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养老产业市场规模达9.8万亿 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和作用
摘要 2019年10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产业市场数年之前就被不少企业视为业务蓝海
2019年10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产业市场数年之前就被不少企业视为业务蓝海,但一直以来成功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较少,整个市场发展较为缓慢,甚至出现一些问题。正规的金融机构参与较少是出现问题的原因之一,信托公司也未发挥其应有作用。
到2021年养老产业市场规模将达9.8万亿元
国际社会通常认为一个国家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7%,即认为该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2001年65岁及以上年龄人口数量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1%。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18年底我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6658万人,占总人口的11.9%。如果以60岁退休年龄作为统计标准,则我国2018年底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4949万人,占总人口的17.9%。根据有关机构预测,到203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25%左右。
老年人口如此庞大,养老产业市场需求旺盛,理应形成庞大的市场。据赛迪顾问分析,2018年我国养老市场规模为4.6万亿元,预计2021年将达到9.8万亿元。但实际上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养老市场的这些需求并未得到充分满足,真正符合老年人需求的产品不多。
养老产业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我国养老产业在蓬勃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有些问题负面效应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养老产业的发展。
(一)出现“以房养老”骗局,社会影响恶劣。2019年5月,中央电视台揭露中安民生“以房养老”骗局:老人被逼卖房还数百万元高利贷。资管公司中安民生与高利贷公司共同设下“连环骗局”,假借国家部委名义诱骗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小贷公司,再将从小贷公司取得的房屋抵押款进行投资,随后小贷公司以各种暴力手段进行催收。类似的“以房养老”骗局在其他地方也有出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使得原本在国际上较为成熟的“以房养老”模式在我国刚开始试点(银保监会仅批准了幸福人寿保险公司开展此业务)就遭遇负面氛围,后面要进行推广势必困难重重。
(二)部分养老公寓收费高。有些高端养老项目,入住门槛费超过百万元,每月要缴纳几万元费用,让绝大部分老年人“望门兴叹”。并且,由于这些高端养老项目基本都是社会资本投资的,投资收益最大化是其主要目标。
(三)市场化运作项目投资回收周期长,盈利难题待解。社会要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光靠政府投入远远不够,需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而社会资本要以市场化原则和方式运作养老项目,则面临几个方面的困难,使得盈利成为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如果以商业用地性质获取项目,则只能以较高的价格对开发出的产品比照商品房进行销售,这种情况下只能面对社会高端人群,且不是刚需,销售情况不一定好,投资回报率及投资回收期一般要比商品房项目差。二是如果以工业、养老名义甚至以划拨方式取得项目土地,则项目不能进行销售,需要通过营运期慢慢回收资金,形成重资产运营项目,项目前期要实现盈利存在困难,且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三是行业集中度较低,规模效应尚无法显现。目前,我国的养老市场正处于培育、起步阶段,各路资本纷纷进入,正在进行探索,尚未形成较为成功的模式,普遍规模不大,也无法形成规模效应。
(四)医疗资源不足,“医养结合”较难。经过前期相关企业的探索,大家基本形成了较一致的共识,养老项目要想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配套完善项目的医疗条件是一个重要因素。养老项目因其目标客户为老年人,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较弱、发病率较高,决定其居住地应有较完备的医疗资源,以便及时进行相应的检查与治疗。国家也在大力推进“医养结合”,2019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但是,由于各种历史原因,我国的医疗资源总体上严重不足,同时还存在医疗资源区域配置不均衡的情况。对于养老项目,都希望能配置好的医疗资源,但实际上较难实现。品牌好、综合实力强的医院不愿意投资入驻,综合实力不强的小型、民营医院想进入,又没有实力进行投资,并且养老项目的开发商也不愿意引进。
(五)项目周期长,金融机构介入少。对于一般的养老项目,不是进行房屋产品销售而是通过运营来回收投资。通常将养老项目划分为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在建设期需要进行大量投入以建成项目,在进入运营期后,通过提供康养服务吸引老年人入住,通过收取相关费用来收回投资。可见,养老项目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投资回报率也不高;且由于周期长,项目还面临各种潜在的不确定性。我国以贷款类间接融资为主,养老项目很难提供满足金融机构贷款所需的流动性强的相关抵押物。因此,目前金融机构为养老项目提供项目融资的较少。缺少了金融的大力支持,养老产业要大力发展就存在资金缺口。
充分发挥信托的制度优势和作用
根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2018年全国共有各类养老床位合计746.3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9.9张。一些研究机构认为,2018年我国养老机构床位缺口为914万张。如此巨大的养老床位缺口,单纯靠国家投资是难以迅速解决的,必须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在此过程中,可以大力发挥信托的制度优势和作用,推动养老产业的发展。
(一)发挥信托的制度优势,使老年人直接成为养老项目的股东。信托制度灵活,可以横跨资本、证券与实业三大市场。信托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这一制度优势,从信托的本源出发,将需要养老服务的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作为项目资本金直接投入到项目,出资人以股东身份参与项目,项目建成后出资人可以以一个约定的较优惠价格享受本项目的养老服务。这样,既解决了养老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又锁定了项目建成后的客源,消除了一般项目将会面临的市场不确定性。
(二)大力发展服务型养老消费信托。信托公司应响应金融监管部门发展服务信托的号召,大力发展养老消费信托,同时也促进信托公司的业务转型。养老消费信托目前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一是信托公司设立消费信托计划,直接向康养机构采购康养服务,以规模数量取得较优惠的价格并以机构身份督促康养机构提供对应质量的服务,改变单个消费者单独消费时的弱势地位,保障老年消费者权益。二是针对不能像商品房一样按套或床位分割单独进行销售的项目,信托公司可以设计合适的服务信托产品,集合相关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将其资金集中到一起,以信托名义按栋购买项目的物业,不动产权证按栋办理到信托名下,每个出资的老年人占信托(或者说该栋物业)的一定比例,相当于实现了养老物业的销售。并且,当某个老年人想退出时,只要将其信托份额转让即可,并不需要进行物业的实际交易;老年人在享受康养服务的同时,还能享受不动产物业的增值。
(三)以信托作为各方链接纽带,推动以房养老规范、快速发展。以房养老本是非常好的一种养老方式,却被一些公司念歪了经,成为某些人欺骗老年人的幌子,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强公信力的金融机构缺位。信托行业近些年来一直在倡导回归信托本源,大力发展服务信托。在以房养老中,信托公司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为老年人提供房屋代管、出租、账户管理、资金管理、房屋处置等服务,同时相当于为以房养老的相关方提供了居间的公信力。信托公司参与后,老年人再不用担心被以房养老名义欺骗,可以安心地以自己的房屋为主要财产计划自己的养老生活,从而推动房养老在我国的规范发展。
(四)推广养老金信托,提高养老金收益。目前,国内已有为数不多的几家信托公司取得了养老金信托业务资格,实施了养老金信托业务。但总体来看,养老金信托业务规模还不大,参与该业务的信托公司数量少。信托公司具有较强的主动资产管理能力,从几大类资产管理机构的业绩来看,信托产品的收益是相对比较高的。因此,应充分发挥信托公司良好的资产管理能力和经验,将更多的养老金及企业年金交由信托公司管理,以实现更高的收益,使老年人以及企业员工更受益。
(五)为老年人提供信托理财服务。老年人大多属于风险规避型,不愿意将用于养老的资金投资于高风险的领域。总体来看,与储蓄、理财、基金等相比,信托属于风险可控、收益较高的资管产品,也较为适合老年人投资。信托公司下一步可以拓宽自己的产品线,开发更多出更多适合老年人投资的信托产品,为老年人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理财服务。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为老年人提供一个较好的社会生活环境,使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是社会各方面的应尽之责。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但养老产业的发展还不成熟。信托公司作为制度灵活的专业金融机构,可以从信托的本源出发,为我国养老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助力。
(作者系中铁信托研究发展部负责人,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与公司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