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将获准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来源:才查到 2020-03-21 09:00:00

摘要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就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三项制度向业内征求意见,包括《关于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有效对冲利率风险  促进资本市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就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三项制度向业内征求意见,包括《关于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有效对冲利率风险  促进资本市场发展


中国太保集团首席投资官邓斌介绍,多年来,国际上险资广泛使用衍生品进行投资风险对冲、资产负债管理和战术资产配置,中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


险资也有运用衍生产品的内在需求。当前中长期利率下行环境下,险资作为长期资金,面临的资产负债久期不匹配问题加剧;“险资配置中利率债和信用债占比较高,利率风险暴露较大。”光大永明资产方面表示。


当前,保险机构已参与股指期货、利率互换等衍生品交易,尚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国债期货作为一种利率衍生品工具,具有增加资产久期、降低利率风险、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等作用,开放后,有望缓解险资投资目前面临的问题。


深化参与衍生品交易,不仅对险资自身有利,对于促进资本市场发展也有积极作用。“第一,这既是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重要环节,也将为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创造更好的环境;第二,进一步丰富了衍生品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从而增加市场深度、增强市场流动性、完善价格发现机制、提升市场定价有效性。”光大永明资产方面表示。


坤志资管首席经济学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首席金融市场专家俞平康表示,衍生品本身即为资本市场提供了不需要大幅调仓即可避险的工具,险资作为规模大、风格稳健的长期投资者,参与交易更可使整个资本市场趋于稳定、理性。


仅限对冲避险  不得用于投机


值得注意的是,三项制度对险资参与衍生品交易目的,以及参与主体资质条件有严格限制。“制度一再强调险资参与衍生品交易应当以对冲和规避风险为目的,不得用于投机,避免方向判断失误带来的资产大幅贬值;参与公司需要拥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的衍生品操作制度和满足条件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等,说明了监管对于市场平稳运行的重视。”光大永明资产方面表示。


某保险资管机构认为,放开国债期货,旨在进一步丰富保险资金风险对冲工具;另两项制度分别是对2012年94号文(以下简称“衍生品大办法”)与95号文(以下简称“股指期货通知”)的升级,促进衍生品“1+N”的政策框架的延展性,为将来放开更多品种作铺垫。


该机构分析了每项制度的核心看点。对于新放开的国债期货一是对冲期限为半年(股指期货仅为一个月),可选择的合约品种更多样化,丰富了套期保值策略的灵活性;二是明确了国债期货可用于对冲资产负债错配导致的利率风险,为保险公司优化资产负债匹配提供了新的工具,同时也打开了运用利率衍生工具的思路、激发新需求,助力资产解决方案的推广;三是相较股指期货的现金交割,国债期货采用现货交割的方式,对交易、运营和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衍生品大办法修订,一是对保险公司参与衍生品交易的准入门槛,增设了偿付能力的量化标准以及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结果。预判未来这两项量化结果会频率出现在资金运用的准入门槛中,这一趋势将日益提升保险公司对资产负债匹配的重视度;二是强调了衍生品运用能力的持续合规要求,同时加大处罚力度;三是降低了监管报告的报送频率,为保险机构进行减负;四是放开了受托业外资金参与衍生品的要求,现行的94号文中“参照本办法执行”的表述,已调整为“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进行管理”。该条款的修订,提升了第三方业务展业时的竞争力。


对于股指期货通知修订,一是规则调整整体上影响中性,其中委托人和托管人的准入门槛相较2012年旧文并无调整;二是涉及交易的核心规则限制均未改变,包括额外一倍的现金保证金、交易限制于套期保值策略、套期保值期限仅一个月。


邓斌认为,3项制度中的部分细节还有可进一步思考的空间。例如,股票期货既应该严禁裸空,也可考虑允许做多;再如,如何避免打时间差套利等风险。以上这些在新规则中尚未明确。


另外面临的一大问题是如何将衍生品与对冲标的的会计准则统一。例如,用国债期货对冲久期风险,如果期货市场价值冲击损益表,就反而增加了短期财务波动风险。同理,如股指期货的价值进损益表,以之对冲“可供出售类”的股票持仓,也会出现会计错位问题。


丰富债券投资策略  提升债券资产管理水平


邓斌表示,随着保险和资本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对外开放的扩大,允许险资使用衍生品是应时而动、顺势而为,业界与市场会表示欢迎。


他预计,一方面,更多险资会使用国债期货做久期管理,用股指期货作风险对冲;另一方面,可能会产生做市商与险资争购长久期国债的现象,因为做市商要对冲自身的敞口。


平安资管方面认为,国债期货对于资产管理机构满足投资研究需求、完善风险管理机制等均有积极的作用,从而进一步丰富投资策略品类,提升债券资产管理水平。“国债期货目前有2、5、10三个品种,基本实现了一条相对完整的收益率曲线;作为良好的对冲工具,它在风险对冲,控制账户净值波动方面能够发挥良好的作用;利用国债期货可以实施曲线交易、资产配置、现券替代等多种策略,还能与利率互换等衍生品合成更为复杂的策略,在很大程度上丰富当前的债券投资策略。” 平安资管相关人士解释道。


据悉,平安资管对于国债期货业务已进行了长期的筹备工作。对外,一直积极推动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业务,与监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促进险资入市指引性文件的尽早出台。同时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同业机构以及各期货公司保持密切联系,保持对国债期货市场的高度关注;对内,在制度流程、风控体系、人员储备、系统建设、产品设计以及投资策略方面都做了充分的准备,可以为保险、银行等第三方机构客户提供各类定制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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