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热点OR有担当?险企新型冠状病毒应急预案引来争议

来源:国际金融报 2020-01-22 10:26:34

摘要
实施进出武汉人员管控、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钟南山院士证实武汉肺炎的“人传人”、15名医护人员感染……武汉,此刻没有一个地名比之更牵动人心。最新情况显示,截至1月20日24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国内4省(区、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91例(湖北省270例,北京市5例,广东省1

  实施进出武汉人员管控、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钟南山院士证实武汉肺炎的“人传人”、15名医护人员感染……

  武汉,此刻没有一个地名比之更牵动人心。

  最新情况显示,截至1月20日24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收到国内4省(区、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91例(湖北省270例,北京市5例,广东省14例,上海市2例);14省(区、市)累计报告疑似病例54例(湖北省11例,广东省7例,四川省3例,云南省1例,上海市7例,广西壮族自治区1例,山东省1例,吉林省1例,安徽省1例,浙江省16例,江西省2例,海南省1例,贵州省1例,宁夏回族自治区1例)。

  收到日本通报确诊病例1例,泰国通报确诊病例2例,韩国通报确诊病例1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739人,已解除医学观察817人,尚有922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1月21日下午,武汉政府已确认疫情患者零缴费。

  而在保险业内,一场关于“险企应急预案”必要性的争论正在上演。1月20日以来,已有30多家险企出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应急预案,引来“有担当”好评。但同时,针对险企的应急预案,一些业内人士发表了不同看法,认为险企在“自嗨”,国家会担责的疫情治疗却被借势炒作。

  30多家险企启动应急预案

  针对疫情,截至目前,30多家险企出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预案,包括平安人寿、华夏保险、泰康人寿、人保寿险、阳光人寿、弘康人寿、大家保险、合众人寿、国华人寿、东吴人寿、天安财险、恒安标准人寿、信泰保险、珠江人寿等。

  1月20日,第一家发布预案的险企中国太保(行情601601,诊股)表示,与医院等合作单位联系多渠道获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病人员名单,凡购买其医疗类保险产品的客户,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出险,将获得全方位的便捷保险理赔服务。对于客户因该类疾病而支付的医疗费用,只要确定费用金额,中国太保将依据条款约定主动预付或及时支付理赔款,遇特殊紧急情况可以现金支付以满足客户需求。

  华夏保险在第一时间启动10项应急举措,对疑似或确诊客户,将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处理,安排专人对客户理赔予以全程指导,第一时间完成赔付。

  泰康人寿、泰康在线直接表示,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属于其产品医疗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人保寿险则成立了处置工作小组,并在重点地区安排专人负责该类患者的理赔服务工作。对于确诊或者疑似患者中投保医疗险的客户,开通理赔绿色通道服务。

  国华人寿表示,一经获取相关客户信息后,将及时启动理赔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对客户理赔予以全程指导。公司在湖北、广东、北京、上海、深圳、浙江已成立专项工作组部署客户理赔。

  阳光财险表示,若购买公司医疗险客户出险,将在保险范围内主动垫付医疗费用,保证阳光客户得到充分妥善的治疗。阳光寿险表示,将简化理赔手续等6项举措,因本次事故导致身故、残疾、重大疾病的客户,简化理赔申请资料手续,特别重大案件结案后主动上门送赔款。

  营销还是担当

  在许多人赞扬险企有担当之时,针对险企的应急预案,一些业内人士发表了不同看法,认为险企在“自嗨”,因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由政府承担所有费用,而险企是在借势营销。

  记者梳理发现,该次争论主要集中在“是否需要保险赔付医疗费用”、“取消定点医院”、“法定疫情是否列为除外责任”等问题上。

  一位业内人士在社交平台表示,“新型冠状病毒已列为传染病,由公共卫生承担治疗,无需个人负担,不考虑自费药、社保药,请各位同仁洁身自好,不要碰瓷天灾人祸”,并称传染病无法自选就医,所以应急预案中取消定点医院也是多此一举。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出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依法采取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系列防控措施,共同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传播。

  而持上述观点的人士依据为被列入乙类传染病的新型冠状病毒在传染病防治法中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由地方人民政府保障防治经费,国家扶持贫困、少数民族地区传染病防治工作。

  《国际金融报》记者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条例发现保障措施一章显示:

  第五十九条

  国家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的日常经费。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传染病流行趋势,确定全国传染病预防、控制、救治、监测、预测、预警、监督检查等项目。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给予补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流行趋势,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项目范围内,确定传染病预防、控制、监督等项目,并保障项目的实施经费。

  第六十一条

  国家加强基层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扶持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城市社区、农村基层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经费。

  第六十二条

  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储备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其他物资,以备调用。

  中国太保相关负责人对《国际金融报》记者称,“一旦确诊,客户实际产生的治疗费用,只要确定费用金额,中国太保将依据条款约定主动预付或及时支付理赔款。”

  不过,当记者就“政府承担费用,险企是否需要赔付”的问题进行继续追问时,并无得到回应。

  记者注意到,也不少保险业相关人员对此“喊冤”。

  一名明亚保险代理人对记者表示,“今天看了一圈,得出的结论是政府有财政支持,但是目前还没有明确文件,所以说判定全都由公费医疗承担还为时尚早。”

  有险企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直言“太难了”,该人士表示,“列为公共事件,医疗费用国家愿意承担。网上查找了一些非典时期保险公司的动作,还是有申请理赔的案例和数据。面对天灾人祸,保险的定位不就是提供损失补偿么?为大众服务,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如果说蹭热点,就是对保险本身有误解了。如果行业都不做声,是不是也会说险企没担当?”

  一位互联网保险代理平台工作人员称,“其实实际情况是用户入院还是需要先缴费的,各地公共财政情况不一,不一定能完全落实的,非典的时候四部委出台政策全部费用减免但基层入院的病人都是自己交钱。”

  记者了解到最新消息,武汉政府已确认疫情患者零缴费。1月21日下午,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彭厚鹏介绍,此前的政策是凡是确诊的病人,除医保报销外,医疗费全由政府兜底;现在为打好防疫战,更进一步出台规定,凡是在各发热门诊留观的病人,门诊费也均由政府买单。这样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基本上实现了患者零缴费。

  国家医保局微信公号1月21日消息,国家医保局决定进一步加强对湖北等地医保部门指导,要求全国医保系统按照“两个确保”做好救治保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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