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金额特别巨大,北方信托原总经理包立杰被公诉
摘要 原标题:受贿金额特别巨大,北方信托原总经理包立杰被公诉记者|张晓云2月17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布,日前,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方信托”)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包立杰(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
原标题:受贿金额特别巨大,北方信托原总经理包立杰被公诉
记者|张晓云
2月17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布,日前,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方信托”)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包立杰(副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包立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界面新闻记者查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现,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2019年6月4日,据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方信托”)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包立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包立杰1971年7月出生,天津市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1994年7月至2001年11月,包立杰担任天津滨海信托投资公司业务部职员、副经理,香港津诚财务公司经理。自2001年11月起加入北方信托,历任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业务拓展经理兼投资银行部经理、信托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业务发展总部副总经理、理财中心副总经理、信托业务一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并曾兼任北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公开信息显示,包立杰于2015年12月起,担任北方信托党委委员、副书记、总经理,2019年5月被免去职务。2019年7月23日,天津银保监局核准韩立新担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5月,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约谈天津银行、天津农商行、渤海银行、滨海农商行、渤海证券公司、泰达国际集团、北方信托公司、天津信托公司等8家市管金融机构班子成员。
当时的会议指出,个别金融机构负责人党性观念缺失,目无组织,目无大局,目无法纪,失德失信,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是不良政治生态结下的恶果。政治是首关,对于首关不过的干部要一剑封喉,决不能用,已经担任领导职务的必须坚决撤换,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公开信息显示,北方信托前身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托投资公司,于1987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批准成立,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1994年更名为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08年10月经原银监会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在包立杰担任总经理的三年里,北方信托营收锐减,2018年全年营收为6.26亿元,约为2015年12.01亿的一半。据北方信托近期在银行间市场披露的数据显示,其2019年全年实现营收7.75亿元,净利润2.45亿元。
与此同时,北方信托在2019年共收到两张监管罚单。一是2019年4月份,天津银保监局公布的罚单显示,北方信托因为违规发放房地产自营贷款、信托资金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被罚款人民币合计80万元。二是2019年11月7日,天津银保监局公布的罚单显示,北方信托因信托贷款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人民币合计50万元。
此外,北方信托原总经理包立杰被查后曾引发巨大关注,还有一个原因是北方信托前五任董事长无一“善终”,因此被圈内戏称“最高危的职业”。
据公开资料显示:
第一任董事长:梁建三被曝出现经济问题,隐退后不知去向;
第二任董事长:戚文福在2001年因贪污受贿,被判刑14年;
第三任董事长:霍津义因涉嫌重大违纪,在2005年被中纪委双规,此后被移交司法机关,最后被判无期徒刑;
第四任董事长:刘惠文,从2005年到2014年上半年,公司董事长未曾变更,一直由刘惠文担任。2014年4月,刘惠文意外离世,坊间传闻其是自杀。
第五任董事长:王建东在2017年6月26日,天津市纪委对北方信托董事长王建东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严肃问责,免去其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并向全市通报,这距离王建东上任仅一年半有余。据高检网2018年9月17日消息显示,王建东(副局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附包立杰简历
包立杰,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天津市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90.09—1994.07 天津财经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学生;
1994.07—2001.11 天津滨海信托投资公司业务部职员、副经理,香港津诚财务公司经理;
2001.11—2002.04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
2002.04—2002.07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拓展经理;
2002.07—2003.01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拓展经理兼投资银行部经理;
2003.01—2003.04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业务总部副总经理;
2003.04—2003.07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部副总经理;
2003.07—2004.04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部副总经理兼北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4.04—2006.07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中心副总经理;
2006.07—2010.08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业务一部总经理;
2010.08—2011.01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信托业务一部总经理;
2011.01—2012.06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2.06—2015.02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5.02—2015.09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5.09—2015.12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副总经理;
2015.12—2019.05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总经理;
2019.05 被免去职务。
责任编辑:唐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