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寿江苏分公司不“幸福”

来源:江南时报 2020-03-18 06:10:24

摘要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对其处以罚款40万元。同时,时任幸福人寿运营管理部经理徐军因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也被处以罚款3万元。幸福人寿江苏分公司其实并不“幸福”。记者了解到,该公司曾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对其处以罚款40万元。

同时,时任幸福人寿运营管理部经理徐军因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也被处以罚款3万元。

幸福人寿江苏分公司其实并不“幸福”。记者了解到,该公司曾三次被原江苏保监局处罚。2011年3月14日,被罚款10万元;2012年12月26日,被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2015年2月6日,再度被罚20万元。

幸福人寿官网显示,幸福人寿于2007年11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是一家全国性的专业寿险公司,股东包括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三胞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控股股东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人寿现有注册资本101.3亿元。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全国设有22家省级分公司,开设各级分支机构253家。

为一探究竟,3月16日下午,记者致电该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徐军,他表示,对监管部门的处罚没有异议,目前所做的工作就是积极配合整改,完善反洗钱制度,细化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流程。行政处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没有多大影响,公司今后将持续完善风险控制制度,切实做好反洗钱工作。

早在2011年9月13日,原中国保监会颁发了《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了保险业反洗钱义务。经过努力,保险行业已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根据不同险种、渠道等因素,有针对性地设置可疑交易报告指标,形成可疑交易报告机制,切实堵住洗钱漏洞。

南京大学保险法研究所副所长偶见表示,江苏幸福人寿因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遭罚,再一次提醒了经营者,反洗钱工作是国家重要的金融管理战略,保险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反洗钱工作要求,将反洗钱工作融入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各个环节,在办理业务中充分识别客户身份、投保资金、投保财物来源的正当性,及时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有效防控保险业洗钱案件的发生,为保险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江南时报全媒体见习记者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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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部门处罚力度不减

2020年伊始,银保监部门的处罚力度依旧未减。从银保监会网站披露的罚单来看,虽然有不少罚单是在2019年开出,但多个省市银保监局已相继披露了在2020年开出的罚单。

在人员方面,河北银保监局开出的罚单显示,赵洲对兴业银行(601166,股吧)石家庄分行违规办理同业投资业务负直接经办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大连银保监局开出的罚单显示,张泽杰对民生银行(600016,股吧)大连分行违规开展的小微联保授信业务负有直接责任,被禁止3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

在罚单金额上,华夏银行(600015,股吧)厦门分行最高,该行因利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虚增存贷款业务规模、代付易结算业务开展不符合监管规定、普惠龙E贷款业务模式不符合监管规定,被厦门银保监局罚款670万元,责令该分行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在这些罚单中,有两家保险机构被罚,分别涉及英大泰和财险太平财险。由于虚列间接理赔费用,英大财险哈尔滨中心支公司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5万元,相关责任人徐孟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英大财险松北支公司也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0万元,相关责任人王颜龙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刘飞应对太平财险青岛分公司虚假列支费用承担责任,被青岛银保监局警告并罚款5万元。

银保监会在此前召开的2020年全国银行业保险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强调,要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稳妥处置高风险机构,压实各方责任,全力做好协调、配合和政策指导。继续拆解影子银行,特别要大力压降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防止死灰复燃。坚决落实“房住不炒”要求,严格执行授信集中度等监管规则,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中国网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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