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市场规律 简化认定标准 促进长期资本形成――中国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摘要 2020年3月6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完善了创投基金投资企业上市解禁期与上市前投资期限长短反向挂钩的制度安排。这是落实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要求,把握市场发展形势,精准推动私募基金行业有效形成资本的重大
2020年3月6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完善了创投基金投资企业上市解禁期与上市前投资期限长短反向挂钩的制度安排。这是落实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要求,把握市场发展形势,精准推动私募基金行业有效形成资本的重大供给侧制度完善。
《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强化四个突出:一是突出尊重市场,从市场规律和投资本质出发,贯彻了将选择权交给市场的监管理念,让享受此政策的机构根据市场实际,专业判断、理性决策,有序把握减持节奏;二是突出简化标准,明确“早期企业”、“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三个政策适用被投企业类别,优化了投资期限计算的截止日认定标准,简化了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三是突出扩大范围,政策适用主体从创投基金拓宽至创投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四是突出时间价值,增设一档减持节奏,明确投资期限超过5年的项目减持节奏不受限制,取消大宗交易减持受让方锁定期限制,精准提升对耐心资本的支持力度。
下一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将全力做好以下工作配合《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政策实施:
第一,全力做好业务保障,升级完善系统功能。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政策仍然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AMBERS系统”)(https://ambers.amac.org.cn)进行。协会已经在升级完善系统功能并且与上交所、深交所、中国结算等单位进行系统联调,确保有关升级功能于2020年3月31日按时上线。
第二,发布更新版系统操作指南,便利申请机构申请准备。为确保私募基金对照准备适用优惠政策的申请材料、熟悉系统操作,协会将发布《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对应的系统操作指南。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登录AMBERS系统,通过“政策申请功能”下的“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页签进行查阅。
第三、提高反向挂钩申请办理效率,增加申请机构获得感。配套《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协会不再要求申请机构提交“创投基金”证明材料。在此基础上,协会将反向挂钩申请的办理时限由材料齐备后20个工作日缩减为材料齐备后10个工作日,便利申请机构尽快适用政策,提升机构获得感。
第四、加强宣传培训,做好政策普及。协会将在后续行业培训中增加《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培训模块,宣讲有关要求,解答政策申请实操问题,做好行业普及,保障符合条件的基金顺利享受政策。
二〇二〇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