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亟需快速有力救助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2020-04-13 06:30:00

摘要
当前,国际疫情持续蔓延,对我国经济形成第二波冲击,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面临大批倒闭风险。为防止由此而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引起较大冲击,亟需快速出台有力措施,救助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一、高度警惕疫情对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的冲击及连锁反应作为支撑我国制造业发展和就业的重要主体,在国外疫情的冲击下,外贸制造业

当前,国际疫情持续蔓延,对我国经济形成第二波冲击,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面临大批倒闭风险。为防止由此而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引起较大冲击,亟需快速出台有力措施,救助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

一、高度警惕疫情对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的冲击及连锁反应

作为支撑我国制造业发展和就业的重要主体,在国外疫情的冲击下,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面临改革开放以来最大危机。国外疫情冲击对我国外贸类中小企业的冲击,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

其一,外需大幅萎缩引发外贸制造业生存面临严峻考验。在克服种种困难,复工复产提速之后,由于3月中旬以来欧美等主要国家疫情开始蔓延,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普遍面临外贸订单取消货或延迟发货等问题。例如,一家毛纺织企业反映,一般4月底前的订单总数就占到全年订单量的80%,但到目前为止,除加拿大还有少部分订单外,美国、欧洲6月底以前的订单基本全部取消。在“订单荒”的情况下,这些外贸制造业企业的人工等成本、费用因素继续累积,以及库存资金占用等问题。虽然它们采取收缩规模、减员、放假等措施应对,但仍面临非常大的生存压力。

其二,从中长期来看,国外疫情加快了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重塑,我国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生存的空间被压缩,甚至相当一部分存在被长期代替的危险。如果疫情在近几个月控制不住,欧美等供应链回流和区域化将有加快发展的趋势。一旦我国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产业链断裂,不仅短期内很难恢复,而且有可能被长期替代。如果这种状况发生,将对我国制造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冲击。

因此,在这两层冲击之下,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面临大批倒闭风险。如果一旦出现“倒闭潮”,不仅引发“失业潮”,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而且危及我国的制造业地位,对产业链、价值链的安全性形成严重冲击。例如,如果出现外贸倒闭潮,可能导致1500—1800万人左右的失业。因此,必须高度警惕疫情对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冲击及连锁反应。

二、救助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的策略和原则

应对疫情对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的冲击,从短期来看,需要着力畅通产业链、供应链,采取跨境电子商务等形式扩大打通国际市场,为其争取“订单”和发展空间;从中长期来看,则是在加强市场和产业国际分工的合作和协调,尤其是加强东亚、一带一路等区域协调和合作的同时,加快我国制造业的调整和升级,以及外贸战略的优化调整,应对全球化以及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的变化。此外,提升国内消费能力,扩大国内市场,形成多重缓冲。

然而,上述救助思路,必须有一个前提:让优质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在疫情结束时还能活着。防止其倒闭,当前最为紧要和关键的是要防止其资金链断裂,使其渡过这一特殊艰难时期。因而,救助优质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当务之急是给予其资金救助。唯有如此,我们才能为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自救、外贸战略的优化调整、制造业的调整和升级,提供宝贵的时间和空间,并且能够在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重塑中增加主动权。可以说,救助的目的是为转机赢得时间,一旦企业垮了,损失就无法挽回。有效地救助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需要把握以下原则:

其一,快速。政策出台和落地的速度要快,快速救助可避免事后较高的处理和应对成本,行动越早,成本越低。在正常运转中,企业的价值可以体现,但一旦倒闭,其价值就会大为缩水,甚至成为“一堆烂摊子”。

其二,有力。救助的资金规模必须与我国经济规模、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总体规模相匹配。如果量过小,犹如蜻蜓点水,效果必然不佳。达到“有力”的效果,需要解决好有钱可贷、银行愿意贷的问题。越是在经济形势困难、中小企业越是需要贷款支持的时候,银行越是“惜贷”。从银行角度而言,这是防风险的理性选择。但仅靠给予金融机构税收等支持,难以激发其放贷意愿。即便是祭出考核、行政指令等手段,也很难解决这一矛盾。

其三,精准。找好政策着力点和救助的对象,应主要定位于外贸制造业中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潜力但又临时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为此,需要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可以防止“乱撒钱”和骗补行为。

其四,防止银行形成坏账压力。救助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不能将救助后的坏账压力都甩给金融部门。否则,解决了一个问题,会引发另一个严重的问题。为此,需要财政分担救助中的坏账压力和金融风险。

其五,避免被救助企业形成未来发展压力。不仅需要帮助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渡过难关,而且不能让其形成包袱,制约未来发展的活力。这不仅需要给予其时间上的缓冲,而且要在贷款利息上给予减免。

三、建立信贷救助资金风险共担机制,提升救助的效果和精准度

按照上述思路和原则,解决好有钱可贷、银行愿意贷、救助精准性等问题,需要建立信贷资金风险共担机制,由银行、财政和企业三者风险共担。建议这一机制的思路:由政策性银行和和部分商业银行联合设立信贷救助资金,财政以贷款损失准备补贴和担保等形式分担银行风险,以企业免息、财政贴息的形式分担企业风险,同时采取有效地甄别机制,降低信贷风险。

其一,救助的信贷资金规模和来源。根据我国的经济总规模以及中小企业规模,建议由国开行、进出口行、农发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和工农中建交五家商业银行,联合出资形成1万亿规模左右的信贷救助资金,给予符合条件的外贸制造业中小企业信贷救助。

其二,信贷救助期限。根据全球疫情及中小企业状况估算,可将救助期限定为2年,这将为它们生存提供宝贵的2年缓冲和恢复期。

其三,财政以贷款损失准备补贴和担保等形式分担银行风险。为防止把压力完全给这八家金融部门,财政采取两种方式分担信用风险。一种是财政按2%的比例提取贷款损失保证补贴,用于后期的坏账处理。另一种是以融资担保的形式分担信用风险。近期,中央财政拨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第三期出资75亿元,支持小微企业贷款融资。

其四,企业免息、财政贴息。如果按4%的年利率计算,2年贴息,加上2%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需要财政提供约1000亿元的支持资金,但却能发挥非常大的杠杆撬动效应,这对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扭转经济下行趋势、防范公共风险起到不可限量的作用。

其五,建立精准甄别和风险共担的保障机制。为使上述支持措施“好事办好”,不仅需要加快政策出台速度,而且还要建立遴选和操作流程,提升机制的“精准度”。需要财政、税务、商务、海关、工信等部门相互协作,并发挥好当地外贸协会等部门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小企业的业务性质、进出口规模、纳税额、员工数、以及海关数据等情况,准确地对接确实需要帮扶的企业,帮助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潜力但又临时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渡过生存危机。同时,又可以防止“乱撒钱”和骗补行为。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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