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减免政策为企业减负6000亿 四大举措保障养老金足额按时发放
摘要 2月20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记者了解到,近日,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职工社保单位缴费“免、减、缓”三项措施。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在新闻发
2月20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记者了解到,近日,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职工社保单位缴费“免、减、缓”三项措施。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述减免社保费政策预计将为企业减负6000亿元,预计养老金减收4714亿元,但影响总体可控,能够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项政策缓解中小微企业困难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在新闻发布会上详细介绍了减免社保费相关政策。具体来看,“免”即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对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湖北省可以将免征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减”即湖北以外,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机关事业单位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范围。“缓”即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游钧表示,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效果更直接,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强,将缓解中小微企业困难,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初步估计,阶段性减免共可减少三项社保企业缴费5000亿元以上,力度超过去年降低社保费率综合方案。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透露,在确保待遇发放和基金平衡的条件下,各地可从今年2月份开始减半征收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最长不超过5个月。在各地全面实施的情况下,预计可以降低企业负担1500亿元。
陈金甫进一步解释,在实施上述政策过程中,各地要因地制宜。其中,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6个月以上的,可减半征收单位缴费;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6个月以下的,可采取缓缴;在保证基金平衡和待遇发放前提下,政府认为仍有必要实施减征,也可以由地方决策。此外,前期已经实施的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期间免征滞纳金。
养老金能够足额按时发放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养老基金收支压力加大的情况。余蔚平表示,虽然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影响总体可控,能够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目前,财政部和人社部已经对养老保险基金结余情况进行了详细测算,做了充分预案,计划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帮助地方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
具体来看,一是加大中央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充力度。近年来,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重点是向基金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倾斜。从1998年到2019年,中央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累计超4万亿元,其中2019年安排5261亿元,今年还将继续加大力度缓解地方收支压力。
二是加大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力度。2019年,通过基金中央调剂,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省份受益1500多亿元。据悉,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会提高到4%。
三是加大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力度。截至2019年底,中央层面已经完成四批81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划转工作,金额达1.3万亿元,地方层面划转工作也在积极推进。
四是加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改革力度。余蔚平表示,财政部将积极配合人社部等部门推动改革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金合理的调整机制,不断增强制度可持续性。
谈及医保基金运行情况,陈金甫表示,目前全国职工医保基金具备长期平衡基础。2019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当期收入9000多亿元,支出7000多亿元,当期结余2000多亿元。截至2019年年底,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存超13000亿元,可支付月数超过22个月。有86%的地区能够实现减半征收单位缴费最长不超过5个月。
不影响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常会要求,住建部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据住建部副部长倪虹介绍,这三项政策在为企业纾缓困难时充分考虑了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数据显示,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全国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6.9万亿元,提取10.4万亿元,帮助近5400万缴存职工贷款购房,改善了住房条件。
一是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一线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隔离或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在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三是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和严重地区的企业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