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起可查询新版信用报告 水电话费将纳入、离婚购房仍限贷?来看真实情况

来源:证券时报网 2020-01-18 12:30:00

摘要
(原标题:1月19日起可查询新版信用报告水电话费将纳入、离婚购房仍限贷?来看真实情况)1月19日起,个人和企业就可以查询新版信用报告了,有空不妨查看一下你的“经济身份证”信息是否准确。近日,央行发布消息称,征信中心于2020年1月17日启动二代征信系统切换上线工作。自2020年1月19日起,征信中心

(原标题:1月19日起可查询新版信用报告 水电话费将纳入、离婚购房仍限贷?来看真实情况)

1月19日起,个人和企业就可以查询新版信用报告了,有空不妨查看一下你的“经济身份证”信息是否准确。

近日,央行发布消息称,征信中心于2020年1月17日启动二代征信系统切换上线工作。自2020年1月19日起,征信中心将面向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提供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查询服务。

与一代征信系统提供的信用报告相比,二代征信系统提供的信用报告主要是丰富了基本信息和信贷信息内容,改进了信息展示形式,提升了信息更新效率。央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称,鉴于二代格式信用报告进一步丰富了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信息更新效率提高,更为全面、及时地反映了个人和企业的信用状况,建议个人和企业及时关注自身信用状况变化,切勿过度负债,按时足额还款,维护良好信用记录。

实际上,在二代征信系统正式上线之前,市场因新版个人信用报告将新增共同借款、循环贷款、水电缴费信息等引发广泛讨论,“离婚买房不再享受首套房贷认定资格”、“欠缴水电费、话费等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等消息不绝于耳,那真实情况又是如何呢?

新版信用报告新增这些信息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与一代格式信用报告相比,二代格式信用报告在内容上主要有以下改进:

1、1月19日上线的二代格式信用报告,直观展示个人“5年还款记录”,个人信息增加展示“个人为企业提供担保”、“就业状况”、“国籍”、“联系电话”等;企业信息增加展示“上级机构”、“企业规模”、“所属行业”等。

2、为更加全面精准反映信息主体信用状况,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根据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管理需求,积极探索新增了相关数据项格式,主要包括:个人增加“共同借款”、“循环贷款”、“信用卡大额专项分期”、“授信协议信息”等信息;企业增加“循环透支”、“企业为个人提供担保”、“逾期总额、本金和月数等逾期指标”等信息。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据央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按照二代征信系统功能分步实施的工作部署,上述新增数据项有待于下一步二代格式数据报送功能上线后,金融机构开始按照二代格式报送数据时才会展示。

也就是说,尽管1月19日上线新版信用报告,且新版报告格式中,对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新增了一些诸如“共同借款”、“循环贷款”、“逾期总额、本金和月数等逾期指标”等展示格式,但初期查看报告时并不会看到,新增数据有待金融机构开始按照二代格式报送数据时才会展示。

其中,在企业信用报告方面,与旧版报告相比,二代格式企业信用报告展示企业担保信息没有实质性变化。二代格式企业信用报告设计仅增加了反映所担保贷款的风险状况的“逾期金额”、“逾期时长”信息格式,在2020年1月19日上线的二代格式信用报告中尚未展示。

离婚买房不再享受首套房贷认定资格?看真实情况

此次新版个人信用报告中,最受外界关注的一项新增展示信息,便是“共同借款”,有观点认为,此举意味着以后“离婚买房不再享受首套房贷认定资格”,那么,真实情况又是如何?

据央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解释,征信中心将本着“尊重事实”原则从金融机构采集此类信息,将借款信息同时展示在每个借款人信用报告中。如后续借款主体发生变更,征信系统将按照金融机构报送的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客观记录实际情况。

“例如,如果发生后续共同借款协议解除,二代征信系统的数据报送机制支持金融机构报送解除共同借款关系信息;金融机构向征信系统报送更新信息后,不再承担还款责任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中将不再展示这笔贷款信息。”上述负责人称。

也就是说,假如夫妻双方离婚后,此前两人共同承担的房贷改为完全由一方负责,另一方名下无房也无房贷,个人应及时将婚姻状况变更信息主动向借贷银行更新,银行会将最新信息反馈给征信系统,这样可以确保信用报告中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离婚买房不再享受首套房贷认定资格的说法并不完全准确。

此外,央行上述负责人透露,1月19日上线的二代格式信用报告中尚未展示个人“共同借款”信息,待下一步金融机构开始采用二代格式报送数据后,这类信息才开始展示。

水电话费缴费信息如何采集?

新版信用报告设计了水、电、电信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的展示格式。央行征信中心自2006年开始探索采集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先消费后付款”的公用事业缴费信息,并最先从采集个人电信正常缴费和欠费信息开始探索,其中欠费信息只采集欠费2个月以上的信息。但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采集个人信息应当经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规定,在采集公用事业缴费信息的实际操作中,必须先征得信息主体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也就不会在个人征信报告中呈现这部分信息。

央行上述负责人表示,根据国际征信业发展趋势和实践,“先消费后付款”的公用事业缴费信息,能够反映借款人的偿还意愿,有助于帮助缺乏信贷记录的信息主体获得融资。对没有信贷记录的人群,在征得其本人同意的前提下,采集“先消费后付款”的公用事业缴费信息,有助于帮助其建立信用记录,促进其获得信贷。

不过,据了解,目前,二代征信系统尚未采集个人水费、电费缴费信息,仅在二代格式信用报告中设计预留了展示格式。但二代征信系统将继承展示一代征信系统中已采集的个人电信正常缴费和欠费信息。

央行上述负责人强调,未来,在采集个人水费、电费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时,征信中心将与相关数据源单位协商,并严格落实“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规定,在数据源单位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同意,并确保数据质量和安全后,才会进行采集和展示。

个人有权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并记载

个人征信报告每年有两次免费查询的机会,公众可以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全国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设立的查询点,及部分金融机构网点、部分地区政务大厅进行柜台或自助查询机查询。王晓蕾建议公众一年查询两次,一方面,能发现本人信用信息是否存在问题;另一方面,在发现错误信息后能够及时纠正。

一旦个人对自己信用报告上的信息有异议,可以向征信中心或银行提出异议申请更正。征信中心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有一项权利不应忽视。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也就是说,个人拥有在信用报告中对不良信息进行说明的权利,以便金融机构查询时作为参考。

此外,尽管个人可以对自己的信用报告自由查询,但每次查询都会记录在报告中,一些金融机构会将信用报告的查询次数作为贷款、信用卡等申请时的信用风险分析依据。个人若在申请贷款前短期内过于频繁查询,金融机构可能会谨慎放贷。因此,个人也要注意控制查询次数。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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