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集团完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 集团领导任下属子公司非执行董事长

来源:金融界网站 2020-04-07 17:14:37

摘要
近期,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对下属子公司治理推出一项重要改革措施,集团领导担任下属子公司非执行董事长,不再担任下属子公司的法人代表,下属子公司法人代表由总经理担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定,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如何解决权责不清、

  近期,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对下属子公司治理推出一项重要改革措施,集团领导担任下属子公司非执行董事长,不再担任下属子公司的法人代表,下属子公司法人代表由总经理担任。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定,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如何解决权责不清、效率不高的问题,建立完善权利责任对等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保险业是高度市场竞争的行业,中国太平总部设在香港,面对的是国际化的市场竞争。2018年底,中国太平全面实施新时代发展战略,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保险集团,其核心就是市场化、国际化和信息化,迫切需要推进公司治理机制市场化改革。

  “强化子公司权利、责任对等,压实子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责任,激发其积极性”,中国太平保险集团董事会秘书、新闻发言人张若晗先生说,同时他认为,中国太平推出这一改革措施是在长期实践中探索出公司治理一个行之有效的策略,有利于集团整体上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他分析了这一改革的五大奥妙:其一,避免履职角色冲突。集团领导不担任子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更好地站在集团而不是站在子公司的角度实施公司治理,指导和督促子公司有效落实集团发展战略,促进集团内部资源整合和工作协同。其二,集团作为子公司出资人或控股股东,通过集团领导担任子公司非执行董事长,起到看管和监督作用,形成集团和子公司两个管理层之间的有效制衡,既互相促进,又相互制约。其三,这一改革适应信息对称原则和权责对等原则,谁熟悉情况谁作决策,谁实施管理谁承担法律责任,子公司总经理担任法人代表更加名符其实。其四,权责清晰了,有利于激发机构的积极性,提升企业运行效率,更好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其五,目前我国国有保险集团普遍实行两级法人治理架构,与银行总分行制不同,集团部门在主要子公司面前话语权不大、影响力有限,这一改革有利于加强集团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管理,让集团部门更好履职,把子公司经营行为与集团战略部署紧密结合起来。

  据了解,自2018年9月中国太平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以来,在完善公司治理、优化机构设置等方面采取了一连环举措,集团总部部门由23个精简为13个,子公司总部也随之瘦身,缩简后台部门,充实业务前线和基层机构,积极探索建立事业部制,推行业绩薪酬市场化改革等。作为我国唯一总部设在香港的中央金融企业,中国太平在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方面走在了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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