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专户理财被曝踩雷 财通“富春”345号资管计划陷巨亏

来源:华夏时报 2016-12-23 10:57:00

摘要
华夏时报记者胡金华上海报道从澳洲赶回上海,数番交涉均无果,最终向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实名举报财通基金以及自然人黄莉涉嫌隐瞒投资风险、违规销售高风险产品,致使何其忠(举报人,经其本人同意要求实名)千万资金于2015年5月购买财通基金的“富春”定增资管计划,在15个月内投资出现巨亏,至今年11月23日账户

华夏时报记者 胡金华 上海报道

从澳洲赶回上海,数番交涉均无果,最终向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实名举报财通基金以及自然人黄莉涉嫌隐瞒投资风险、违规销售高风险产品,致使何其忠(举报人,经其本人同意要求实名)千万资金于2015年5月购买财通基金的“富春”定增资管计划,在15个月内投资出现巨亏,至今年11月23日账户运作结束亏损殆尽。这揭开了公募基金业资管专户在股灾中沦陷的“冰山一角”。

12月8日,《华夏时报》收到上述投资人的举报材料,称其经过未获批准销售资格的理财机构相关人士(黄莉 隆仓创浮投资公司人员)推荐销售财通基金-富春定增系列产品,并承诺获得风险较小的稳健回报后,购买1千万该产品,但在封闭管理期内出现巨额亏损,直至2016年8月31日才被财通基金告知亏损已经超过八成,其后何齐忠在数月内与财通基金高管沟通无效,截至目前已无法与财通基金取得联系。

12月21日,本报记者联系财通基金相关部门就此事进行采访,其相关人士表示,财通基金销售资管产品均是合规合法,并不存在误导销售,投资者本人均认可合同条款且由其本人亲自签字,相关材料均已上报监管部门。

一面是投资者坚称对风险毫不知情、且存在严重销售误导情形下被诱骗购买产品;另一面则是公募机构自证清白,一切销售合规合法且明确告知风险提示,投资者应自担风险。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2015年下半年A股发生的“股灾”冲击波,让曾一度风靡公募基金行业的资管计划风险敞口也开始暴露。

销售始末

最初的“牵线搭桥”人黄莉,已经处于失联状态。

“我们现在无法联系到黄莉本人,无论是打她电话还是给她短信,甚至找到她本人家里,也联系不上。我保留了曾经的信息记录。”12月14日,何齐忠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谈及一年前的认购产品经历,犹如一场噩梦。

何齐忠称,其常年在澳洲和国内从事商业贸易,在国内也有实业投资,2012年认识黄莉,在三年间交流不深,去年4月黄莉联系到其本人,请到上海谈投资业务,推荐了财通基金的该款产品。当时她承诺的产品收益率为一年半20%,而且她的另一身份是财通基金督察长黄慧的姐姐。之后其接触黄慧的时候,也了解到黄慧曾任职于证监系统,基于这样的信任,和财通基金在2015年5月上旬进行正式的投资协议签署。

“从首次谈产品到最终签署合同,近一个月的电话沟通中,黄莉反复强调个人投资要1000万元起,否则专户无法建立。去年5月11日我们夫妇和黄莉、黄慧、财通基金项目协调人在其公司总部签署合同,过程大约二十分钟,对于合同的内容条款以及风险提示我都没仔细看,只是按照黄莉和财通资金项目协调人的指示在合同上签字,也未被告知需要抄写合同上的《特殊风险揭示函》。”在12月18日,何齐忠向本报出示原始合同并表示。

而本报获得的合同复印件以及各项打款、以及产品运作记录显示,2015年5月13日,何齐忠本人通过工商银行(5.160, -0.01, -0.19%)向财通基金公司账户打款1000万元整,2015年5月15日收到基金账户确认交易书。该产品正式在中国基金业协会报备是在2015年5月25日。

记者也了解到,仅仅过了三个月,正在澳洲的何齐忠就收到黄莉短信,被告知需处理本金权益的事情,直至2015年11月25日,其与黄莉再次见面签署一份《确认函》,在其账户已经出现数百万元的亏损情况下,该函显示由委托黄莉代为行使投资人于上述计划的B类份额的一切权利,同时被强行承诺不会因为财通基金依据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出具的意思表示作为或不作为,向财通基金提出任何的赔偿或补偿请求,亦不会以任何事由提出以财通基金为被告的仲裁或诉讼。

“在当时,我预感可能账户出现亏损,但是这份确认函并未注明日期,是我自己在签署后进行了注明,今年2月我接到黄莉电话通知,让我再拿一千万资金进行补仓,直至此时我才意识到投资已经可能出现巨大亏损,因此拒绝了其要求。自此以后,黄莉失联,无论何种方式我都找不到她。”何齐忠称。

而根据何齐忠透露,其所陈述的内容均已经书面递交给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

双方沟通未果

何齐忠所购买的专户产品全称为“财通基金-富春定增345号资产管理计划”,12月20日,记者查阅中国基金业协会官网,网上资料显示,该产品备案编码为SC8808,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备案日期是2015年5月25日,合同期限为18个月,起始规模为0.3943亿元,产品类型为分级基金结构化产品,成立时投资者数量为14位。

而本报记者获得的产品合同书以及基金交易确认书则显示,在该计划的14位投资者中,最大的出资人为财通基金自有资金,出资份额为1500万元,除何齐忠外,其余12位投资者投资金额均小于300万元,单一最小投资金额为100万元,且该计划分为A、B两级,何齐忠所投资的1000万资金全部认购B类基金,具有1:3的杠杆效应,在整个计划运作期内,作为劣后级的B类基金将获得比之于A类基金三倍的收益或承担三倍亏损。

据本报记者采访获悉,当财通基金该富春资管计划在一年多的运作时间中出现亏损且已经无法挽回的情况下,双方进行了第一次沟通,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不过地点并未在上海财通基金总部,而是在深圳。

“当时在深圳五洲宾馆,财通基金法务和定增项目人士在当日告知我账户只剩200万左右,主要原因是股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交谈过程一个多小时,当时的聊天我做了录音; 2016年9月下旬,我联合多位投资人跟财通基金高管进行接触,要求与黄慧、黄莉见面,并且要求拿回本金。当时公司高管的表态是账户资金只有168万,即使退还管理费一共200多万,无论通过司法或者仲裁方式,公司只会返还这部分资金。当时本人在沟通过程中有些言辞行为过于激动,到现在公司以及相关当事人已经将我的电话屏蔽,我唯一走的途径就是申请仲裁或者司法途径。”何齐忠受访时坦言。

不过,记者了解到,最让何齐忠气愤的是,由黄莉出面让其签署的《确认函》,竟然是财通基金因为这个投资产品出现无论作为或者不作为,其所拥有的司法诉讼权利均被剥夺。

杠杆专户已被禁止

如果不是何齐忠作为单一最大自然人投资者巨亏超过八成,引发的双方纠葛并最终被曝出来,外界大多并不了解财通基金这家业界号称“定增王”公募机构,其明星专户“富春”系列产品亦有折戟之时,而祸首则是始发于去年中的股灾。

12月22日晚间,记者从财通基金官方查阅则发现,上述计划中投资人何齐忠的B类基金账户净值已经被清零,而整个资管计划由于已经清盘,无法查询到A类基金的盈亏。

“从杠杆效应来看,作为该计划劣后级B基金1000万假如已经全部亏损,那么整个资管计划也是亏损的,A类基金可能亏损在20%左右。但是从该产品参与定增的三家上市公司美罗药业(4.040, -0.16, -3.81%)(600297 SH)、新宙邦(34.930, 0.26, 0.75%)(300037 SZ)、隆基股份(25.100, -0.10, -0.40%)(601012 SH)过去一年的表现来看,即使加上杠杆,也不至于让劣后级亏损如此严重。”12月23日,市场专业人士肖冰(化名)接受采访时指出。

记者查阅财通基金其它富春定增系列产品净值,发现无论是2014年9月成立的还是2015年11月成立的计划,都获得了正收益,唯独这款345号系列,从财通官网以及其它网站上已经均找不到任何存在的痕迹。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由于结构化资管计划劣后级份额带有高杠杆属性,在去年股灾爆发期间,发生极端风险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的现象屡见不鲜。

今年10月,中国基金业协会研究制定并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1-3号》,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结构化产品的收益分配。

“中国基金业协会的新规无疑对管理人变相设立不符合规定的结构化产品做出了明令禁止。另外根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风险与收益相匹配原则,所有投资者均应当共同享有收益、承担亏损。新规明确规定原有劣后级投资者承担全部亏损的设计退出历史舞台,但规定优先级投资者与劣后级投资者可以按比例进行收益与亏损分配,这或许也为这个案例提供了一个解决之道。当然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只有依靠法律途径来进行此类的投资纠纷。”12月21日,上海国和律师事务所合作人张毅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12月22日,本报记者联系财通基金相关人士,希望获得官方对于该款计划的投资细节以及亏损公开回应。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复,本报将持续关注事件发展。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