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老龄化挑战 养老三支柱如何平衡发展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 2020-01-15 07:32:00

摘要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陈文辉1月11日在全球财富管理论坛2020年首季峰会上表示,中国人口老龄化同时伴随少子化和高龄化特征,进一步加剧了中国人口结构老化程度,预计2022年迈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迈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尽管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在改革开放后已经取得很大进步,多元养老服务机制逐步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陈文辉1月11日在全球财富管理论坛2020年首季峰会上表示,中国人口老龄化同时伴随少子化和高龄化特征,进一步加剧了中国人口结构老化程度,预计2022年迈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迈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尽管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在改革开放后已经取得很大进步,多元养老服务机制逐步形成,但处于这样的社会发展趋势中,现有的养老保障体系也正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数据资料

  第一支柱:收支结余将会收窄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三支柱”的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形成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保障体系,满足不同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提高退休后的生活保障水平。

  在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中央财政对三支柱始终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对第一支柱补齐缺口和全面覆盖,对第二支柱增加投入和促进发展,对第三支柱先行试点和稳步推广。公开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累计结余约5万亿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约2.4万亿元,职业年金约8000亿元,企业年金约1.6万亿元,商业养老保险约1000亿元,目标日期基金约300亿元。总体来看,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要大于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规模,占据主要地位,第二、三支柱占比较小。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一支柱。中国基本养老保险是保证基本生活标准的强制性基础养老计划,且免除对应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前,我国已经将符合条件的1500万和400万困难老年人分别纳入了最低保障的范围和政府供养范围。高龄津贴制度和经济困难老年人的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的护理补贴制度基本实现了省级全覆盖,已经惠及了近3600万老年人。

  《金融时报》记者从民政部获悉,2019年我国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333.5万人,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同比分别增长7.4%、10.4%。全国供养特困人员471.6万人,救助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86.1万人次。全国4.1万个社会组织开展了6.2万个扶贫项目,投入资金超过600亿元。全国养老机构和设施达到17.77万个,床位754.6万张。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国家保障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政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惠及1031.3万、1322.2万残疾人。但是,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加速,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口数量将上升,缴纳养老金的职工人数占比将下滑,未来社会基本养老基金收支结余将会收窄。

  第二支柱:发展空间巨大

  毋庸置疑,在老龄化趋快的今天,人口结构对第一支柱养老保险产生很大冲击。第一支柱面临交费减少、支出增加局面,只依靠第一支柱已经没有办法支撑我国养老保障体系,需要第二、第三支柱全面发展。相对于政府强制实施的国家养老金制度而言,企业年金制度是指企业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旨在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作为企业的一项福利制度,企业年金与国家养老金、个人储蓄性养老金一起构成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事实上,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都把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来推进,在中国,推进企业年金制度更具现实意义。首先是有利于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企业年金制度等补充养老保险方式可以适当提高职工退休金水平,缓解国家养老保险的压力。其次,企业年金作为企业的一项长期福利制度,可以提高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其巨大资金规模通过市场化运作来进行管理,又有利于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发育成熟。

  业内人士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2019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降低到16%。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大幅度降费可以有效减少负担,但是也会带来第一支柱养老保险金结余快速消耗。尽管有些省份的实际缴费率早就是16%,但是有些地方的养老金已经入不敷出了,再降低费税率的话,日子将更为艰辛。

  在当前形势下,我国建设多支柱养老金保障体系势在必行。在人口周期上,我国面临严峻的人口老龄化挑战。在体系构成上,三个支柱发展不均衡,截至2019年年末,第一支柱的占比达到70%。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这种结构较易出现第一支柱独木难支的局面。这样的现状在全球财富管理论坛理事长、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主任楼继伟看来,需要发展以企业年金为代表的第二支柱。他表示,1994年,世界银行提出养老金“三支柱”概念,养老金可以划分为政府实施普遍保障的第一支柱,在我国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初始时,我国第一支柱替代率设计为60%,但近年来,第一支柱的替代率逐步下降,目前全国平均已不足50%,今后以企业年金为代表的第二支柱可能获得较大发展。从覆盖率和保障率看,区域之间以及农村和城镇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从投资回报看,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有待进一步提升,今后以企业年金为代表的第二支柱可能获得较大发展。

  从国际做法上看,我国第二支柱的发展潜力的确很大。美国和加拿大三支柱覆盖比较均衡,第一支柱替代率在30%至40%之间,第二支柱大致与第一支柱相当,第三支柱作为补充。欧洲与中国相似,欧洲第一支柱替代率高,多为50%和60%,相比之下第二、第三支柱发展比较薄弱。

  中国银行养老金业务部副总经理陈卫星建议,应该逐步扩大第二支柱养老投资范围。从产品来讲,可以投资资产证券化的产品,比如ABS、扩大股权投资范围、私募基金等,银行可以发挥自身的固定收益方面的投资优势,创新服务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需求的存款和理财产品

  楼继伟表示,目前主要以企业年金体现的第二支柱,缺乏在年金投资阶段的税收优惠,建议考虑年金委托封闭的投资基金操作,用于再投资的投资收益给予免税。第三支柱即税优型个人储蓄商业养老保险和目标日期年金,今后发展不会很快,主要是按我国税制,个人所得税的税优安排很难精准地执行,因此,今后更大可能会加大发展的是第二支柱。

  第二支柱建设具有空间,但是也有一些社会问题需要考虑。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建议,第二支柱建设方面要进一步积极地试点,但是需要有配套改革,企业给员工建立职业年金必须是在行业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来做,因为一些企业可能是依靠垄断等因素发展壮大的,它有充沛的财力支持企业员工加入第二支柱,享受个税递延,这样一来,就会扩大社会的不公平。

  第三支柱:建设正当其时

  在老龄化挑战愈发紧迫的背景下,第三支柱发展愈发急迫。在银保监会近日召开的2020年全国银行业保险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金融时报》记者观察发现,建立完善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将是2020年的重点工作之一。银保监会这样表述:“引导银行理财和信托业稳妥转型,建立完善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在优化金融产品结构和机构体系的同时,为资本市场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打牢基础。”

  显然,建立完善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对个人和资本市场都有好处。从国外的经验看,养老金也是资本市场上重要的长期资金来源,对于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这个角度看也需要积极推动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建立完善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可以提高退休收入替代率,增加退休收入,防止返贫,改善退休生活品质,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发展。建立完善养老保障第三支柱有利于改善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机构,降低市场波动,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健发展。

  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指出,更好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体系改革发展应完善政策支持。一是政府出台多种政策激励措施,加强宣传引导,提升个人养老意识,鼓励个人增加养老金积累,促进第三支柱在较短时间内形成规模;二是尽快完善税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相关政策,包括扩大试点范围,提升个人缴费额度等;三是研究制定将个人储蓄转化为个人储蓄养老金的政策措施;四是制定出台第三支柱养老金积累的投资收益免税相关政策。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钟蓉萨提议,二三支柱发展起来以后,才能够为第一支柱的下调费率提供空间,未来可以将第一支柱的降费部分挪到三支柱,将大大推动第一、三支柱的融合发展,快速提高个人养老金的覆盖面。她呼吁,在老龄化挑战愈发紧迫的背景下,希望关于第三支柱的政策能够尽快出来,唤醒老百姓的养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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