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政策保驾护航,疫情不影响既定金融工作目标
摘要 监管动态2020年2月20日至2月26日央行召开金融市场工作电话会议提出六方面工作重点2月21日,人民银行召开2020年金融市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了2019年金融市场和信贷政策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并部署了2020年重点工作,要求金融市场业务条线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要点梳理:一是促进金融市场平稳健
监管动态
2020年2月20日至2月26日 央行召开金融市场工作电话会议 提出六方面工作重点 2月21日,人民银行召开2020年金融市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了2019年金融市场和信贷政策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并部署了2020年重点工作,要求金融市场业务条线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要点梳理: 一是促进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改革债券发行管理体制,完善债券违约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推动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提高货币市场稳健性,加强票据市场规范治理和风险防范,规范黄金市场发展。 二是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继续“因城施策”落实好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三是多措并举,彻底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建立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四是采取量化目标、改革完善政策环境和约束机制、提升服务能力等措施,进一步缓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五是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持续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巩固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脱贫。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 六是加大对制造业、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央行发布技术安全规范 数字货币发行再进一步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已正式发布《金融分布式账本技术安全规范》(JR/T 0184―2020)金融行业标准。标准规定了金融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安全体系,包括基础硬件、基础软件、密码算法、节点通信、账本数据、共识协议、智能合约、身份管理、隐私保护、监管支撑、运维要求和治理机制等方面。 要点梳理: 本标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提出并负责起草。而就在前不久,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区块链课题组发表题为“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与管理”的文章。 文章指出,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地将信息存储在多方服务器上,其“难以篡改”的技术特性将导致信息永续留存链上,与个人信息保护中的“删除权”“更正权”存在冲突,甚至会遇到有害信息上链的问题。 此次央行发布的《金融分布式账本技术安全规范》(JR/T 0184―2020)金融行业标准规定了金融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安全体系,对于进一步规范区块链市场监管体系,引导区块链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给出了指导性建议。 银保监会媒体通气会传递这些关键信息 2月25日,银保监会就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召开通气会。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肖远企、银保监会大型银行部主任王大庆、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银保监会研究局副局长吉昱华参加了通气会,就目前疫情影响下,银行不良率是否存在上升、房地产金融政策、P2P专项整治方向等热点问题一一作出了回应。 要点梳理: 1、银行业为抗击疫情提供信贷超过7900亿元,保险业累计捐赠保额11.58万亿的保险保障。 2、房地产金融政策目前没有调整,对房地产金融的情况会动态监测。 3、预计短期内银行业不良率会小幅上升,但幅度有限、影响不大。 4、监管标准没有放松,依法监管、合规监管、审慎监管的原则不变。 5、网络借贷专项整治以退出为主的方向不变,节奏、态度、措施、政策都没有改变。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健康 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加强对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的监管,促进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修订重塑了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监管框架,回归业务本源,补齐监管短板,防范潜在风险。 要点梳理: 一是明确开展条件,充实委托内容。《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开展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应符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条件,并在开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或服务合作机构。同时规定可将疾病审核和费用支付、失能收入损失审核和费用支付、护理审核和费用支付、健康管理服务等纳入委托事项。 二是回归业务本源,取消产品备案。《通知》回归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的实质,取消对该业务的产品备案管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银保监会对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的规定审慎开展业务,依法签订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是取消委托投资功能,规范管理费用。《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不得将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异化为理财业务,对委托资金提供各种形式的增值保证。要求保险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用应覆盖委托管理业务的各项成本,如成本有浮动,应在委托管理合同中列明。 四是加强业务监管,防范潜在风险。《通知》通过明确禁止性行为、加强保险公司主体责任、探索行业自律等强化对此项业务的监管。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加强和改进产品监管,提升财产保险行业产品质量,日前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不断督促指导公司提升产品质量和水平。 要点梳理: 《通知》共四个部分,十二条规定: 一是改进和完善产品监管机制。规定了财产保险公司产品审批备案的调整范围,提出了实施产品分类监管和属地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银保监会和银保监局产品监管的职责。 二是规范产品备案流程。明确规定使用范围超过一个省(区市)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由总公司向其营业场所所在地银保监局备案;仅在某一省(区市)使用的,向产品使用地银保监局备案。同时,规定所有产品备案材料的报送形式。 三是提出有关工作要求。要求各财险公司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产品管控,严把产品质量关;要求保险业协会发挥好自律职能,保障产品注册平台安全运行;要求各银保监局加强组织保障。 四是对《通知》的适用性和实施日期作出规定。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强化人身保险 精算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强化人身保险精算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重点围绕进一步强化法定责任准备金监管、规范分红险红利分配和利益演示机制、健全非现场监测机制等几方面作出了规定。 要点梳理: 一是进一步强化法定责任准备金监管。以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为抓手,将其纳入非现场监测指标体系,并与产品监管等监管措施挂钩。 二是规范分红险市场发展。为更好引导客户合理预期,防范销售误导和恶性竞争,修订完善了分红险利益演示的方法,明确了演示利率上限,并将红利分配比例统一为70%。 三是完善非现场监测机制。 管住人看住钱 从源头防堵金融违法 为促进银行业保险业健康发展,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银保监会制定了《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并于日前下发至各机构。 《指导意见》明确,一是紧盯和管住“钱和人”,强化关键岗位监督,强调健全长效体制与短期重点惩治并重;二是用好“问责利器”,强化监督威慑力,强调内部管控、行业自律与外部监管三管齐下;三是消除短板盲区,强化制度防火墙建设。 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获批 可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月21日消息,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与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和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 第一批试点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证监会废止18部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 2月21日,为了做好新修订的《证券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构建更加科学的证券期货法规体系,证监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决定废止18部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 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基于审慎的态度做出自主决策,风险自担。 文章及图片来源网络,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