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理财哪里的实力体现稳健?
摘要 近期信托市场也不是很太平,有的提前兑付打乱了投资者的投资计划,有的因为疫情出现延期公告导致投资者投资计划也没能够落实好,总的来说:政信信托没有系统风险,其他类违约信托也在逐步解决,这也诠释了信托牌照的稀缺性和价值,对于违约的地区和融资方未来再融资也是影响很大的,所以实质性的违约血本无归的可能性是很小
近期信托市场也不是很太平,有的提前兑付打乱了投资者的投资计划,有的因为疫情出现延期公告导致投资者投资计划也没能够落实好,总的来说:政信信托没有系统风险,其他类违约信托也在逐步解决,这也诠释了信托牌照的稀缺性和价值,对于违约的地区和融资方未来再融资也是影响很大的,所以实质性的违约血本无归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上海陆家嘴(600663,诊股)金融认为信托依然是目前理财中最稳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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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和银行都有监管机构,银行的上级监管机构有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信托公司的上级监管机构过去是人民银行,现在是中国银保监会。信托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都是正规的金融机构,都由政府机构监管,在中国银监会的官方网站可以查询到所有信托公司的备案信息。
所以说,信托公司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其业务运作均有法律依据受法律约束。
银行在信托计划运作中是做什么的?
银行在信托计划中主要有两个作用:
1.资金通道,所有资金流运转均经过银行;
2.替信托公司保管资金,确保整个业务过程中信托公司碰不到钱,避免大家所谓担心的“挪用”。
这两项职能业内俗称“阳光化”,让钱和管的人分开,确保业务流程资金结算环节没有风险。
信托类融资有哪些条件?
简单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四大方面:
A.融资人的企业资质,信用状况;
B.还款来源是否充足?是否可以覆盖本息?
C.过去的经营业绩如何?项目是否有较高的复合增长率?
D.抵押物净值如何?变现能力如何?一旦融资人无法偿还,是否可以及时变现抵押物?
信托的收益如何?保本吗?
近几年,雷从P2P爆到了私募基金,正向着信托蔓延。现在这个时点买信托,感觉潜在风险上升。
年初又遇疫情,货币加财政政策双宽松,不买信托吧,4个点左右的银行理财,5个点左右的债基,投下来又没什么的感觉。
在纠结的时刻,企业融资成本下降又叠加各方资金竞争,资产荒伴随着收益下行可能要来了...
错误的决定往往是在最乐观的时候做出的,现在大家并没有盲目乐观,这是好事
我们换个角度看这问题:什么样的投资工具,一年做到8%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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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①,买信托,就找那种一年业绩基准8%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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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②,一半配置标债信托,预期年化6%,一半投阳光私募或公募,收益达到10%赎回,综合回报也是8%
比起方案②的波动,更多人选方案①的稳健
此外,关于“保本”的话题,现今各类理财方式中,只有少部分“低收益”的产品会标明“保证收益类”,而我们更常见到的说法是“预期收益”。
我们在看待预期收益时,主要要看产品的投向来认定风险,投资股票、黄金、外汇这样波动的标的必然有风险;而一些债权、债券、实体项目、股权类的投资方式风险低得多;
如果再有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如抵押、担保、质押等,是完全可以安心投资的。不要对“预期收益”一棒子打死哟!
因为一方面这是监管机构的要求,国家法律规定在合同中不能写保本保收益;另一方面也要看产品的具体构架,收益率高、风险控制措施得当的产品同样可以积极参与。
2018年有宏观经济下行,企业盈利弱化,融资渠道受限,资管新规元年这些个大背景,从协会披露的数据来看,我们可以发现3个现象:
①从信托行业来看,整体不良率上升,净增0.5个pct
②从细分公司来看,不良率前10位和其他信托公司,强弱分化很明显
③从涉及金额来看,工商企业>;基础产业>;房地产
假设2020年还会接着2019、18年的情况延续下去,难度肯定会上升,还能不能投?
除非有较高收益又稳健的选择来替代,否则说能不能买信托,不如说买哪家公司的哪种信托。
除了第一维度的对还款能力和意愿、风控措施这几个要点的可信度标准,得再往上提一提。
还得结合历史危机事件的处理情况,评估一下管理人的处置能力、道德风险,这是第二维度的考虑,也是破刚兑下必须面对的选择。
信托理财与银行理财对比
二者相同点:
1、信托和银行都是受到国家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金融机构;
2、信托理财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对象都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
3、根据银监会的规定信托理财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均不能在合同中承诺保本、保收益等字样,不能在合同中体现,出现相关违规字样,合同无效。
你中有我,我中没你——二者不同点
上海陆家嘴金融对银行去年发售的理财产品进行统计发现,去年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中选择通过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基金公司资管计划、保险资管计划等中间渠道的占比41.51%。
其中涉及信托计划的产品占25.14%,涉及券商资管计划的产品占36.18%,涉及基金公司资管计划的占17.10%,涉及保险资管计划的占5.91%。
大多数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仅仅选择某一种渠道进行投资,通常会通过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资管等的组合形式进行投资。
同样,信托规模中,有接近40%的资金来自于银行理财资金,为什么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有这么多流进了信托产品中?
信托相关安全性的法律条文摘抄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四章第22条规定,“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
2、银监会《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规定,建立流动性支持和资本补充机制。信托公司股东应承诺或在信托公司章程中约定,当信托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时,给予必要的流动性支持。信托公司经营损失侵蚀资本的,应在净资本中全额扣减,并相应压缩业务规模,或由股东及时补充资本。信托公司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严重危及公司稳健运行、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监管机构要区别情况,依法采取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权利等监管措施。
3、财政部《金融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信托保障基金的相关规定。
4、依据2014年银监会财政部发布的《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凡出现信托公司资不抵债、破产、责令关闭撤销,资金周转困难的,可申请使用保障基金,根据相关有权机关的认定和处置原则拟定处置方案并报基金理事会批准后实施;同时建议优先从信托业保障基金股东中选择信托公司,并且注册资本金在百亿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