防的机制,在实际发生损失后,分摊风险的能力也得到激发。对此,《指导意见》也提出,要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加快设立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扩大巨灾保险试点范围,精准高效地满足人民群众各领域的保险需求。

险资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将不断提升

现代保险服务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和压舱石,不仅可以为我国经济社会生活提供风险保障,不断积累的险资更是实体经济的长期资金来源。

《指导意见》鼓励保险资金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产业基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国家战略。同时,支持保险资金、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面向科技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

从近年来的监管动向不难看出,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是保险行业的重点工作之一。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1月末,保险业总资产达到20.12万亿元,险资运用余额17.96万亿元。除投资银行存款外,通过股票、债券、股权、债权等方式,险资累计为实体经济直接融资15.55万亿元,成为了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投资者之一。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政策层面也鼓励引导保险资金重点支持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优势的新兴产业领域,提供更多资本性资金服务重大国家战略。

除此之外,在服务资本市场稳定发展方面,险资还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发挥着重要机构投资者的作用。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11月末,保险资金投资科创板账面余额14.94亿元;投资股票规模达1.81万亿元,约占A股流通市值的3.31%,成为股票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另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在融资方面,保险业应有效发挥其直接融资功能,运用多种方式为直接融资提供配套支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培育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改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对此,申万宏源研究报告表示,政策多次提及险资应发挥长线资金的本质优势,未来,对险资运用的监管仍将坚持“有保有压、扶优限劣”的监管思路,提升权益市场投资上限。

具体细则需尽快落地

可以看出,《指导意见》对我国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业界人士认为,为了适应当前行业发展需要,出台实施细则、加速政策落地是需要尽快完成的工作。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建议,在落实细则方面,可以适当引入机构破产机制,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的法律体系,明确破产管理和退出的具体流程。随着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行业竞争将趋于激烈,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不仅可以形成行业自然的优胜劣汰,也可以为更多优质资本腾出更大的发展空间,进一步促进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朱俊生还建议,要坚持深化行业内的改革不动摇。首先,深化费率市场化改革要顺应保险市场价格竞争的内生需求,用价格机制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同时,要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增加市场主体资产配置选择空间。扩大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逐步放开能够有效匹配保险资金运用需求的投资领域。另外,还要推动市场主体的产权改革,完善治理结构,为民营资本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建立适应现代经济体系要求的保险市场。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从监管层面来看,需完善符合现代保险市场体系要求的保险监管,重塑监管理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保险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监管应当给市场留下探索和创新的空间,有效发挥其作为试错过程的作用机制。实施竞争中立的监管政策,维护市场竞争的秩序和效率。提高保险市场法治水平,夯实重建市场伦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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