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慈善信托“信息公开”与“流程规范”!民政部新规来了,信托公司多了两项披露工作

来源:才查到 2020-01-16 09:00:00

摘要
为支持慈善信托良性发展,有关部门一直不遗余力推动着法制法规进程。1月9日,民政部发布《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进一步推动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及程序规范。具体来看:《办法》规定,慈善信托受托人提交的年度报告内容、基本格式等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

为支持慈善信托良性发展,有关部门一直不遗余力推动着法制法规进程。

1月9日,民政部发布《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进一步推动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及程序规范。具体来看:

《办法》规定,慈善信托受托人提交的年度报告内容、基本格式等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及其管理人员有关关联交易情况和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向社会公开。

在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平台方面,民政部表示,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工作,是“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必然要求。《办法》明确要求,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提供的统一信息平台依法进行。

至于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时限,《办法》也做了明确要求:对于公开程序较简单、内容较少的,要在7日内完成公开;对于公布程序较复杂、内容较多的,要在30日内完成公开。

《办法》明确了两种途径加强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监管:一是民政部门和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管,根据各自法定职责实施监管,实施约谈、处罚;二是社会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慈善信托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据悉,《办法》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7日。期间,公众可通过登陆民政部网站、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

慈善信托地位再凸显

2016年9月1日施行的《慈善法》专设“慈善信托”一章,开启了慈善信托的发展历程;2017年出台的《慈善信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慈善信托管理制度;如今,慈善信托又迈入更加重视信息公开及程序规范的新阶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国已成功备案慈善信托269单,合同金额规模超过29亿元。但慈善信托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具体、程序不够规范等。

实际上,近段时间,社会各界均对慈善信托予以更多关注。

党的十九大提出“完善慈善事业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1月3日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52号文”)为相关金融机构下一阶段发展指明了方向。

信托百佬汇记者注意到,52号文在培育非银行金融机构特色优势中要求,信托公司要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能定位,积极发展服务信托、财富管理信托、慈善信托等本源业务。

业界观察人士认为,《办法》将规范慈善信托的信息公开行为,保护信托当事人及其他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慈善信托公信力,促进慈善信托和慈善事业发展。

信托公司多了两项披露工作

此次《办法》征求意见稿共27条,分为六章,主要明确了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的主体、监管部门及相关要求,慈善信托设立、存续和终止环节的信息公开规定,包括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等相关要求等。

与目前信托公司在慈善中国备案披露的内容相比,该《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增加了两方面工作:其一,在设立环节增加了公开“年度慈善支出的比例或数额”及“受益人范围及选定的程序和方法”。其二,在存续环节中,年度报告的内容、基本格式等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要求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及其管理人员有关关联交易情况和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向社会公开。

而在关联交易披露这块,慈善信托在银保监会进行预登记及初始登记时,必须披露关联交易情况。《办法》出台后,只是将原本面向监管部门的关联交易情况面向公众。

税收优惠政策备受期待

值得一提的是,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一直备受业内人士的期待与关切。

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主任委员蔡概在出席公开论坛时表示,作为高净值客户参与慈善公益的一种载体,慈善信托目前存在两大障碍:第一,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仍然欠缺;第二,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落地。

蔡概还表示,根据中国《信托法》第十条规定:“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

另外,如何把股权、不动产等非现金资产装入信托是目前家族慈善信托一大阻碍。

为了鼓励慈善信托,《慈善法》和《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均提出了相应的促进措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税收优惠。但是,关于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和鼓励政策还过于笼统,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

此外,蔡概还支招为慈善信托“开源”:慈善信托进一步重视慈善信托,建议必须设立慈善信托部门和专门人员;信托机构要进一步做好慈善项目执行,与家族信托一起开展创新;应该有条件允许公开方式设立慈善信托,或鼓励设立开放慈善信托;支持已设立的慈善信托接受捐赠;鼓励慈善信托中采用区块链等金融科技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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