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战“疫”,该如何做?

来源:肖飒lawyer 2020-03-03 12:58:00

摘要
疫情发生后,保险产品层出不穷。各大互联网保险机构纷纷推出各类保障金,如医护人员不幸感染肺炎,可领取10万元-50万元不等的保障金;朋友圈里保险行业的朋友也发出“人有旦夕祸福”的警醒,并晒出本公司的一些可投保产品……保险战“疫”,是在消费灾难吗?对此,我们对此有话说。疫情期间的保险产品该如何做?我们分

疫情发生后,保险产品层出不穷。各大互联网保险机构纷纷推出各类保障金,如医护人员不幸感染肺炎,可领取10万元-50万元不等的保障金;朋友圈里保险行业的朋友也发出“人有旦夕祸福”的警醒,并晒出本公司的一些可投保产品……


保险战“疫”,是在消费灾难吗?对此,我们对此有话说。疫情期间的保险产品该如何做?我们分享如下内容:


绿色理赔通道,确保应赔尽赔快赔;

拓展保险责任,发挥保证功能;

强化销售管理,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


2020年2月3日,银保监会财险部、人身险部及中介监管部连发三文——《关于做好财产保险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险理赔服务和保险产品开发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人身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队伍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保险业应对疫情在理赔服务、保险产品开发等多个方面作出规范。


绿色理赔通道,确保应赔尽赔快赔


疫情发生后,不少网友发出关于“你买的保险,理赔了吗?”的灵魂拷问。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人身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各人身保险公司需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理赔服务及时到位。对受疫情影响出险的客户优先处理,最大限度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鼓励采用互联网、手机APP 等线上服务以及预付保险金等方式,切实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为出险客户提供及时的资金支持”。


《关于做好财产保险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险理赔服务和保险产品开发有关工作的通知》也要求:“要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优先处理,适当扩展保险责任范围,做到应赔尽赔。要做好医用口罩、防护服、消毒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骨干企业的保险理赔服务,支持其恢复生产、保障供给。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特别是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的保险服务,主动提供意外伤害、疾病等保险保障”。


虽医保局决定对确诊与疑似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以充分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且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但如购买的保险适当,受疫情影响出险的客户以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在医保局规定情形之外,如出现身故等情形的仍可得到保险公司的优先赔付


拓展保险责任,发挥保证功能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人身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鼓励:“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支持各人身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疾病险、医疗险等产品中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客户取消等待期(观察期)、免赔额、定点医院等限制;支持将意外险、疾病险等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


《关于做好财产保险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险理赔服务和保险产品开发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要认真研究分析已有的保险产品,对能为疫情防控提供保险保障的,要及时推出有效提供保险供给。此外,可在重疾险等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中,扩展承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责任,为保险消费者、特别是广大医护人员提供保险保障”。


虽有上文规定,我们也注意到,以上规则均采用“支持”、“可”等任意性规范表述方式,保险机构有自行选择是否采取以上行为的自由。也即,保险公司的保障功能显现更多的需要看自觉


强化销售管理,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人身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要强化销售行为管控,特别是加强营销员管理和网络宣传管理。以下事项不可为:


1、严禁借疫情渲染炒作保险产品;

2、严禁利用疫情诱导客户退旧买新;

3、严禁开发设计缺乏定价基础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专属产品;

4、严禁将保险产品扩展责任宣传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专属产品。‍


《关于做好财产保险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险理赔服务和保险产品开发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各财产保险公司合理开发产品,维护财产保险市场秩序。负面清单包括:


1、不得借疫情渲染炒作保险产品;

2、不得销售吸引眼球的噱头类保险产品

3、不得销售没有精算定价基础的单病种产品。


在保险销售活动方面:《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队伍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保险销售活动进行规范,主要要求包括:


1、严厉制止从业人员聚集和客户集中拜访;

2、严禁疫情期间保险机构举行晨会、夕会、演说会、宣讲会、培训、推介会等聚集性活动;

3、不得设定硬性面拜任务和业绩指标,

4、不得以未达到业务考核标准解除代理合同或扣减相关既有固定报酬等。‍


保险行业,寄托着民众规避灾难与风险的最后希冀。每次灾难与意外之后,投保人数均会出现较快增长。疫情期间推荐保险产品,确有保障与定价基础的保险产品,当受市场欢迎;万不可利用民众焦虑心情,炒作保险并销售吸引眼球的噱头类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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