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卖信托?支付宝:我没有!

来源: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2020-01-22 11:36:15

摘要
来源:小钱小事一、信托产品在支付宝悄悄上线这两天关于支付宝卖信托的消息沸沸扬扬。尽管支付宝没有宣传,而是悄悄地对部分用户开放了“尊享”端口,且目前信托专区的上线产品仅有一款,即“五矿信托承信5号第2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但依然挡不住投资者的热情。该信托产品整体规模预计有8-10亿,目前已经发行到了第4

  来源:小钱小事

  一、信托产品在支付宝悄悄上线

  这两天关于支付宝卖信托的消息沸沸扬扬。尽管支付宝没有宣传,而是悄悄地对部分用户开放了“尊享”端口,且目前信托专区的上线产品仅有一款,即“五矿信托承信5号第2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但依然挡不住投资者的热情。该信托产品整体规模预计有8-10亿,目前已经发行到了第4期,目测已经卖了近8亿。

  这款信托产品如何,小钱君会专门写篇评测文章。但在了解产品的过程中,小钱君注意到了这个声明:

支付宝卖信托?支付宝:我没有!

  在该产品下方的“常见问题”一栏,还有这个声明:

支付宝卖信托?支付宝:我没有!

  咦?小钱君疑惑了,如果这款产品是由五矿信托自行销售,那支付宝提供了什么服务呢?于是小钱君在这个信托产品的“相关合同”一栏,找到了这个《服务协议》。小钱君仅截取部分重要条款,如下所示:

支付宝卖信托?支付宝:我没有!
支付宝卖信托?支付宝:我没有!

  根据服务协议,蚂蚁乐买宝(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买宝)为投资者提供信息服务,服务内容为:信息展示(即向投资者展示信托项目的信息)、信息传输(主要是向五矿信托提供投资者身份证、风险测评、视频双录等)。
该服务协议特别声明:

支付宝卖信托?支付宝:我没有!

  所以,所谓的支付宝“卖”信托是个误解,支付宝并没有销售信托产品,只是通过乐买宝这个公司向投资者和五矿信托提供了信息服务。而且支付宝一直在强调:信托产品都是五矿信托在卖,支付宝不提供销售服务,也不提供兑付义务。
二、信托产品,不是你想卖就能卖

  为什么支付宝要“默默”把信托产品开放给部分用户,并且强调信息服务不属于销售行为呢?

  因为信托,不是你想卖就能卖,原因主要有三个:

  第一、信托产品不得进行公开营销宣传。

  根据监管规定,信托产品不得进行公开营销宣传,不得向不特定客户发送产品信息,不得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理财机构向不特定客户或非合格投资者进行产品推介。

  所以支付宝只能“默默”地把信托产品展示给“合格投资者”。而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合格投资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如果你打开手机支付宝,点击“财富”, 能够通过“尊享”到“信托专区”,那么恭喜你,你的财富实力得到了支付宝的认可,你也是支付宝盖戳认证的合格投资者了!

  
      第二、信托产品不得由非金融机构推介

  根据监管规定,信托公司不得委托非金融机构进行推介。只有金融机构才可以推介信托产品。

  在我国,金融业务需要持牌经营,只有金融牌照才能证明金融机构的身份,目前国内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小伙伴们注意了,所谓的财富公司、p,2,p公司、担保公司、家族基金公司等,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支付宝、腾讯理财通(由上海腾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等,也不属于金融机构。

  可能有些小伙伴要问了,目前市面上很多财富公司都在向客户介绍信托产品,有的还给返佣金,这难道不是推介或销售吗?实际上,这些三方机构是打着“客户服务”的名义提供咨询服务,也只能以“客户服务”的名义收取费用,而不能跟信托公司签署委托推介或委托销售协议。当然,从本质上说,这种行为也属于变相推介,游走在合规边缘,迟早要整顿的。
      第三、销售者可能要承担兑付责任。

  销售者的身份可不仅仅是收佣金的,特定情形下还可能要对投资者承担兑付责任。

  来,让我们大声朗读一下这段话:

  “金融产品发行人、销售者未尽适当性义务,导致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过程中遭受损失的,金融消费者既可以请求金融产品的发行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金融产品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还可以根据《民法总则》第167条的规定,请求金融产品的发行人、销售者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段话是2019年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也就是说,如果支付宝销售了这款信托产品,并且五矿信托在信息披露、风险告知、风险测评方面存在履职不当,则支付宝需要跟五矿信托共同向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责任范围是多大呢?让我们再来大声朗读下面这段话:

  “卖方机构未尽适当性义务导致金融消费者损失的,应当赔偿金融消费者所受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为损失的本金和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计算。”

  该段话同样出自2019年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也就是说,一旦五矿信托履职不当,支付宝要在本金和存款利息的范围内承担兑付责任。这个产品规模是10亿,就算马云家大业大,10亿兑付责任也是不可承受之重啊!

  三、小结

  所以,支付宝“卖”信托是个伪命题。实际上,支付宝只是向投资者和五矿信托提供了信息展示和传输服务,并不是信托产品的销售机构,也不对信托兑付承担任何责任。

  当然,从支付宝的声明看,支付宝在销售信托产品时的合规经营和规避风险的意识,确实很敏锐,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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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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