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200张罚单!一季度保险业重点领域继续强化监管
摘要 保险行业依旧延续着过去一年的严监管态势。据《金融时报》记者梳理统计,今年一季度,监管部门合计向保险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开出228张罚单,罚款金额超过2600万元。强化银保渠道监管具体来看,各级监管部门在3月开出的罚单数量最多,1月次之,2月最少。在监管部门3月所开出的共计92张罚单中,也包含了银保监会年
保险行业依旧延续着过去一年的严监管态势。
据《金融时报》记者梳理统计,今年一季度,监管部门合计向保险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开出228张罚单,罚款金额超过2600万元。
强化银保渠道监管
具体来看,各级监管部门在3月开出的罚单数量最多,1月次之,2月最少。在监管部门3月所开出的共计92张罚单中,也包含了银保监会年内开出的首张罚单。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人保寿险存在电销、网销业务欺骗投保人,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提供、编制虚假报告、文件、资料等行为。对此,银保监会对人保寿险总公司合计予以罚款135万元,对其河北、成都、郑州、重庆、深圳、广东等地电销中心总共罚款80万元,并对15位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警告并合计罚款123万元。银保监会同时披露的另外两份罚单也与保险业务有关,银行分支机构在代理可回溯的保险业务时,存在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商业银行是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之一,但其中存在的诸多乱象也饱受诟病。除银保监会开具的两张罚单外,各地银保监局也在年内针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今年2月,由于信贷人员代销保险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保险代销业务监督检查职能履行严重不到位,北京银保监局对一家商业银行北京分行作出合计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去年,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并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被认为是规范银保业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举措。例如,上述罚单中显示,某银行支行销售人员存在对分红型保险产品承诺固定收益的问题,而《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不得将不确定利益的保险产品的收益承诺为保证收益。
车险强监管将延续
纵观一季度保险行业处罚情况,财险行业特别是车险业务仍然是领受罚单的“大户”。2019年被认为是“最严车险监管年”,监管部门共对141个财险分支机构采取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措施,涉及33家财险公司法人主体。
严监管下,未按照规定使用车险条款费率和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这两个车险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所缓解,但并未销声匿迹。
例如,今年3月,大连银保监局向大地财险大连分公司开出的罚单显示,后者通过虚列服务费套取费用,用于向车险签单客户返还现金利益,突破了向银保监会报批的保险费率。其他机构使用的套费手段也是五花八门。罚单内容显示,有财险公司分支机构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中介业务来套取费用,还有财险机构通过虚列邮电费来套取费用。
湖北银保监局宜昌分局公布的一份罚单则详细披露了某大型财险公司长阳中支给予车险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的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2019年7月,一位投保人在购买了该公司车险产品后,收到了该笔业务经办人彭某返还的现金。
针对车险的监管力度不会松懈也在业界的预期之内。今年年初,银保监会召集10家保险公司开展车险集体监管谈话。据悉,从2020年1月1日起,对查实1次违反报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行为的,银保监局可依法对相应地市级财险机构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3至6个月;对查实财险公司在同一银保监局辖区内有2次违反报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行为的,银保监局可依法对相应省级财险机构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2至6个月;对查实大型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有10次、中型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有6次、小型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有4次违反报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行为的,银保监会可依法对相应财险公司全国范围内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1至6个月。同时,监管部门也将加大对高管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
中介市场也是重点
保险中介机构也是处罚名单中频繁上榜的面孔。从机构类型来看,保险公估公司数量较多。
仅在3月份,青岛银保监局就向山东佳联保险公估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安达广汇保险公估有限公司、青岛海诚达保险公估有限公司、青岛中商保险公估有限公司、青岛托普洛保险公估有限公司5家保险公估公司开出罚单,处罚原因涵盖公估收入专用账户使用不规范、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未办理执业登记、《客户告知书》制作不规范、无原始凭证虚列费用、财务报表数据与财务账簿数据不符等。
针对保险中介市场乱象,去年以来,银保监会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保险中介机构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等多份文件。
监管人士曾表示,对保险中介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将按照全渠道监管思维,秉持“机构持牌、人员执证、透明监督、严打非法”的原则,切实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而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活动、非法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专业中介违法违规等问题都将是监管部门整顿保险中介市场的重点。
上述保险中介监管原则在今年一季度针对保险中介机构的处罚情况中也得以体现。浙江银保监局对杭州凡声科技有限公司开出的罚单显示,后者因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被没收违法所得97.67万元,并被罚款97.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