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信托回应与北大资源债务纠纷:达成谅解 合作项目运营平稳
摘要 不久之前,五矿信托向法院申请将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大资源”)相关的6家企业的17亿元资金或等额资产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后因在30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而“解除保全”。在此之后,五矿信托与北大资源的合作仍在继续。这波操作是不是有些奇怪?今日,五矿信托相关人士对上述事件向信托百佬汇记者作出解释回应。
不久之前,五矿信托向法院申请将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大资源”)相关的6家企业的17亿元资金或等额资产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后因在30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而“解除保全”。在此之后,五矿信托与北大资源的合作仍在继续。
这波操作是不是有些奇怪?今日,五矿信托相关人士对上述事件向信托百佬汇记者作出解释回应。
五矿信托相关人士表示,受北大方正集团风波影响,2019年12月10日,公司向法院申请上述诉前财产保全是从保障委托人利益角度出发做出的决定;后经过全面排查,公司与北大资源合作项目均正常履约,未出现违约,故未提起诉讼。
申请资产保全系应急举措
2019年12月10日,五矿信托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宁中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上海北大资源地产有限公司、东莞亿辉地产有限公司、南京未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与北大资源相关的公司银行账户资金17亿元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经法院查明,申请人五矿信托因与上述6位被申请人存在借款合同纠纷,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符合法律规定;并对上述6家公司价值17亿元资产,实施冻结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法院在裁定书中强调:如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直至2019年2月5日,西宁中院宣布,从本院2019年12月11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申请人五矿信托与上述被申请人东莞亿辉地产有限公司、南京未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做出民事裁定,并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后保全措施后,五矿信托30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依法应当解除对上述被申请人财产保全。
针对诉讼,五矿信托相关人士表示,“公司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债务化解出现较好发展趋势,为给双方债务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时间,加之新型肺炎疫情稳定金融秩序的需要,公司经综合考虑后决定暂不对被申请人提起诉讼。”
上述人士补充说道, 受北大方正集团风波影响,2019年12月10日,公司向法院申请诉上述财产保全是从保障委托人利益角度出发做出的决定,后经过全面排查,公司与北大资源合作项目均正常履约,未出现违约,故未提起诉讼。
双方合作项目运营平稳
这场风波之后,双方合作并未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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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五矿信托-恒信共筑18号-北大资源产品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恒信共筑18号”)为例,该产品第六期最后一期成立于2019年12月27日,募资规模在1.8亿元左右,资金用于投资北大资源房地产公司操盘建设的位于都匀经济开发区杉木寨地块项目公司股权及后续项目开发支出。
五矿信托相关人士称,“五矿信托与北大资源合作项目均正常履约,未出现违约情况。恒信共筑18号信托计划是公司与北大资源开展的管理服务类合作,北大资源输出专业技术服务,非资金类合作。截至目前,项目公司管理团队稳定,开发建设及销售等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本次事件对该信托项目的正常募集、运行无实质不利影响。”
五矿信托是中国五矿集团旗下的专业从事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股东包括五矿资本(600390,诊股)控股有限公司、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者分别持有公司78.002%、21.204%和0.794%。
近年来,五矿信托综合实力有显著提升。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2019年五矿信托实现营收41.56亿元,实现净利润21.0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1.70%及22.33%。
从可查询的资料来看,五矿信托净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加。2019年,该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35.27亿元,同比增长47.39%。与此同时,该司投资收益实现19.29%的增幅,相比信托同业增长幅度并不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