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将纳入国家重大改革内容
摘要 资管新规过渡期内原则上必须整改到位,个别机构确有困难可适当给予灵活安排“当前,银行业保险业运行平稳,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风险处置取得积极进展,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金融业治理能力得到增强,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稳固。”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昨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
资管新规过渡期内原则上必须整改到位,个别机构确有困难可适当给予灵活安排
“当前,银行业保险业运行平稳,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领域风险处置取得积极进展,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金融业治理能力得到增强,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稳固。”
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昨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他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要加快养老保障“第三支柱”改革的顶层设计。下一步把“第三支柱”改革纳入国家重大改革内容。同时,把“第三支柱”的发展作为国家重点战略,纳入到“十四五”规划之中。
加快“第三支柱”改革顶层设计
黄洪在谈及养老保障“第三支柱”改革时表示,首先,要加快“第三支柱”改革的顶层设计。其次,要加强政策支持力度。近年来已经在“第三支柱”建设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比如,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的试点已在上海、福建、苏州正式开展。再次,要加大对“第三支柱”特别是个人养老金的宣传。最后,要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
黄洪表示,“第三支柱”的发展、各类养老金的建立,对商业保险机构既是机遇更是重大挑战。因为个人养老金负债周期长,要穿越多个经济周期,要经受长寿风险、利率风险等一系列考验,因此商业保险机构的能力建设是当前银保监会重点要抓的主要工作。
在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再次被提上议程。在会议上都提出要支持开发多样化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和适应60岁以上老人需求的医疗、意外伤害及长期护理等保险产品。
市场人士认为,一旦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改革纳入国家重大改革内容,意味着商业养老保险将迎来政策春风。随着养老保险“第三支柱”迈开规模放量及投资市场化步伐,我国资本市场又将迎来新的长期资金。
资管新规过渡期倒计时
银保监会日前召开的2020年监管工作会议明确,要抓紧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
银保监会副主席祝树民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正在起草上述办法,将建立以信贷服务为主,覆盖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全流程的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并于近期发布。办法会纳入前期采用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包括续贷、首贷,以及对商业银行相关工作的要求等。
此外,对于市场关心的“资管新规过渡期进入最后一年,银保监会如何确保银行理财的平稳转型过渡”的问题,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肖远企表示,自资管新规以及后续相关理财子公司办法等制度出台后,各银行在平稳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存量资管业务也在按照资管新规和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规范。
他坦言,有一部分银行机构资管产品存量较大,在过渡期内完全整改到位存在一些困难,银保监会要求这些机构制定整改方案,包括中长期方案。要求原则上必须在过渡期内到位;对存量规模大、在过渡期内确实有困难的个别机构,将研究相关的安排,保证资管产品、特别是银行理财产品今后能够平稳有序规范到位,对个别机构也会适当给予一些灵活措施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