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0816证券简称:安信信托(行情600816,诊股)编号:临2020-017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安信信托(600816,诊股) 编号:临2020-017
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审计的2018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预计2019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将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就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详见同期披露的《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临2020-004号)。
二、如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的处理。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20-018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银保监局《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信信托”)近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银保监局”)出具的《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沪银保监强制措施决字[2020]1号)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20]4号),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上海银保监局经调查认定安信信托在信托业务中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一、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
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安信信托通过签订远期转让协议、出具流动性支持函等方式,违规承诺8笔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金额共计33.3亿元。截至2019年7月末,上述协议或支持函均已到期,已造成严重的兑付风险。
二、违规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的用途
2016年至2019年,安信信托违规将3笔信托财产用于股东、8笔信托财产用于兑付其他信托项目、2笔信托财产用于置换固有贷款、4笔信托财产用于其他非信托目的用途,金额共计126.56亿元。截至2020年1月,上述项目基本已逾期或欠息。
三、推介部分信托计划未充分揭示风险
2018年至2019年,安信信托在推介部分信托计划时,未充分揭示风险,隐瞒了信托计划出现逾期等风险信息。
四、违规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
2016年至2019年,安信信托将部分信托资金运用于非标准化债权时,存在期限错配、以后续募集资金兑付前期受益权份额,违规开展了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信托业务。
五、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
2016年至2019年,安信信托在部分信托项目中,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项目收益、项目风险等信息,信息披露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鉴于上述情况,上海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等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以下审慎监管措施:(一)暂停自主管理类资金信托业务;(二)限制向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配红利。同时,上海银保监局责令公司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处罚款共计1400万元。
公司将会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措施,争取尽早解除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