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到期未清算信托项目金额达276亿元
摘要 一次延迟回复后,安信信托回复了上交所今年的第二封问询函。10月11日晚间,安信信托发布公告称再次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这一次上交所主要关注四大问题,集中在违约或延期兑付产品、涉诉信息披露、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易主风险等方面。11月11日晚间,安信信托发布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称,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到
一次延迟回复后,安信信托回复了上交所今年的第二封问询函。
10月11日晚间,安信信托发布公告称再次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这一次上交所主要关注四大问题,集中在违约或延期兑付产品、涉诉信息披露、关联交易、控股股东易主风险等方面。
11月11日晚间,安信信托发布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称,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到期未清算的信托项目金额276亿元;其中,5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公司管理的信托产品到期的项目 87 个,金额 230 亿元,其中正常兑付的 58 个,金额 65 亿元,到期未清算的信托项目 29 个,金额 165 亿元。
安信信托称,前述产品涉及的交易对手均为合法存续的市场主体,有房地产、股票等抵质押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安信信托表示,前述延期兑付主要因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变化等原因,交易对手或项目未能如期完工或出售,流动性出现问题。对到期的信托计划,公司一方面与委托人积极沟通协商信托计划延长期限;另一方面采取多种措施督促用款人及担保人还款。
安信信托表示,为尽快解决兑付问题,公司成立了以总裁为组长的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到期未清算项目分别成立清收组,一户一策,积极清收。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包括:督促用款人通过促销等方式加快销售进度、加速资金回笼;敦促用款人积极对外融资获得新的还款来源;要求交易对手增加保证、抵质押担保等增信措施;开展项目、债权、股权等资产转让;寻求第三方企业债务重组;通过司法途径处置资产等。
一位信托业人士表示,安信信托未能如期兑付的项目数量和金额都超过了市场预期。一组可对比的数据是去年信托业“雷震子”中江信托。4月22日,雪松控股董事局主席张劲透露,中江信托共计35个逾期项目,本金总规模约79亿元。
出现如此大额信托产品违约后,安信信托的日常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是否会受到重大影响?
对此,安信信托表示,2018 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影响,实体企业盈利能力下降,同时在资管新规等一系列监管政策的共同作用下,金融去杠杆进程加快,部分企业融资能力受限。在此情况下公司部分信托项目的融资方出现违约,未能及时、足额归还信托资金,进而导致公司部分信托产品未能如期兑付,以及因上述情况可能引发的诉讼风险,将会降低公司信托业务收入,同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涉诉信息披露方面,安信信托8月31日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截至8月31日,公司已知作为被告涉诉案件 12 宗,诉讼金额 50.23 亿元,其中公司主动管理类信托计划相关诉讼的涉诉金额 50.22 亿元,绝大部分为主动管理类信托计划。
那么,50亿涉诉信托项目是否存在任何形式兜底承诺?安信信托披露称,上述涉诉的信托业务中安信信托提供担保、远期受让等形式兜底承诺的金额为 49.98 亿元,其中有 8.14 亿元由国之杰提供了担保。但是对于涉诉信托项目中存在的远期受让投资者所持信托受益权的承诺是否构成保底承诺,该承诺的法律效力及相关法律后果和对公司的影响从法规层面难以确定,须待司法机关的实践判例作为判断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安信信托仅承认在管理运用信托资金的过往经营中存在合规意识不强的问题,否认存在控股股东易主风险。
在合规意识不强的问题方面,安信信托举例称,关于涉诉相关信托业务保本承诺的情况确实存在,该行为即违反了前述《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在合规风险。针对上述问题,公司遵照上海银保监局监管要求,正在认真逐项整改。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厘清管理职责;树立全面合规文化,加强合规管理,提高合规水平。
那么,安信信托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利益输送和资金占用等情形?
对此,安信信托表示,公司按照问询函要求,布置业务部门和风险合规部门在信托业务受托人职责范围内逐笔核查了存量信托计划的融资方及其直接资金投向,未发现资金投向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资金占用或挪用的情形。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国之杰)持有安信信托28.68亿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52.44%,实际控制人为高天国。截至10月8日,国之杰累积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0.18亿股,占安信信托总股本的 36.90%,占其持股总数的70.36%。
对于是否存在控股股东易主风险,安信信托表示,国之杰目前不存在所持有的安信信托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风险,也不存在司法处置导致失去对公司控制权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